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陆月临才火急火燎地赶过来,要把陆之珩给抓回去。
聊完以后,才知道原来傅修允之前打压过永荣集团,和罗总有点私仇。
但罗总还不至于为了那点儿私仇就上赶着蹚傅家的浑水,他这么做,是因为他那个叛逆的Omega儿子,罗绪。
罗绪年轻时玩得花,说什么趁青春享受人生,又不懂得自尊自爱,最疯狂的时候,一边打针吃药一边同时和三个Alpha厮混。
后来,又是洗标记,又是打胎,闹得家里人仰马翻。
以为这么折腾完能消停些,但没过一两年,又开始和Alpha小男模在酒吧外玩车震。
最后弄得腺体受损,被迫做了摘除手术,差点把小命儿都搭进去。
疯完这些年,虚岁都36了,倒是想安下心来,找个老实本分的Alpha结婚过日子,再不济,找个beta或者Omega也行,反正他也没有生育能力了。
但即便这样,罗绪仍然坚持要找二十五六岁的,而且必须要长得好看。
不然他就搁外面继续花钱包小白脸去。
罗总因为这个不省心的儿子气得觉都睡不好,也是后来,陆月临给陆之珩到处广撒网,撒到了永荣集团来。
陆月临只听说永荣集团有个未婚的Omega,却不清楚这个Omega的品行和年纪,想着有一个算一个,竟花心思安排两个人吃个了饭。
陆之珩那时候刚和季存言分手没多久,心情郁闷难受,看谁都烦。
他咬着牙去吃了这顿饭,但全程都没有拿正眼瞧罗绪,客客气气吃完,干脆利落走人。
但罗绪却把陆之珩给相中了。
罗绪好似被陆之珩灌了迷魂汤似的,回去以后跟他爸闹了好久,他爸禁不住磨,向陆月临提了这门婚事。
陆月临一开始不知道罗绪的情况,等他知道以后,拒绝得比陆之珩还快。
可是今非昔比,眼下正是他们渡难关的要紧时候,罗总在这时候主动联系,虽然有点儿乘人之危,但也能解他们的燃眉之急。
第99章 言言,是我(含营养液9000加更)
陆之珩全程没有说一句话,陆月临直接替他把这桩婚事给应了下来。
罗总满意地走了。
送完客回来,看到陆之珩仍然一动不动地坐在原地,陆月临眼眶突然就红了。
他坐到陆之珩身侧,紧紧抓住陆之珩的手,哽咽道:“之珩,是爸没用,我知道你委屈,知道你难过,但现在我们没有别的办法了。你那个小叔下手是真黑,我们好几个海外的账户都被查封了,再这样下去,我们这么年的努力全都要白费……”
他顿了顿,又道:“不过……好在罗家那个Omega他不能生,也就没有孩子的烦恼,没关系,等咱们站稳脚跟以后,你要是想离婚,爸第一个支持你,退一万步讲,就算到时候离不了,你也可以去找你喜欢的Omega,在外面生啊。”
听到这一句,一直沉默不语的陆之珩僵硬地转过头,看向他的Omega父亲。
陆月临一脸恳切,完全不像是在说着玩。
原来,在外面生下私生子这种事,对他们来说,已经成了理所应当。
陆之珩脑海里忽然回响起他傅修允那句充满嘲讽的话语。
“不忠不贞,是你们家一脉相承、基因决定的。”
他从小就被“私生子”三个字折磨到大,他憎恨这个身份,憎恨别人异样的眼光,憎恨因为这个身份而施加在他身上的所有磨难,与痛苦。
但此时此刻,他听到自己的Omega父亲竟拿这件事来宽慰他。
好似这根扎在他心口的毒刺忽然就变成了他走投无路时最后的救命稻草。
他愣了好半晌,忽然松了口气般,笑笑道:“是啊,爸你说得对。”
他仿佛重新活了过来,微笑着站起身来,朝外面走去。
他小叔说得没错,他们家有这个基因。
那他就应该完美地继承下来。
他都已经受了这么多冷眼了,还有什么可忍耐的?
