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时序看着李兀掀开被子下床,急忙表态,声音因兴奋和一丝罕见的害羞而发紧:“兀兀,没想到你也这么想我……我、我不用准备!随时都能进入状态!”
李兀回头淡淡瞥他一眼:“那好,你先闭上眼睛,我说能睁开的时候,再睁开。”
商时序立刻紧紧闭上眼,黑暗中,听觉变得异常敏锐,他听着李兀走开的脚步声,片刻后,又感觉对方走了回来。
有什么略显沉重的方状物体被放在了面前的被子上,紧接着,一根细长、冰凉、金属质感的东西轻轻蹭过他的手背,激起一阵细微的战栗。
“哇……”商时序忍不住低呼,想象力已然飙升到顶峰,“兀兀,我们玩这么大吗?不过没关系,我皮糙肉厚,你尽管……往我身上抽就行。”
语气里甚至带了点跃跃欲试。
“好了,”李兀清冷的声音响起,“睁开眼睛吧。”
商时序满怀激动地掀开眼帘,预想中火辣刺激的场景并未出现,没有皮革束缚,没有暧昧灯光,没有火//辣场景。
只有一台银灰色的笔记本电脑屏幕亮着刺眼的光,怼在他眼前。
而李兀,依旧穿着那身规规矩矩的白色棉质睡衣,神情平静地看着他。
“对了,”李兀用指尖推了推眼镜,“我之前几个学生,急着要修改的论文发过来了。我记得你之前帮我改过,文笔和逻辑都还不错。”
“现在,我命令你,必须帮他们改完。”
说罢,李兀看着商时序瞬间垮下去、写满不可置信的脸,终究还是俯身,在他唇上飞快地落下一个轻柔的吻,声音也放软了些:“老公,加油。我就先早点睡了。”
商时序盯着眼前发亮的屏幕,喉咙里哽住了一瞬间。
他确实不是第一次帮李兀做这个。
那还是李兀没去上班、在家专心写论文那会儿,不知怎么的,他带过的几个学生就格外喜欢找他请教,而李兀自己也乐意,几乎是来者不拒。
但这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严重压缩了商时序的夜间幸福时光。
那时候商时序本性里的那点强势和占有欲还没暴露得如此彻底,面上总还披着层体贴温柔的皮,见李兀眼底带着光、为那些琐事忙到深夜,那句“别管他们了”在嘴边转了几圈,终究是没说出口。
于是只能扯出个笑,凑过去从后面搂住人的腰,下巴抵在他肩窝,声音放得又低又柔:“这么多啊……我来帮你吧,兀兀。”
他想着,赶紧弄完,赶紧把这些人从李兀脑子里清出去,他们才能有属于自己的、不被干扰的亲密时刻。
李兀起初是有点怀疑的,语气带着考量:“你……行吗?”
商时序当时就被那眼神激起了好胜心,结果上手一试,逻辑梳理得清晰,英文摘要也写得漂亮,确实做得不错,甚至称得上专业。
后来,他看着李兀在通讯软件里跟那些学生敲字,说“你们师母帮忙改的,要谢谢他”,嘴角那点笑意就有点发僵。
他只能伸手把李兀连人带椅子转过来,面对面地,笑着捏捏他的指尖,做出浑不在意的模样,声音放得轻飘飘:“这有什么呀,小事,我就是……不想看你累着。”
李兀当时也确实没有亏待他,用商时序最喜欢的方式,结结实实地“奖励”了这份无私奉献和付出。
没想到时隔多年,他商时序还是逃不过帮人改论文的命。
胸腔里那点怨气像细小的泡沫,咕嘟咕嘟往上冒,可到了嘴边,又硬生生咽了回去。
商时序侧过头,看向身边裹着被子似乎快要睡着的李兀,声音压低,带着点不易察觉的期待和较劲:“……那兀兀,那你说我是不是你……论文改得最好的老公?”
