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这段关系对他们彼此来说都不唯一。即使路希平同意了发生关系,也不代表路希平喜欢他。
紧接着,魏声洋把帖子下的每一条评论都认认真真看完。
现在有两种选择。
告白失败的同时失去路希平这个朋友,和永远不告诉路希平,还能继续做最好的朋友。
这两个他要怎么选?
一种从未有过的惊慌和恐惧盘亘在心头,让他手臂发冷,眉头紧蹙。
有没有第三种可能?
…有没有第三种不会两败俱伤的结局?
——路希平有没有可能会喜欢上他?
哪怕只有一点点呢?
这个念头一旦在脑中形成,就再也挥之不去。
投影仪再次出现。不存在的幕布上反复地播放着一些旖旎的画面。
路希平做累时疲惫的侧颜,被汗水打湿的额前碎发,耳垂上圆珠笔尖大小的黑痣,修长白皙的脖颈,泛红的皮肤,看起来非常可口的莓果。
但是镜头忽然一转。
变成了陪自己练书法的路希平、高中英语演讲的路希平、音乐节飞奔出去从狗仔手里抢走相机的路希平、生病时面色苍白,小口喘息,躺在病床上吊水的路希平。
抛开在床上所有粘稠暧昧的假象后,他发现,他并不是亲吻路希平后才喜欢上了这个人,而是因为喜欢这个人,才会想要亲他。
如果占有欲、吃醋、和随时随地都想和对方见面,这些表现都能归根在“朋友”或“炮友”这个借口之下,那么有什么东西是这个身份无法给他的?
——安全感。
他在草稿纸上写下这三个字。
就像甲板上被打断的那个吻,倘若他有名有分,是不是处境就会截然不同?
如果路希平一直将他当做炮友,那么总有一天,他们会结束这段关系。
路希平会和大部分人一样,去过工作、结婚、买房、养儿育女的生活。
他作为朋友,只能旁观。
其实过往无数次发生错轨的答案已经呼之欲出。
恋人在某些时候的优先级会高于朋友。
因为它所构成的种种感情中,多了一层普通朋友所够不到的。
叫“喜欢”。
承认他喜欢路希平,是一件很难的事。他们二十年的友情似乎要推翻重审,进行取舍,并等一个决断。
而他和路希平之间的决定权,一向在路希平手上。
-
路希平并不知道他的发小已经在悄无声息的夜里发生了某些熵增变化,并进行了一场头脑风暴。
他只知道陆尽像霜打的茄子一样蔫了。
“陆公子,最近生活上哪里不顺利?”路希平和陆尽正在上同一门选修课,听到对方第19次在课堂上悄悄叹气后,不由得侧目询问。
陆尽瘪瘪嘴。他犹豫了一会儿,才拿出手机给路希平发信息。
假装s但真的把你打死:宝子。
假装s但真的把你打死:我可能是失恋了…
流星砸到脚趾:??
流星砸到脚趾:不会吧,之前不是很好吗?你和学姐去散了步,还被她投喂零食
假装s但真的把你打死:可是我们没有后续了
假装s但真的把你打死:我都接受她打我屁股了,可是我好几次约她出来玩她都说没有时间
假装s但真的把你打死:这是不是代表我没戏了…
陆尽其实并没有和他说过太多有关沈薇然的事情,路希平目前知道的还是从魏声洋那听来的,据说陆尽对沈薇然是一见钟情。
虽然陆尽是沪少,但由于他家里人的安排,高中他并不是在本地念的,而是转来了B市最好的国际高中。
从初中升上来,国际高中的同学互相都认识,自然有点排挤陆尽这个突然插进来的。他还差点在厕所被霸-凌,沈薇然偶然路过,美救英雄。
当时陆尽就喜欢上了大他两届的沈薇然,并在心中暗暗将对方当做女神,可惜由于两人实在没什么交集,陆尽这么多年都只能暗恋。
没想到暗恋五年终于要到微信,现在竟然卡在了“确立关系”上。
流星砸到脚趾:你跟她表白了吗?