他就应该泯灭良心,就应该不择手段,只有这样才能把自己想要的东西,全都紧紧握在手中。
他开车到附近的药店,买了一堆治疗过敏的药和强效抑制剂,还有两大盒安全套。
药店的医师看了眼这个冷着脸的人,提醒道:“这种强效抑制剂不能打太多了,两次之间至少要隔开12个小时,知道吗?”
陆之珩面色阴沉地点头:“知道。”
医师仍有些不放心:“还有,服用这个抗过敏药物期间,不能喝酒,也不能喝西柚汁。”
“知道了。”陆之珩扫完码,提起药袋子转身就走。
医师在后面道:“记住,红酒啤酒鸡尾酒都不能喝的。”
陆之珩再回到郊区安全屋的时候,天已经黑下来了。
他找来的那几个保镖懒散地站在门外,抽烟的抽烟,打电话的打电话,还有一个易感期到了,戴着止咬器,蹲在墙根那儿给自己打抑制剂。
看到陆之珩的车,他们又假模假式地打起了精神。
陆之珩面无表情地给自己打了一针强效抑制剂。
看着手腕静脉处那新旧交错的针眼,他重重闭上眼。
他不愿再忍了。
季存言是他的,永远是他的。
哪怕季存言不情愿,哪怕季存言不爱他,他也要把人攥在手里。
他穿过幽暗的走廊,正要输密码打开铁门,忽然,外面传来一阵骚动。
陆之珩警惕地皱起眉,转身出去。
门口那几个保镖已经乱作一团。
陆之珩扔开药袋子,上前道:“怎么回事?”
其中一个人道:“不知从哪儿来的一辆货车,扔了几个催泪弾下来,又开走了。”
陆之珩看了眼已经燃尽的催泪弾,拧紧眉伸出手挥了挥。
这里无比隐秘,而且他刻意切断了附近的信号,就算报了警,也不可能这么快。
到底是怎么找进来的?
不等他多想,身后的警报声忽然响了起来。
有人试图打开铁门。
陆之珩脸色一变,又转身向里面冲去。
铁门果然被打开了,但从这里出去只有走廊那一条路,季存言要是往外跑,肯定会被他们撞见。
但他们一路上都没有看到季存言。
他推开铁门大步走进去,里面空无一人。
陆之珩心慌起来,对其中一个保镖喊道:“你去守住外面。”
他又冲进隔间里,也没人,打开卫浴间的门,竟看到里面立着一把椅子,椅子正上方的抽风机竟被砸开了。
他知道季存言身形灵活,但也没料到这么小的通风口居然都能爬出去。
另一个保镖看了眼被扔在地上的抽风机,扇叶子还在缓缓地转,他灵机一动:“应该没跑远!”
陆之珩横了他一眼:“废话,出去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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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确定他们都走光了,季存言才从床底慢慢爬了出来。
他连身上的灰尘都来不及拍掉,径直朝门口跑去。
他知道留给自己的时间不多,陆之珩他们没多久就会发现不对劲,他片刻不敢停,拼命地往外跑。
外面的天果然已经黑了下来,这里荒郊野岭,他并不知道应该往哪个方向跑,但只要能远离这栋房子,跑到哪都行,他总能找到大马路,总能想办法求救。
可现实却是,野外的路凹凸不平,根本不知道下一步会踩到什么。
季存言以前当背包客的时候,也在森林里徒步过,但那时候他有齐全的装备,有指南针,有照明灯。
而且最重要的是,那时他是去探索自然,是去享受生活,而现在是在逃跑。
情况完全不同。
四面八方都是黑洞洞的一片,季存言只能听到自己急促的心跳声,嗵嗵嗵嗵,快要跳出嗓子眼儿。
他不顾一切地往前跑,忽然踩到一个土坑里,一个趔趄摔了下去。
他咬着牙不敢叫出声,更顾不上痛,火速站起来继续跑。
但还没跑出多远,前方居然出现几个黑影,他吓得愣在原地。
紧接着,周围传来的好几个人的脚步声,急促地向他逼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