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寺羽垂下眸子。因为大衣翻过来了,领标正好露在外面。
他又回忆起那个时候。
确实恐怖。
其实枪响非常冷静,是快速而有节奏的。扣动扳机后Aston会迅速地调整枪位,再出膛下一发。不会打空,更不会打着他。
可那冷静的一声一声,直到弹匣被清空,更显得恐怖。
……也更动人。
秦寺羽一手抱着衣服,另一手无意地碰碰领标。
字是花体字。
复杂、精美的两行。上面那行是名字,Kingsley,下面那行则更显眼,字更大些,颜色更黑些,好像还被加粗了,写着姓氏:Aston。
秦寺羽却略过姓氏,食指尖在名字“Kingsley”上轻轻地摩挲两下,而后突然反应过来,被咬了一下似的,抽回手指,强迫自己把目光放在同学的脸上,喉头滑动,浑身燥热。
第31章 钟楼
优胜美地回来以后, 白天,秦寺羽总像在做梦。
而晚上,他也真的开始做梦。
梦里, 在月光下, Aston的食指被包裹在真皮手套里, 隔着手套点上他唇, 他嘴唇颤动, Aston的指尖从他嘴角沿着下唇摩挲过去,先是食指,而后是拇指, 力度逐渐加大,到了后来甚至开始狠狠地摩擦过去,一遍遍,他能嗅到手套上真皮的味道, 以及硝烟的味道,甚至还有血腥的气息。
而后Aston拉下手套。
因为张力,皮手套的手背部分被拉出褶皱,手腕露出来。黑色皮革一点点褪下去, 白色皮肤更多地露出来, 皮肤下面血液流动。他的手腕先露出来, 而后是手背、关节、手指……手很大,手筋和血管都明显, 最后手套终于脱下, 露出指尖,指甲平滑。
Aston那只手又覆上他唇,指尖钻入他的唇齿,搅动他的舌尖。逗弄过后, 他的舌尖开始熟悉对方节奏,熟练画圆,Aston也满意了,抽出手指,两片唇覆上他的,舌尖进入口腔,与他的舌缠绕、嬉闹。
那种感觉过于真实,他在梦中都呼吸困难。
“……!!!”秦寺羽总惊醒过来。
平时秦寺羽吃饭很认真,睡觉也很安详,这种情况从未有过。
他会困惑地看着下面。
他的心里知道这样与那种事是有关系的,但他自己只偶尔早上醒来以后会像这样,但几分钟就恢复正常了,书上面说只是因为周期性的血液流动……
如最近般,身体内的什么东西在找出口、想要抽离,还是第一次。
他不知道能做什么,也不知道该做什么,但凡稍微回忆梦境身体就难受非常,他蜷着身子,捂着被子,觉得好像受不了了。
于是只有去做家务。
洗衣服、洗窗帘,洗一切。
他可太会洗衣服了,各种污渍都不是问题。
洗完再认认真真叠板正了,而后扫地板、擦地板、擦家具、擦窗台。
家务直接干忘情了,就好了。
…………
他也时常想起Aston。
优胜美地离开之前,秦寺羽循着记忆又回了那天遇熊的地方。
他踩着落叶找了好久,最后终于是找着了。
熊的尸体非常恐怖,秦寺羽在前一天Aston站的地方摸了很久,忍着自己,最后终于是摸到了一枚弹壳,Aston的枪里崩出来的。
他揣着弹壳回了学校,又洗干净了放进盒子,下面垫上好多棉花。最近的这段时间他动不动就打开盒子,望着弹壳,呆呆地望上好久。
洁白的棉絮中间,有一枚弹壳。
至于地下赌场那枚筹码,秦寺羽也同样珍重地装进盒子,收藏起来了。
那是一个小糖果盒子。秦寺羽寻了几天,最后才在意埠买到一个薄薄的、扁扁的、小小的漂亮盒子。盒子图案是几朵三色堇,连里面的几颗糖果含在口中都很清甜。
他甚至还把Aston捡到的书摆在床头。
那本诗集。
放在床头的那一天有非常美的夕阳。
翻开诗集,他自己抄的两首依然还夹在里面。