假装s但真的把你打死:没有,我不敢
假装s但真的把你打死:我感觉她可能以为我是玩玩而已那种公子哥…毕竟留学圈的pdf文学已经盛行很久了。
假装s但真的把你打死:我好像也没什么地方值得她喜欢的[流泪]
假装s但真的把你打死:…好烦!可恶,本少要去喝酒!
路希平虽然没有经历过这种“爱在心口难开”的感觉,但他表示理解。
故而他申请主动陪同,答应晚上和陆尽去附近的酒吧坐一坐。
这一次只有他们两个人。方知在忙着和教授做项目,陆尽又不想大肆宣扬自己可能失恋的事实,没有在四人群中分享,所以魏声洋也不知道。
晚八点,路希平和陆尽坐在吧台,手边各自放着一杯酒。
“…我!”陆尽说话都开始结巴,“我…我…我真的很喜欢她呜呜呜呜呜——”
路希平哭笑不得地扯过几张抽纸,摁在陆尽鼻涕和眼泪糊成一团的脸上。
“喜欢你就告诉她。”
“我不敢!”陆尽理直气壮地看着路希平,尽管眼神非常迷离,“我怕被她拒绝…拒绝以后我连和她聊天的机会都没有了…希平呜呜呜呜呜呜你能懂我吗你能懂吗…”
陆公子喝了一杯还不够,一杯接着一杯,还往酒保手里塞了大钞当小费,让对方把酒往死里调。
“我能帮你什么?”路希平无奈地笑了笑,他拍着陆尽的背,“或者有什么需要我做的?”
“不用!——”陆尽喝到极嗨之处打了个嗝,手举起来摇摆几下,“你陪我说说话就好了…好兄弟!”
于是路希平只能也提起桌上的酒杯,轻轻往陆尽那碰了碰。
清脆的玻璃杯发出叮当的声音,酒精果然是个很好的成瘾性物质,供人消愁。
喝了一个小时,陆尽已经趴下了。路希平看起来状态还可以,毕竟失恋的不是他,他只是因为担心朋友,过来陪聊的。
夜里气温低,冷锋过境后更是直逼零度,路希平穿着浅灰色的棉服,里面搭着白色高领毛衣,脸颊因为酒精作用而略带红泽。
“走吧。”路希平看了看手机,“我送你回去。”
陆尽又打了个嗝以示回应。
见对方像一坨烂泥,路希平只能上手,想把陆尽从桌子上架起来。
奈何陆尽也是个一米八多的大高个,一个成年男人。
喝醉后要搬动他就跟愚公移山一样。
路希平刚试图抬起对方,就被陆尽的后坐力连累。
眼镜都差点滑落。
…靠。路希平气得有点想笑。他盯着陆尽稀里糊涂的后脑勺看了半晌,拿出手机摇人。
身处异国他乡,路希平第一时间能想到的靠谱搬运工,竟然是魏声洋。
不过也在情理之中。
魏声洋力气大,挪走陆尽简直易如反掌。
路希平心想,总不能让陆尽醉死在酒吧里,等会儿就被人捡尸捡走吧?
于是他给魏声洋打了个电话。
铃声响了两下,对面就接了。
“哥哥?”魏声洋的嗓音听上去有些沙哑。
“我给你发个地址,你现在方便过来吗?开车来。”路希平说,“陆尽喝醉了,我抬不动他。”
“喝醉了?你和他在一起?”魏声洋似乎是站了起来,已经窸窸窣窣在拿车钥匙,发出金属环碰撞的声音。
他说话都清晰了些,透过电子屏幕传来,落在路希平耳畔,有点痒。
“…嗯。”路希平应道。
“哦。所以你和陆尽出去喝酒了。”魏声洋呵呵一声表达不满,随后顿了顿,问,“陆尽醉了,那你呢?你喝了多少?胃没有不舒服吧?”
路希平没有立刻回答。因为他竟然猜到了魏声洋会这么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