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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始皇帝是强秦性格的化身。有利的一点是秦可以为所欲为,而丝毫没有公平和人情的余地。
二十四岁时他清除了相国同时也是仲父的吕不韦。在诛杀了和太后有不伦之恋的嫪毐后,首先就罢免了推荐这个妖人入宫的吕不韦。吕不韦被迫转移到自己的封地河南洛阳。然而,做了十几年的摄政、权倾朝野的吕不韦,即使被逐到封地,登门拜访之客还是络绎不绝。不久始皇帝又发布处理决定,令吕不韦迁至蜀。这一次始皇帝给吕不韦送去的亲笔信被《史记·吕不韦列传》引用,内容如下:
君何功于秦?秦封君河南,食十万户。君何亲于秦?号称仲父。其与家属徙处蜀!
吕不韦的功绩被全盘否定。被送往赵国的可怜人质子楚之所以能成为秦王,都是因为吕不韦的功劳。那时,吕不韦评价他为“奇货”。如果不是吕不韦对华阳夫人做工作,子楚是不可能即位的。始皇帝也因为是子楚的长子,才能继父亲之后登上王位。不能说吕不韦没有功劳。始皇帝清除在政界呼风唤雨的吕不韦,必然是在为建立王的独裁体制做准备。被勒令前往蜀的吕不韦觉察到自己“可能就此被诛杀”,于是服毒自尽。始皇帝还进而调查在参加吕不韦的葬礼时哭泣的人,并对他们处以流放。时间是公元前235年。
始皇帝并非是头脑发热,可能从十三岁即位开始,就已经在计划着完全掌握王权。从嫪毐大案到吕不韦自杀的三年内,他冷静地计算,逐个击破,最终达到了目的。
既然秦国有这样的独裁人物,那么当时的六国再怎么合纵,也逃脱不了对方的毒牙。不管怎么说,始皇帝在父亲为人质的时候生于赵国,从年幼不懂事开始,就过着逃亡的生活。秦昭王丝毫不顾当人质的孙子和曾孙,派军队包围了赵国邯郸城。吕不韦花六百斤黄金买通了监视的官员,好歹把子楚救回秦国阵地。留下来的子楚妻儿当然就只有任人宰割的份了,但他们还是成功地躲过了这一劫。吕不韦也有自己的考虑:始皇帝的母亲自幼在邯郸长大,对所有事情应该都有一套自己的办法。秦昭王死后子楚的父亲安国君即位,始皇帝和他的母亲终于回到了秦国。九岁之前,他过的是头颅寄放在肩膀上的生活。对于始皇帝,我曾形容他是“魔性之人”。始皇帝不是普通人,为了生存可以不择手段的信念在他心中根深蒂固。
秦向与其接壤的韩出兵后,韩把一个叫公子非的使者送给秦。《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中说,始皇帝是韩非著作的忠实读者。韩也知道这件事,于是就把公子非送去了。韩非的著作《韩非子》流传到了现在。始皇帝在读后甚至说,如果能和作者相会、交往,死也愿意。
《韩非子》是冷酷的法家著作,里面有句话
——为政而期适民,皆乱之端。
它断定,为了取悦人民而施行的政治就是混乱的开始。举例说,收取税金和年贡是出于应对饥荒和国防的需要,而人民却因性“贪”而不满。为了博得人民的喝彩声而减免税金的话,饥荒的时候就会有饿死者,外敌入侵也无法防御。如果刑罚变得严厉,人民会因法“严”而不高兴;然而如果放松刑罚,社会秩序就会乱套,市民的生活就会受到威胁。还有很多其他的例子,主旨都是不能迎合、迁就民意。这本著作的作者是儒家荀子的门生,却对儒家持否定态度,理由是“儒以文乱法”。若以文章和言论批判政治,“法”的权威就会降低。它主张应该赋予“法”绝对的权力,王依法施行政治。信赏必罚则是不言自明。不管是和王血缘有多近的王公,还是影响力有多大的豪强,在“法”的面前是一样的。血缘、人情,一概无视。父亲犯法,儿子也得告发。儒家批判这种违反人情的做法,但韩非子辩解道,如果做得不这样彻底就无法推行政治。这种学说非常对始皇帝的胃口。
始皇帝扣留了以使者身份前来的韩非,准备为秦所用。对此有危机感的是同为荀子门下的李斯。李斯最初是由吕不韦招揽的法家,因其才能而被认可,成了始皇帝的最高顾问。如果始皇帝起用倾心已久的韩非,李斯的地位就会变得岌岌可危。李斯向始皇帝进言道
——非是韩的公子,所以即使仕于秦,也会以韩国利益为先。不可起用。但也不能为他人所用,可以在秦国以某种法律的罪名诛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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