他轻轻地展开了纸。
展开纸的那一瞬间秦寺羽的心里一惊。
从这些字,他清晰地感知到了他当时的郑重心情。
他太熟悉自己的字,因此他非常清楚,这两首诗的每个词与每一笔,都是当时的那个自己专心致志、精雕细刻地写下来并保存好的。
此时再看这两首诗,依然像在说Aston。
秦寺羽又认真地读起来了。
他不自觉读出声音,却并不是平时的样子,他读出来后轻轻的,又柔柔的,他好像是想用自己能发出的最最温柔、最最好听的声音来念这首诗给那个人听一次。
等读到了第二遍时,做贼似的,每次读到“She”“Her”这样的词,他都悄悄地、压低声音,替换成“He”“His”。
当念出这些代表跟他相同性别的单词时,秦寺羽心惊肉跳。
可心惊肉跳的同时,他又有些隐秘的快感,甚至可以说一边心惊肉跳,一边又心旷神怡。
他念:
“And all that’s best of dark and bright,
Meet in……his aspect, and his eyes……”
他从来都不知道,念一首诗,也能感觉如此隐秘而刺激。
好像在做一桩丑事,虽无人知晓,却是在试探满天神明。
他也会想:这张纸……Aston他看见了吗?
他……应该不会能意识到这些都是写给谁的吧?
秦寺羽心虚。
此后那本诗集一直被放在床边,薄页轻轻地夹在里面。
秦寺羽一直没还,即便那两首诗他早已背熟。
他总会想到,那天,是Aston帮着自己把这本书捡回来的——他在花园里穿行过去,留意两旁,而后发现书的一角,他走过去,用修长的几根手指捡起来,抖落花土。
他……他们之间有关联。
也许算朋友,又也许只是熟人,但总之,有关联。这本书就是证据。
此外,优胜美地回来以后,因为听说Aston小时候曾参加过“美国宝贝”的比赛还拿到冠军赢了奖金,秦寺羽就执着万分地去图书馆把那一年的报纸都翻了一遍,找选宝贝的那个活动。
他翻了很久,最后还真翻出来了。
报纸上有赢家照片。他将那报纸铺在桌上,还用手指头向两边儿抻开了,确保报纸连一点点变形、褶皱都不会有,之后才探过头,仔细甚至虔诚地看。
他没想到自己居然有一天能知道点Aston小时候的样子。
他本来就该远远观望,可因为这个比赛,他居然也能了解一点点,虽然只是一点点。
奇怪的一件事是,凝视照片的时候,除去觉得可真好看,秦寺羽还有一点点略略熟悉的感觉,似乎曾经见过对方。
漂亮然而冷淡的脸,简直不像一个孩子。
“……”他记忆力好,将Aston这张照片跟脑海里的一段记忆反复比对,反复琢磨,一会儿认为就是一个人,一会儿又认为不是。
…………
这年四月末的某个时间,学校华人组织踏青。
这其实是清明活动,延到了月末。来的一共也没几个人,几个华人再加上几个留学生就是全部了。
中间他们坐在草地上,采摘花朵编织花环。
女学生们爱用红花。此外还有橙花、黄花。她们说这颜色在黑发上非常精彩、非常漂亮。
秦寺羽凝着眼神望过去,认为果然,赞叹她们:“果然好看。”
女学生们:“是吧?”
秦寺羽也摘。
可他却主要选择蓝的,间或搭配其他颜色。
他手下动作非常认真,无比小心,不愿碰掉任何一瓣,一朵一朵缠在茎上,留出圈儿,缠到最后做收尾。
秦寺羽手巧,连女生们都叹服。
“Sean,”大家问,“你为什么做蓝色的?”
秦寺羽的手指一顿,低低地道:“因为衬他的眼睛。”
“???”大家问,“衬谁的眼睛?”
秦寺羽却摇摇头,不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