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我要说明爱德华·塞顿的案子就是这样的。他的相貌和举止给人造成一种错觉,他留给陪审团的印象是良好的。证据虽然不很明显却非常清楚,而且根据我多年对罪犯的了解,我确信这个人犯有他被指控的罪行:残酷地谋害了一个信任他的老妇人。
我平素享有“刽子手”法官的名声,但这并不公正。我在最后总结全案时总是严格、公正,非常谨慎。我所做的,乃是使陪审团不要感情用事,不受某些律师挑动人们感情的辩护词所左右。我总是把他们的注意力引到确凿的事实上。很久以来,我就发觉自己内心正在发生变化,我越来越不能控制自己,我要抛弃我的法官身份,自己有所行动。我想要……坦白说吧,我要……自已动手杀人。我意识到这就像一位艺术家力图表现自我一样!我是,或者可以成为,一个犯罪学方面的艺术家。我那被职业紧紧压抑着的想像力逐渐化成一股巨大的力量。我一定要,一定要杀一次人!而更重要的是,不是普普通通地杀掉人。我的杀人案件必须非常奇妙,震撼人心,必须不同凡响。在这方面,我认为我仍然具有充满青春活力的想像力。我想干点非常戏剧性、几乎是想入非非的事来。我要杀人……是的,我要杀人……但是,对某些人说来这似乎是矛盾的,我仍然受到我天赋的正义感的抑制和妨碍——无辜者不该蒙难。
后来,十分突然,一个想法涌上我的心头,这是我在一次闲聊时别人偶然说的一句话引起的。我与之交谈的是一位医生,一个普通的、不出名的医生。他偶然提到凶手犯罪常常是法律无法过问的。他举了一个例子——关于一个老妇人,最近死去的他的一个病人。他说他个人认为这个老妇人的死是由于一对照料她的夫妇故意不给她服急救药,他们能够在她死后,得到很大一笔遗产。他解释说,这类事极不容易证明,但他仍然深信不疑这对夫妇确实是干了这件昧了良心的事。他又说了许多与之类似的不断发生的案件——作案极其狡诈,全都是法律无法制裁的。
这就是全部事情的开端。我的思路豁然开朗,我决心要干就大干一番。
童年时代的一首儿歌重现在我心中,一首关于十个小印第安孩子的歌谣。我刚刚两岁时就被它迷住了——印第安孩子越来越少,给人以在劫难逃的感觉。我开始秘密地搜寻我的牺牲品。我不想在这里长篇累牍地细述这一情节。我同我遇到的每一个人的谈话都是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的——我的收获是惊人的。在我住院期间我收集了有关阿姆斯特朗医生的案子。看护我的护士是一位激烈主张戒酒的人,她热心地向我证明酗酒的恶果,给我讲了一个真人真事。几年前医院里有个医生喝醉酒给病人动手术,结果病人被误杀了。之后我假装无心地打探到这个护士以前的工作地点以及与之有关的细节。不久我就收集到必要的线索。我没费多大劲就搞到了肇事的医生和遇害病人的情况。
通过和俱乐部两个老军人的闲聊,我发现了麦克阿瑟。一个刚从亚马逊河回来的人告诉我菲利普·隆巴德的情况。从玛约喀来的一位先生气愤不平地给我讲述了清教徒埃米莉·布伦特小姐和她那死去的女仆的故事。安东尼·马斯顿是我从一大堆和他犯了同祥罪的杀人犯中挑选出来的。我觉得他对他撞死的两个孩子无动于衷,对人类生命不负责任,这种态度使他成为社会上的危险分子,不应该继续留在人世。退职警官布洛尔列入我的名单非常自然,我的一些同事曾十分坦率地讨论过兰德的案子。我当时就认为他的伪证罪十分严重,身为警察,法律的公仆,必须是高度正直的,因为这种人的证词别人总是相信的。
最后是维拉·克莱索恩。那是在我横渡大西洋时听到的。一天夜里很晚的时候,吸烟室里只剩下我和一个长相英俊的年轻人,他的名字叫雨果·汉密尔顿。雨果·汉密尔顿抑郁寡欢,为了借酒消愁,他着实喝了不少,正处于酒后吐真言的状态。我并不抱很大的希望,但我还是生动开始了我特定的抛砖引玉的谈话。收获是惊人的,我至今还能记得他的话。他说:“您说得对,谋杀并不像大多数人心目中的那种概念:在食物中下点毒,把人们从悬崖上推下去以及诸如此类的勾当。”他往前探探身子,脸几乎贴住我的脸,接着说:“我认识一个女杀人犯。告诉您,我认识她,而更重要的是我还爱过她……上帝保佑我,有时我想我仍然爱着她……这简直是地狱,我说……地狱……您知道,她这样干多少是为了我……我可做梦也没想到,女人心肠太毒了——太毒辣了——您不会想到这么一位姑娘——美丽、直率、开朗——您根本想不到她会这么干,是吧?她把一个小孩子带出海去,任他淹死了——您想不到一个女人能干出这种事来吧?”我问他:“你能肯定她是有意这么做的吗?”在他回答的时候神志似乎突然清醒了。“我敢百分之百担保。除了我以外谁都没有想到。但是在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我就明白了——那是在我刚刚赶回来的时候——后来……她也知道我明白了……她不了解的是我多么爱那个孩子。”他没再说下去,但这已足够使我顺利地把这个故事打听清楚了。我只需要找到第十位牺牲品了。我发现了一个叫莫里斯的人。他干了不少见不得人的事。贩毒就是他干的一种勾当,而且他还应该对我的一位朋友的女儿吸毒负责。这个女孩子二十一岁就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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