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星洲比了个“感谢”的手势,于空中一接,抓住玫瑰花,游鱼一般游出人群,与林嘉鹿坐上来接他们的车。
窗外景象向后飞驰。
束星洲将那朵娇艳欲滴的玫瑰花放在林嘉鹿手心:“虽然有点晚了,但我还是想对你说,情人节快乐,小鹿。”
林嘉鹿拿起那朵红玫瑰,花茎干净,被摘去了所有刺,花瓣红而柔软,凑近鼻下,还能闻到馥郁香气。
他用玫瑰花瓣挡住嘴唇,抬眼看着束星洲,脸颊上一抹比玫瑰更令人心动的粉。
不需要再说什么多余的话,一个人的脸红,足以胜过一大段对白。
林嘉鹿凝视着束星洲的眼睛,轻轻说:“情人节快乐,束星洲。”
第68章 小羊?小鹿?还是小徒?
O国冬夜降临得很早。
玫瑰花没有带上飞机, 与林嘉鹿口袋里的那堆名片一起,留在了F国。
束星洲的公寓在首都市中心,这座城市刚下过雨, 整齐划一的商店亮着暖色灯光。两人从车上下来,走进一栋砖红色屋顶、白色墙体的高级公寓楼。
林嘉鹿跟着束星洲逛了一圈:“这栋公寓比你刚来O国时住的那栋大,但是风格都很有‘束星洲’的特色。”
“第一栋公寓本来住得还算舒服,第三年想买下来的, 但当时的房东没同意,就换了现在这一栋, 谈下来了。”束星洲将林嘉鹿的行李拎到二楼房间,“小鹿, 等会儿想去外面吃吗?”
“不去了吧,”林嘉鹿伸了个懒腰,“有点困。”
原定要在束星洲F国的家睡一上午的,由于种种原因出门约会去了, 迟来的疲惫堆积起来, 林嘉鹿动一下, 都感觉骨头在“咯吱咯吱”响。
“那小鹿你先休息一会儿,我叫点菜,我们在家吃。”束星洲为他铺开床, 就下楼去了。
林嘉鹿从行李箱找出睡衣, 进浴室洗了个澡, 美美往大床上一躺。
束星洲喜欢彩色,公寓中每个角度都有彩色的巧思。林嘉鹿住的房间整体色调是柔软的鹅黄色,深蓝色床品上有刺绣的星星花纹,所有家具都是核桃木制成的。
梦幻而古典的色彩很容易让人感受到宁静,林嘉鹿盖好被子, 使用“小鹿快速入眠法”,花了两秒钟感受呼吸,一、二……便迅速坠入梦乡,比吃褪黑素还有用。
他又做梦了。
青砖黛瓦的江南小镇,似乎还在过年期间,有小童笑闹,拎着虎头灯,你追我赶,跑过高低不平的青石板路。林嘉鹿一身青衣,脚步飒沓,路过正在用米浆贴对联的人家。
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青年手中还提着一壶黄酒,行走方向明确,应该是要去拜访什么人。
几转间走过长街小巷,林嘉鹿走进一间小院,朗声道:“师傅,您老人家可还安好?”
院子中央,一位老人正与另一位老人举杯言欢,桌上几碟下酒菜,地上一堆空瓶,竖的竖、倒的倒,显然从大白天就开始饮酒了。
见林嘉鹿走进,师傅也不惊讶,招手让他坐过来:“好得很,每日就是喝酒晒太阳。这不,今天过节,喊上了你李师傅一起。小鹿,游历四方的感觉如何呀?”
“好得很。”他学着师傅的语气感叹,一拂衣袍,潇洒坐下,摘下腰间挂着的酒葫芦,并不与师傅他们喝同一壶酒,“李师傅过年好。师傅,果真像你说的,有兄弟相伴,游历江湖的感觉真好。”
李师傅一脚踢开自己那根倒在林嘉鹿座下的拐杖,点头不语,继续饮酒。
师傅将林嘉鹿带来的黄酒倒入一旁燃着小火的温酒器中,摇头晃脑,嘴里念念有词:“是非成败转头空。小鹿,你挂念着的‘红尘俗事’呢,如今是否也有答案了?”
