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让轻笑着把它盖到周从的头顶上去。
穿着西服带头纱也太傻了,可是没有人发笑,都噤了声。胖子咔咔地拍,镜头语言会说明心声。
太好哭了,章雯一直在掉眼泪,于谦在旁给她擦了又擦。
雪还在落,把周从藏进笼中、纱里,他在梦里、在雾里,回看。
还有最后一个部分,最重要的部分。
一直在彷徨,犹豫再三还是要做,因为必须拥有他。
于让下了决心,回神大喊:“我表演完了,该你了!”
现在是交替制啊?
观众老爷们儿不管,有得看就行。
魔术师看天,今天挺开心的,说:“那我……”
……再送你们一场雪吧。
有场雪,只为你们而下。
他打了个响指。
半鸟笼状的拱门主要由铁架构成,上绑藤萝繁花,五彩斑斓,来客无不称赞,堪称艺术品。然而它不仅是装置艺术,还暗藏玄机。
此刻在一声响指后,半圆顶的花开始落了,樱吹雪般卷起万千。
艺术品在消散,渐变般褪去色彩,一边飞花一边暴露,呈出它的钢筋骨架,粗陋地横生枝丫,那是未经粉饰的丑态,柔情下的自我。爱的本质是这样的,他们都是这样的。花开了花落了,它不声不响,在顶端俯瞰一对爱人。
以为会无动于衷,却被撼动。
原来麻木的眼睛会流泪。
先前躲在餐车里的时候,小推车在晃荡,周从也在晃荡,于是思绪回到来时。
他们被追尾了,他知道,他又不是死人。
不过周从没有害怕,因为于让第一反应是看他,很担心。周从想,他这么爱我,还是会突然不要我。
于让把戒指藏起来了,一定是后悔了。
周从摸着心口那张扑克牌,摁住大腿内侧发热的麻痒处。
但现在不重要了,没有指环也可以了。
他会永远记得这一刻。
“你们俩已经出师了,不需要我这个老师了!我的演出结束了,谢谢大家!”
魔术师谢幕,挥手离开。
虽然在表演,但快乐是真的。
这个时候隐约有细微的声响。
于让摸脖子。
开车时破戒指盒硌死人,先放车上,结果一顿追尾,忘了。幸好他早先把戒指放胸口内侧口袋里,就把对戒穿绳里戴脖子上。
戴上他还和自己玩笑,两个环是两个圈,项链是一圈,加他这个0都四个圈了,一套下来不奥迪吗。
于让弓身,从脖间掏出两枚信物。信物牵绳般拉他,看起来他才是那只礼物。
环是回旋镖,从遥远的童年飞至周从的指尖。
那个自父亲去世后再不能看的场景。如今周从在里面了,这一次的回忆由他来缔造了。
飞花中他伸出手去。
鸟笼由钢筋和钢丝加固,到底只有半边,架构不稳坡度又险,终究撑不住。声音迸溅开,紧锢的钢丝绳如弦绷断,逐步扩散成叫人牙酸的钢材吱呀声。
众人惊叫。
“周从,我……”
似乎是说完了的,但被湮灭在更为巨大的声响中。
面前的钢铁仿佛被无形的巨手打散,像山一样倒下,又好像乐高,好像大玩具。周从再次成为那个眼睛很小,世界很大的小人。
一声巨响,掀起尘,把空中飞旋之物都弄脏了。
如雷轰顶。
声音很远,没办法在周从的耳朵里荡起涟漪。身体飘起来,雪和花脏脏地落下来,随后归于一片宁静。
他被温暖的东西覆住了,于让的身体是热的,可是黑黑的。
于让总是,第一反应顾及他。这么爱我的人,怎么可能不要我。
周从举起手,双眼模糊,闪烁老旧电视机般的雪花片——还有真正的雪花。他看见了无名指上的戒指,雪搭上去,沾了血,于是光辉被污雪遮盖了。
周从抖着嘴唇把戒指抿干净。
我愿意,你别……不要我。
于让在他怀里失去了意识,头顶正汩汩流血,太阳穴上方的纹身血肉模糊,小鸟不见了。
所以鸟会死在笼中。
他试图去捂,可是手太脏了。
仓皇里,视线无法静置,飞鸟般到处求助,宛如冷水浇头,周从神智一秒清明了。
远方站着一个男人,手中拎着饭盒,眼神阴鸷,与他对视。
没有表情,但应当是很快意的。
人群朝此处涌动,工作人员正在赶来。
“你不得好死!”
