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蹲下身时,目光扫过地面,忽然瞥见个白色的小药瓶,是刚才从康喜月口袋里掉出来的。
他捡起来对着光看,瓶身密密麻麻的全是英文。
上次他随口说康喜月有病,不过是气头上的话,却没想过原来康喜月真的有病。
他捏着药瓶的手指紧了紧,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着,闷得发慌。
“程英……程英你帮帮我……”张俊义趴在地上,看见他像看见了救星,声音嘶哑地求救,“快送我去医院……”
程英抬眼看向他。
他盯着对方嘴角那颗绿豆大的痣,记忆忽然像被蛰了一下,一些模糊的画面瞬间清晰地浮现在眼前。
“原来你就是那个娃娃。”他的声音很轻。
上次他在康喜月房间里看到的那个破损玩偶,嘴角同样的位置,也有一颗大大的黑痣。
难以想象是有多深的恨意,康喜月才会把玩偶做成张俊义的样子用来泄愤。
张俊义懵了,顾不上疼:“什、什么娃娃?你先拉我起来……”
程英没理他,突然抬脚,狠狠踹在他的后腰上。
“嗷!”张俊义疼得叫出声,“你干什么!”
程英没接话,只是掏出手机,转了笔钱过去,屏幕亮光照着张俊义惊恐的脸:“医药费转你了。今天的事,烂在肚子里。”
张俊义看清屏幕上的数字,原本到了嘴边的咒骂瞬间咽了回去,只剩下满脸的惊愕和不敢置信。
程英站起身,指尖划过药瓶标签,拿出手机开始搜索瓶身上的那行英文。
一边搜索一边转身,脚步却猛地顿住。
康喜月就站在不远处,身影被路灯光拉得很长,不知道已经在那里看了多久。
迎上对方的目光,程英莫名有些局促,干巴巴地解释:“我也看不惯他,所以……教训了一下。”
康喜月站在原地,沉默着没有接话。周围光线有点暗,程英辨不清他眼里的情绪,只感觉那目光沉甸甸的。
程英指尖无意识地攥紧了药瓶:“你这个药是什……”
话音未落,康喜月突然动了。
他步子迈得又快又急,程英被迫往后退了几步,后背重重撞上了水泥墙。钝痛顺着脊椎爬上来,他闷哼一声,手里的药瓶差点脱手。
两人的距离骤然缩短,康喜月的呼吸近在咫尺,眼睛深不见底,翻涌着一股复杂的情绪,像暴风雨前的海面。
“……干什么?”程英问他。
康喜月没回话,下颌线紧绷。他抬起手,速度快得惊人,“刺啦”一声,程英的外套拉链被扯到锁骨下方,冷风瞬间灌进领口,冻得他打了个哆嗦。
他还没反应过来康喜月到底想做什么,下一瞬,颈侧突然传来一阵湿热的刺痛。
是牙齿碾过皮肤的力道,带着滚烫的呼吸,像烙铁似的烫在皮肤上,让他浑身一僵。
“康喜月!”程英的声音彻底乱了,抬手就要去推他。
可手刚举到半空,就被头也没抬的康喜月反手攥住,那力道大得惊人,骨头像是要被捏碎般。
程英的手僵在半空,手腕贴着康喜月的掌心,这才清晰地感觉到对方身上有多抖。
是一种近乎痉挛的震颤,像在忍耐着什么,又像拉到极致即将崩断的弦。
混乱中,他手里的手机屏幕亮了,是才加载出来的药品说明书页面。
屏幕的白光映在程英脸上,那行字清晰得刺眼。
盐酸舍曲林片,适应症:抑郁症、强迫症、恐慌症、创伤后应激障碍……
还有,性|欲亢进障碍。
第124章
康喜月的十九年人生, 几乎是泡在苦水里过来的。
记事起,家里的空气永远飘着酒气。
父亲的拳头先落在母亲身上,后来是姐姐,九岁那年他发了场高烧, 烧坏了声带, 从此说话磕磕绊绊, 那拳头便开始追着他打。
十一岁时,父母在一场车祸里丧生。外人都感叹他和姐姐孤苦可怜,只有他自己清楚,他心里曾掠过一丝短暂的、松快的解脱。
可安稳没持续多久。上了初中,他的结巴成了原罪, 无父无母的身世更是被钉在耻辱柱上。
冬天他的校服永远是湿的。课本总是今天丢一本,明天缺一页。走廊里擦肩而过时,总会有人故意学着他的调子说话。
他知道自己心理不对劲。有时候盯着窗外的麻雀,会突然希望它们一头撞死在玻璃上。看到拥挤的人群,会莫名盼着天塌下来把所有人都砸扁。
他有时会用小刀划手腕, 血珠渗出来时,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结束这一切。
可每次看到姐姐下班回来疲惫的脸,看到她偷偷往自己书包里塞的煮鸡蛋, 又会把刀藏回床底。
初三那年, 他的心理状态急转直下,身体也愈发不受控制。直到一张诊断书递到面前, 医生口中的专业术语很复杂,他只记住了最直白的那个——性瘾。
那些不受控制的欲望,来时能把他的理智淹没,只剩下原始的冲动。他试过锁起自己,试过用疼痛转移注意力, 都没用。
转机出现在高中,他遇见了程英。
开学那天在教室里撞见那个穿白衬衫的少年时,他浑身的血液像是突然凝固了。
程英的眼睛很亮,是那种微微上挑的、很漂亮的桃花眼,明明没做什么出格的表情,只消那么漫不经心地看过来一眼,他立刻就缴械了。
这人长得实在太合他的胃口,像造物主特意照着他心里的样子捏出来的。
他开始像个小偷,捡程英喝剩的水瓶,收程英扔进垃圾桶的草稿纸,趁没人时偷偷拍程英的背影。
那些沾着程英气息的东西成了救命稻草。自那以后,程英成了唯一能镇住他身体的人。那些不受控的躁动会在看见程英的瞬间苏醒,却又能很快就渐渐平息,像被驯服的野兽,暂时收起了爪牙。
高中三年,靠着这点隐秘的支撑,病情控制得还算不错。
他没料到在这个寒假,还会有再遇见程英的机会。
那时他们已经有半年没见。这半年里,他其实已经很少病发。只是偶尔夜深人静时,还是会对着手机里存着的程英照片熬过那些难以言说的时刻。
重逢那天,手机里的照片突然变成真人,大半年没见的程英就这样活生生站在他对面。康喜月表面平静地移开目光,却已经硬得发疼,比这半年来任何一次看照片都要汹涌。
第二次是下雨天,送外卖到程英家。由于路太滑他摔了一跤,对方递来一把没用过的新伞,当晚他就对着伞发泄了出来。
程英大概以为,第一次被他偷袭是在房间里。其实不是。
时间再往前推一点,程英喝得烂醉那天睡在他家的炸鸡店里。那天打烊后,康喜月盯着他泛红的脸颊看了很久。他犹豫过要不要转身锁门,任由这人睡到天亮,可终究没忍住。
程英本人的诱惑力,对于他而言比照片要大得多。
当晚在炸鸡店的杂物间里,他趁着程英喝醉,对他做了很多坏事。
程英的嘴好漂亮,适合沾点什么。程英的手好滑,蹭得他很舒服。
事后整理时,他发现程英毛衣领口沾了点白色的痕迹,黏在深色的布料上不太显眼。他没擦,心里甚至有点隐秘的快意,就算程英醒了发现,大概也不会猜到那是什么。
后来和程英相处越来越频繁,快乐和痛苦像两条拧在一起的绳子,越收越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