李兀闭着眼,浓密的睫毛在眼下投出小片阴影,闻言含糊地“嗯”了一声:“对的,你是改论文最好的。”
虽然,改学生作业改得最好,最细致是江墨竹。
写教案写得最清晰规范、一丝不苟的是徐宴礼。
李兀这一觉睡得确实还算沉。
关于徐宴礼,不是没有闪过一点怨怼。李兀觉得对方这些日子的靠近,大概从头到尾都是一场漫不经心的戏耍,看着他认真,看着他偶尔的松动,像个笑话。
既然没打算坚持到最后,何必当初要挤进他的生活里来?
他确实有点搞不懂那人的脑回路。
不过,李兀在陷入沉睡前的最后一刻模糊地想,算了,随便他吧。正好少一个人,他也乐得清静,少应付一个。
第二天清晨,李兀在透过窗帘缝隙的稀薄天光里醒来,腰上还沉甸甸地搭着一条手臂。
身后的商时序将他整个人圈在怀里,呼吸绵长平稳,睡得像一头失去意识的死猪。
昨晚上这人抱着笔记本是什么时候离开卧室的,他完全不知道,只在半梦半醒间模糊感觉到身侧一空,只依稀记得商时序后来大概是怕屏幕的光晃到他,便轻手轻脚地搬着电脑出去了。
至于这人又是什么时候摸黑回来,重新将他揽进怀里,什么时候睡着的,他更是毫无察觉。
不过,不得不承认,商时序也只有在这种彻底沉睡、失去意识的时候,才会显露出几分难得的安分与沉静。
那张平日里总是带着点混不吝笑意的脸,在晨光中轮廓显得格外清晰利落,眉眼深邃,鼻梁高挺,连下颌线都收敛了攻击性,只有当他变成个哑巴,闭紧那张总是语出惊人的嘴时,这张脸才能真正发挥出它得天独厚的、极具欺骗性的优势。
李兀静静看着,思绪有些飘远。
想起当初,自己确实在某种程度上误解了商时序。现在回头想想,还是觉得自己有点过于低估了这个男人。
究其原因,大概是商时序平日里的生活实在过于“花团锦簇”,招摇得让人无法忽视。
之前偶尔去他公司,放眼望去,他手底下的员工,无论是精明干练的男性下属,还是妆容精致的女性助理,样貌气质都相当出挑。
商时序对此曾振振有词,说人都是视觉动物,看着顺心才能高效工作。
而且,这人每次见到他,那眼神瞬间就变得滚烫黏稠,跟随时随地都能进入发//情状态的禽兽无异,从表面上看,他几乎完美具备了一切可能出轨的客观条件。
那个时候的李兀,面对着这样一个活色生香、又毫不掩饰自身欲望的商时序,真的很难控制自己不去多想。
商时序身上那件深蓝色的真丝睡衣,前襟绣着几条线条锋利的白色鲨鱼,连身下的床单被套,也印满了鲨鱼图案。
这无处不在的元素,源于很久以前,商时序公司要求每个高管都得有个英文名字。他嫌弃当时随便取的那个难听,死活不肯用,缠着李兀非要他给想一个。
那天李兀正窝在沙发里看财经报纸,指尖刚巧划过一篇报道,上面用加粗的黑体字形容商时序在并购案中的手段,称他为“商界白鲨”。
他头也没抬,随口说了句:“那你不如就叫Shark吧。”
商时序当时就愣了愣,随即眼底像被点着了一样,亮得惊人,对这个名字喜欢得不得了,几乎是立刻就在所有需要填英文名的场合用上了。
从那以后,他们的生活里便悄然侵入了大量鲨鱼的影子。
李兀有次甚至心血来潮,给他定做了几个巴掌大的卡通鲨鱼玩偶,放在他书房显眼的位置。
而李兀是属羊的。
作为回应,或者说是一种更隐秘的圈地盘行为,商时序也弄来了许多绵羊造型的小玩意儿,羊毛毡的、陶瓷的、甚至定制了羊角造型的金属书签,不动声色地,占据了自己的书架、办公桌,以及家里的各个角落。
商时序每次摆弄那些毛绒绒的绵羊玩偶时,总会故意捏着嗓子,对李兀做出夸张的捕食姿态,嘴角噙着坏笑:“咩,我要马上吃掉你了,小羊兀。”
李兀面上总是嫌弃地别开脸,觉得这人简直幼稚到无可救药,可心底深处,又确实会掠过一丝真实的、被妥善珍藏的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