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她做什么盛锦都没吝啬夸奖,把小姑娘夸得脸蛋通红直往他怀里钻。
因为要赶着下一趟飞机,盛锦没坐多久,在太阳落山之前就起身告辞,他来得像阵风,走时亦轻快,分别时没什么感伤的情绪,反而充满平和。
走之前还给伊丽莎白留下一条红宝石项链,在对方湿漉漉不断往下掉泪的眼神里答应了以后会再来看她。
温莎对这份贵重的礼物执意想要推拒,却拗不过盛锦不由分说地塞进了小姑娘衣裙的侧兜里。
“留给她当玩具玩儿。”
他做下的决定谁也争不过他,温莎珍惜地收下,又在盛锦转身离开时轻声叫住他——
“小锦。”
“嗯?”
雪色与天光中,盛锦像少时一般在呼唤中回头,唇角弧度上扬,眸色澹澹,让温莎恍惚间好像又看见了多年前那个长发曳地,手捧着鲜花要送给她的小孩儿。
“你还是和以前一样,但又确确实实地长大了。”
“是吗?”
盛锦单手揣在衣兜里,闻言另一只手随意摆了摆,脸上笑意从容,“我现在脾气急,大概是没以前可爱。”
“怎么会。”温莎犹豫了下,试探着向他抬起手。
盛锦现在比她高了一个头,见状眼神闪了闪,微微俯下身,于是温莎的掌心便顺势落在他的头顶,力道很轻地揉了揉,“爱你的人不管怎样都只会觉得你可爱。”
“你这样,我只觉得刚刚好。”
*
无论四季如何轮转,都柏林的晨雾中总混合着咖啡的苦涩香气。盛锦时至今日都没法体会这种艰涩的苦味,所以曾经来到这里时,仅仅是尝过盛时澜杯中的一口苦咖啡,就让他每每想起便会紧皱眉头。
这次盛锦挑了一家生意平淡的咖啡馆,点了杯阿芙佳朵,在街边坐下,发现自己即使是混合了冰淇淋的轻微苦味也还是不太能适应,于是轻轻用指尖推到一边。
咖啡是有些喝不下去了,盛锦索性拆开刚才随手买的信封套装开始写信,只不过才写了一半,垂在一侧的风衣下摆就传来被轻微拉扯的力道。
侧头看去时,一个大概四五岁的红发小女孩儿正直愣愣地看着他,深棕色的眼睛即使在阴天也闪闪发亮。
“哥哥,你好漂亮。”见他看过来,女孩儿挨近了些,几乎贴在盛锦身上说。
“谢谢,你也很漂亮。”盛锦回话的同时向四周看了看,没发现疑似女孩儿父母的人,于是问她:“你的爸爸妈妈呢?”
“我爸爸在那里。”
小女孩儿指了一下咖啡馆旁边的蛋糕店,开放式的柜台后面一个身材略微圆润,看上去是店主的男人正在给客人打包糕点,察觉到他的视线,歉意地扬起微笑向他点点头。
显然是对这幅场景见怪不怪。
盛锦失笑,伸进衣兜里掏出一包刚买的巧克力递给她,很快得到一声害羞的道谢,盛锦没太在意,收回视线继续做自己的事儿,但是过了一会儿,那孩子还站在他身边,眼睛仍旧一眨不眨地看着他,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
她的存在感太强,那种水汪汪的眼神又让盛锦想起伊丽莎白,于是他把她抱起来放在长椅的一侧。
得到了靠近的许可,小孩儿很快像只小猫一样贴过来,紧紧地挨着他,仰起头看向他时,眸光清澈如春日奔涌的溪流。
“哥哥,你在写什么?”
“写信。”
“写信——给谁呀?”
这个年纪的小孩儿总是有些喋喋不休,对于好奇的问题总爱问个没完,于是盛锦故意逗她:“写给哥哥的哥哥。”
“哥哥的哥哥是谁?”
小孩子一下子被他绕晕,咬着手指,但是很快又明白过来,重复道:“哦,是哥哥的哥哥。”
盛锦没忍住,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小姑娘脸一下子红了。
盛锦看她这样,佯装很凶地皱起眉毛和鼻子吓唬她,“今天就算了,以后不可以看见陌生人就随便靠过来,给的东西也不能随便吃,知道吗?”
“不然会有恐怖的坏人把你抓走的,长得再好看也一样。”
“……哦。”
小姑娘鼓了下嘴巴,“爸爸和我说过的,我知道。”
她说完,又重新好奇地靠近,趴在桌子上眼巴巴地看着盛锦,“哥哥,你在信里写了什么?”
“你想知道?”
小女孩儿摇了摇头,又点点头。
盛锦被她的诚实逗笑,于是展了展手中的信纸,带着点笑意开始向她陈述自己所写的信件。
“……长大才发现这里的教堂建筑真的很有特色,威士忌也好喝——和上次来的时候相比,我到了能喝酒的年纪了,在这里没人能管我,所以第一天的时候很畅快地喝到了凌晨……利菲河倒是和记忆里一样,美中不足的是天气不算太好,天冷,且一连几天都在下雨,不过在走的这一天还算幸运,遇见了一个像太阳一样火红的小孩儿。”
念到这里,盛锦顿了顿,转头问:“你叫什么名字?”
“布伦娜。”
“哦,好吧。火红的小孩儿布伦娜。”盛锦点点头,他知道这个名字的意思,于是说:“很高兴认识你,小乌鸦。”
“我叫盛锦。”
女孩儿似乎很高兴别人这么叫她,更高兴盛锦也告诉了她名字并且把她写到给家人的信里,还把她称作是“火红的太阳”,于是兴致勃勃地也跟着复述盛锦的名字。
她很聪明,盛锦带着她读了几遍,她就把拗口的读音读得有些通顺了。
接着盛锦问她:“你会写字吗?”
布伦娜看起来不愿意露怯,于是点点头,“上个月还不太会,但是这个月会很多了。”
“好吧,那你帮我在这里写一句话。”盛锦指了指信纸的末端对她说。
“写什么都可以吗?”
“当然。”
于是布伦娜接过盛锦递过来的钢笔,没有思考太久,就在横线上歪歪扭扭地写下一句话——
“你好,哥哥的哥哥,我叫布伦娜,很高兴见到你。”并在末尾画了个小小的太阳。
“写得不错。”
盛锦收起信纸,折叠好后塞进信封里,用食指点点她的额头,说:“我该走了。”
“你要回家了吗?”布伦娜下意识拽住盛锦的衣袖问。
“不,是去下一个地方。”
“我会回家,但不是现在。”
盛锦低头看她,又点点不远处的蛋糕店,说道:“你也是要回家的,不是吗?”
“……嗯。”布伦娜点点头,有些不舍,但同意他的意见,于是慢慢地松开了手。
每天经过这条街道的异国人很多,布伦娜从没有在这里面见到相同的面孔两次,也目送过许多有过交谈的的身影消失在弥散着薄雾的尽头,于是她没有开口问“你还会不会来”这样的话,只是说:
“你说得对。”
“乌鸦也是要回家的。”
*
与即将发出去的信件背道而驰,盛锦的航班顺利抵达温暖的南半球海岸。
脱去了保暖的衣物,盛锦得以换上短袖,舒展地享受畅意的夏天。
盛锦第一次经过这片土地时大概只有十四岁,那时候他刚升上初中不久,留着一头齐肩短发,青涩的脸庞和还未完全长开的体格,致使在外人眼里总是难以分辨他的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