林嘉鹿叹出一个带着酒气的嗝,闻着酱牛肉的味儿,想去夹:“师傅,你的建议真的很有用。徒弟我亲身体验了好几件‘俗事’,的确在当下享受到了‘俗世乐趣’。不过这乐趣终究浅薄,如同泡影,一觉醒来,心中甚是空虚。”
师傅饮一口温好的酒:“你觉得这又是为何呢?”
林嘉鹿停箸,思索片刻:“我想,这应该是‘心动’与‘喜欢’的差别吧。心动很容易,喜欢却很难,更别说更上一层的‘爱’了。一刹那心动后,还能留存的,就是喜欢。我已决定,非是喜欢,不轻易给出承诺。”
师傅肯定了他一半的想法:“顶天立地的男人就该这样。只不过,小鹿,如果有一天你发现自己愿意和一个人开展一段长久的关系,师傅希望你到那时再想一想,这份感情,究竟用什么字眼形容,才最准确?”
林嘉鹿圆瞳微怔。
师傅饮到一半,望见碧空中染上夕阳红,一拍脑袋:“坏了,准是又认不得回家的路了。”顾不上收拾倒了一地的酒瓶,急急忙忙站起身,朝院外走去。
牛肉还没吃上一片,林嘉鹿也起了身:“师傅,天快黑了,您要去哪儿?”
师傅背对着林嘉鹿,随意挥挥手:“去接你师娘回家,小鹿,时辰已到,你先走罢。”
一转头,座边空空荡荡,哪有李师傅的身影,再一转头,酒具、小院、贺岁声尽数消失,纯白而虚无的空间内,只余林嘉鹿一人。
“咚咚”两声敲击,低调华丽如大提琴般的男声隔着门传来:“小鹿,九点了,起来吃个晚饭吧,过会儿该胃痛了。”
在红酒炖牛肉的香气中,林嘉鹿的嗅觉先大脑一步清醒。
“九点了?”他揉着眼睛,将自己撑起来,“点了牛肉?怪不得我好像在梦里闻到香味了。”
林嘉鹿自己的睡衣还没干,便带上了妈妈给他买的咩咩鹿睡衣。
打开门,卷毛林嘉鹿左脸上两道压出的红痕,软绵绵的睡衣胸口印着一只硕大的绵羊毛小鹿爆炸头,带着与他本人如出一辙的困顿表情。睡裤屁股后面还有个毛绒短尾巴,睡觉时只能侧躺,不然磕得慌。
此睡衣由于实用性太过鸡肋闲置已久,林嘉鹿早就忘了,当时拒绝穿它的原因,除了尾巴磕屁股,还有过于蠢萌,(林嘉鹿原话:我六岁就不喜欢咩咩鹿了!)萌得不符合他铁血猛男的气质。带上时,只想着能穿,没作它想。
毕竟,真正的猛男就算穿再萌的睡衣,也还是猛男。
早已领悟猛男真谛,拥有超越一般男子觉悟的林嘉鹿如是道。
说回现在,林嘉鹿挠挠睡裤屁股,给咩咩鹿尾巴复位,打了个哈欠:“哪家餐厅点的?闻着感觉怪好吃的。”
束星洲的视线根本离不开林嘉鹿屁股上那个跟着他下楼脚步,一跳一跳的毛绒尾巴。他脸色忽而爆红,捂住鼻子,花了好大毅力才克制住自己想要上去揉一把的冲动。
闷闷的声音十分不稳,自身后传到林嘉鹿耳朵里:“我自己烧的……”
这么贤惠?
开放式餐厅,两根蜡烛插在花枝型烛台上,烛火微微摇晃,木质餐桌上,被人很有情调地铺了一块正方形樱桃纹餐布,四角下摆坠着蕾丝绳结。
四菜一汤俱已上桌,散发着喷香热气,尤其是汤锅里那一道红酒炖牛肉,汤汁浓稠,牛肉软烂;奶油鸡肉烩菜在烛光下呈现出比羊绒还要绵软的质地,芝士碎、欧芹碎在大虾上加以点缀。
林嘉鹿的肚子“咕噜”一声叫了。
太、太诱人了吧!
将第一口菜送入口中时,这种被美食引诱的幸福感更是达到顶峰,林嘉鹿和他的胃一起,发出一声满足的喟叹。
糟糕,好像要喜欢上束星洲了。
若是束星洲知道林嘉鹿才吃一口他做的饭就被攻略了一半,不晓得会不会捶胸顿足,暗恨自己没有早日大展厨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