咒骂在他脑子里,清晰地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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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术方面有夸大夸张。
魔术里礼花条很常见,抽牌红桃2有小部分参考了B站UP高雨田的视频(标题:【高雨田】婚礼现场魔术表演,心意至上!)【我去投币】
其他都编的。
“回旋镖”这个比喻是去年很常见的话题,我借用。
第102章 番外•两个半母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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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从一生有过两个半母亲。
第一个是生母,他很小就与她分离,因此不记得长相,印象里记得爸爸说,她接受不了丈夫的一事无成,南下闯荡去了,是个有野心的女人。
那样能干的人,甩开他和父亲两个拖油瓶,应当过得很好。
周从也希望如此。
第二个母亲是春想。
要说春想,首先得说起周从的父亲。毕竟是他让周从获得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母爱。
周从的父亲周宥安死前颇为自得,回忆生平,觉得没有白活,很大原因是因为这个女人。
他脑海中装满了春想,于是有关小孩的记忆就像根浮标,上上下下起起落落,到死也没记起亲儿子,死得很具纯洁性。
活着的周宥安还很出息,是名牌大学的学生,因为喜欢伺花弄草选了植物学,然而该专业并非如他所想,所以煎熬上学混到证书,回家写生去了。
艺术细胞会一脉相承。
当然,恋爱脑也是。
周宥安混一天是一天,对周从的到来没有喜悦,前妻离开也不伤心,唯一持之以恒的是热爱自然,热爱人间的草木。
他不以为自己会爱上一个女人。
从未有这样的时刻,只看人,忘记了画。
也是一天写生,他来很早,结果有人更早,周宥安觉得对方碍眼,绕道去背面,可对方没见过世面似的,把植物看得很劳。
些许恼火,他喊人不动,就拿笔点一点那草帽。
有人正转过身来。影子折叠,从面到点,被命运的手搓成红线,连接了两端。
春想是非常好的春想,漂亮是她最不起眼的长处。她善良无邪,真诚坦率,只是简单做自己就叫人目眩神迷。
她与宥安认识时,周从还很小,在摇篮里吮手指,她看了很喜欢也很心疼。宥安一心只有画画,周从是她一手带大的。
她和周宥安踏青,陪周从抓泥鳅,三个人在一处,春天看桃花,夏天吃西瓜,秋天扫落叶,冬天堆雪人。
她填补了两个男人的一生,让周宥安和他儿子获得了遍寻不得的,兴许是世间独一份的情感。
所以两个有亲缘的人反倒各自多爱她一些。
春夏秋冬,四季变换,在一起七年,来不及痒,有人先走一步。
周宥安便是想着初见那张笑颜,无怨无悔地死了。其实没有平时秀气,额头满是汗水,一张尴尬的红脸,可他偏想着这幕,含笑走了。
周从和于让说他爹是生病死,其实不是,爹死很有戏剧性,符合周宥安对自己的定位。
是被山里的蛇咬了,毒死的。他要写生,去更高的地方。
爹这一生是自由死的。
总之,爹死了,留下春想和周从。
周宥安不爱和人打交道,他就不喜欢人!吊唁时除却家属没几个来,不过倒有个斯文的,据说是他大学舍友,后续一直来往,算爹生涯中为数不多的友人。他来,向春想递上一只盒子。
那是周宥安的遗物,托他送她。
这人是崔明光。这次会见是他与春想,他友人的遗孀见过的第一面。这一天,有人送走挚爱,有人如获至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