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他看看腕表。“半个钟头后便是午餐时间。我打算在餐后宣布——公开声明项链不见了,要求每人留在餐厅里,以便我们展开搜索。”
白罗同意地点点头。
“绝妙地安排。拿了项链的显然仍然赃物在手,在毫无事先警告之下,他是没有机会在惶恐中把珍珠抛进河里的。”
雷斯拿出一叠白纸放在面前,然后满怀歉意地喃喃道:
“我想边查边把所得的资料作一简短总结,免得搞混了。”
“这样做很好。方法与程序,万事所系。”白罗答道。
雷斯以细小干净的字迹书写了一会,最后把工作的成果推到白罗面前。“有什么不同意的地方吗?”
白罗拿起纸张,只见标题是:
林娜·道尔太太被杀案最后见到道尔太太的是她的女佣,露易丝·蒲尔杰。时间:约十一点半。
十一点三十分至十二点二十分,只有下列各人有不在场证明:珂妮亚·罗柏森、吉姆·芬索普、希蒙·道尔及贾克琳·杜贝尔弗。没有其他人。但凶案几可确定是在这段时间后发生,因为凶枪查明是贾克琳·杜贝尔弗的,而在此之前,一直放在她的手提袋里。虽然这点并非百分之一百确实,还需验尸及专家鉴定弹头,但这可能性甚大。
事件发生的大致过程:X(凶手)目睹贾克琳跟希蒙·道尔在了望厅内争吵的一幕,注意到手枪被踢进沙发底下。
厅内空无一人时,X取得该手枪——意图将罪嫌推在贾克琳身上。根据这个推理,若干人等自动被列为不受嫌疑之列。
珂妮亚·罗柏森──在詹姆斯·芬索普回去寻找手枪时,她并没机会取得凶枪。
鲍尔斯小姐──理由同上。
贝斯勒医生──理由同上。
附注:芬索普并不绝对清白,因为他可能把手枪收起,佯称找不着。
其余各人都可以在那十分钟空档内取去手枪。
谋杀的可能动机:
安德鲁·潘宁──设想根据是此人犯下诈欺行为。已有若干对他不利证据,但尚不足指控他。倘若他是推石下崖的人,他确实懂得把握机会。这宗凶案显然不算早有预谋。
昨晚枪伤事件系一良机。
反证是:他何必把手枪丢进河里?凶器上的J·B缩写显然是指控贾克琳的最有力线索。
胡利伍德──动机:报复。此人认定自己为林娜·道尔所害。可能无意中听到那幕争吵,并看到手枪的位置。他取走手枪,因为枪是最便利的武器,然而他心中并未想到要嫁祸贾克琳。这点颇吻合枪被抛掉的理由。但如果属实,他又为什么要沾血在墙上写下“J”字。
附注:跟凶枪一起被寻获的廉价手帕,比较符合胡利伍德的身分,而不适于富有的旅客。
罗莎莉·鄂特伯恩──该接受梵舒乐小姐的指证,或罗莎莉本人的否认呢?当时的确有物件被抛进河里,而该物件初步断定是用绒布围巾包裹的手枪。
值得注意的几点:罗莎莉有杀人动机吗?她可能不喜欢林娜·道尔,甚至嫉妒她──但这显然不足以构成谋杀动机。只有找到充分的动机,对她的不利证据才能有说服力。
就我们所知,罗莎莉·鄂特伯恩跟林娜·道尔以前并不认识。
梵舒乐小姐──包裹凶枪的绒布围巾系她所有。根据她本人所说,最后看见围巾是在了望厅。当晚她曾声称围巾失踪了,但大家遍寻不着。
围巾如何落在X手中?是X傍晚时分便偷得?倘若仅此,到底为什么?没人预知贾克琳会跟希蒙起冲突。是X在取手枪时,无意中发现了围巾?既然如此,为什么早些时候却没人能找到?是围巾根本没离开过梵舒乐小姐的身边?
这就说:梵舒乐小姐是杀林娜·道尔的凶手?她对罗莎莉的诬告,是编出来的谎话?如果她是凶手,动机又是什么?
其他可能性:
动机是偷窃——有可能。因为珍珠项链不见了,而林娜·道尔昨晚还戴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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