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告诉我这些。”秦胜的手掌轻轻落在他的肩头,拍了拍便要离开。可才迈出半步,他又突然定在原地,像是想起什么重要的事。
“我也想告诉你一件事。”
“嗯?”程英闻声抬头。
“我男朋友很爱我,我也很爱他。”秦胜直视着他的眼睛,语气平稳而郑重。
“搞什么?”程英挑眉轻笑,“一言不合撒狗粮啊?”
“不是这样。阿英,”秦胜神情认真,“我只是希望你遇见的也是这样的人,你们彼此喜欢,能站在平等的位置上相爱。”
程英怔了怔。
他想,好久没听过秦胜这么叫自己了,也好久没听过他这么正经说话了。
“走了,改日再约着吃饭。”秦胜朝他随意挥了挥手,脚步轻快地迎上前去。
程英立在原地,望着两人的身影。
那位素来神色清冷的学长,在看到秦胜朝自己走过去的瞬间,眼底漾开温柔的涟漪。
寒风卷起几片枯叶擦过程英脚边,他裹紧外套,目送两人并肩走远,直至背影消失在街角。
许久,他转身重新踏入饭店。
刚推开包厢门,暖气裹挟着谈笑声扑面而来。
还没等他坐稳,班长就探过身来:“程英你回来了,秦胜呢?”
“他肚子疼,回家了,不用管他。”
这话一出,原本喧闹的包厢瞬间安静下来。
如果说聚会前还抱着单纯叙旧的念头,此刻大家已经全然看清这场同学会的真实底色。
陈小可高中三年苦追秦胜无果,高考后家中突然暴富,火速交了个相貌出众的男友,如今大张旗鼓组局,无非是想上演一场“以前的我你爱答不理,现在的我你高攀不起”的戏码。
可主角秦胜一走,这场精心编排的戏瞬间没了焦点。
班长笑容僵在脸上,陈小可脸色也一阵青白。
班长急忙打圆场:“身体是比较重要,那咱们接着吃!”
陈小可却突然开口:“你们看见钟想了吗?”
“没见着,上厕所去了?”有人随口应和。
程英目光扫过空荡荡的座位,后知后觉发现不仅钟想不见踪影,连肖黎也消失了。
心脏莫名重重一跳。
“刚才服务员送错酒水,钟想离门近,主动帮忙去换了。”班长挠挠头,“不过去这么久还没回,是不是东西太多拿不动?”
“我去看看。”程英猛地起身,“搭把手。”
“那就辛苦你了。”
“没事。”
他出了包厢快步穿过饭店长廊,在大厅酒水台找了个遍,却不见钟想的踪影。
向服务员打听时,对方指着一旁堆好的酒水解释:“那位先生说要出去买烟,让我们先放着,还说很快回来取。现在需要帮您送进包厢吗?”
“不用,我等会儿再来。”程英丢下句话,转身便往饭店外走去。
他在附近几家便利店匆匆扫了几眼,都没发现要找的身影。犹豫片刻正要折返,忽然有缕刺鼻的烟味钻进鼻腔。
昏黄路灯照不到的拐角处,两道身影在黑暗中若隐若现。
程英呼吸一滞,即便只能看到模糊轮廓,他也能一眼认出那个稍微低一些的身影。
鬼使神差地,他贴着墙壁躲进阴影里。
熟悉的声音突然响起,有些尖锐:“你说过你不会跟他发生关系。”
另一个声音懒洋洋地带着不耐:“想什么呢?就种了几个草莓,那小子非要穿个低领露给姓秦的看,关我什么事?”
“但你还是碰他了。”
“拿钱办事而已。”那人嗤笑一声,打火机清脆的咔嗒声划破寂静,“他乐意花钱,我配合一下,有什么问题?”
熟悉的身影猛地攥紧拳:“他今天已经在秦胜面前摆足了谱,你们总该结束了吧?”
“结束?”烟头在黑暗里划出一道猩红的弧度,“那你告诉我,结束了我上哪再找这么肯砸钱的主?”
“你难道喜欢上他了?”
“喜欢他的钱,怎么不算喜欢呢?”
“我现在也有钱了。”
烟味有些刺鼻,程英皱了皱眉,忍不住捂住口鼻,辛辣的气息却无孔不入,喉咙里泛起一阵难以抑制的痒意。
就在这股痒意即将冲破防线的刹那,一声轻蔑的嘲讽突然传来。
“你有钱?你是说你那个小男朋友逢年过节转给你转的的零花钱啊?”
程英浑身一僵,所有的不适瞬间被抛诸脑后。
“他是有点闲钱没错,但家底能跟陈家比吗?就那点零花,够我买块表吗?
傻黎黎,”那人伸手捏住面前人的下巴,指腹蹭过他泛白的唇瓣,“过惯了穿大牌、出入五星酒店的日子,你还能穿二十块的地摊货,啃馒头就咸菜吗?人都是往高处走的,以前靠着你男朋友的钱还能勉强过活,可现在不行了。”
“可你说过喜欢我……”
“我是喜欢你啊,你是我带着长大的,我怎么会不喜欢呢?”那人语气骤然放软,手臂圈住对方的腰往怀里带,“但我们现在这样不好吗?他给钱我演戏,你乖乖待在我身边,何必较真非要捆死我呢?黎黎乖,我们不闹了,今晚我还去你家找你好不好?”
带着哄骗意味的语调,像裹着蜜糖的砒霜。
程英的指甲深深抠进水泥墙面粗糙的纹路里,墙灰簌簌落在手背上,他却浑然不觉。
“……我知道了,想哥……”
缠绵悱恻的尾音带着程英从没听过的顺从,甜腻得发齁的语气与记忆里那个冷漠的声音判若两人。
他感觉太阳穴在突突直跳,眼前的画面开始扭曲变形。
黑暗中,高一些的黑影指尖顺着后颈缓缓上移。下一秒,较矮的身影仰头踮脚,主动吻上对方的嘴角。
时间仿佛被按下了慢放键。
程英能清晰看到黑影指腹蹭过颈侧皮肤的纹路,看到两人喉结滚动时吞咽的弧度。
那些细节被无限放大,刺得他眼眶发酸,连呼吸都带着痛。
第105章
程英记得秦胜曾经问过自己为什么会喜欢肖黎, 那时他回答,因为肖黎英语好。
他还记得秦胜当时不可思议的眼神,可只有他自己知道真正的原因是这个,却也不是这个。
那是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后, 在班主任重新编排座位后的第一节英语早读课上, 他正对着某个单词反复咬舌, 突然有支水笔尾端轻轻敲了一下他的课本。
“重音在第二个音节。”
新同桌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念单词时舌尖抵着上颚的弧度标准得能掐出水来。
等他跟着念对音节,转头去看时,阳光正好洒在过对方微垂的眼皮上,好看得要命。
那个暑气蒸腾的清晨, 校服领口灌进的风都是烫的,程英的心脏也跟着发烫。
后来的三百多天,他的书包里永远装着两份早餐,自行车后座总挂着肖黎的书包。
追到肖黎的那天更像场不真实的梦。他攥着攒了三个月的零花钱买的钢笔,送给肖黎时在教学楼天台上憋红了脸, 连一句简单的“我喜欢你”都说得磕磕绊绊。
肖黎听完只是垂眸拨了拨额前的头发,神情没有什么变化。
“那就试试。”说完便没了下文,语气平淡得就像在讨论今天吃什么。
程英听完却像被点燃的炮仗, 绕着操场跑了五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