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中国做过外役,所谓外役,就是囚犯放出押房来替在押房中的囚犯服务。本来这种服务是该禁子牢头——班长做的,但班长除了手拿钥匙外,是不大做什么事的,所有的事都由外役做。外役是选择出来的囚犯,要刑期短的、无政治顾虑的。选好后,就叫他们送饭、送水、扫地、送物,并且替班长倒茶水、洗衣服。外役的一举一动,班长都要站在背后监视,偶尔班长会偷懒、会小便,外役就可能蹲在小洞外面,同囚犯赶忙聊几句,透露一点外面的马路新闻,使囚犯“洞悉”一切。外役因为刑期都不长,流动性比较大。寒来暑往,年复一年的,我不知“洞见”了多少外役的来去。有时候,我的确记不清他们的长相了,原因之一是:房外稍低,他们同我说话,一定得采蹲的姿势,然后把头横过来看我;房里稍高,我一定得采趴在地上的姿势,把下巴贴地看他们,双方的眼睛一定呈十字交叉的,他们看到的我的眼睛,是与地平行的;我看到的他们的眼睛,是与地垂直的。双方的脸再经过三十乘十五厘米的框框一过滤,在阴暗的光线下、紧张的表情中,的确已不成人形。所以我有时候记不清他们的长相,是可想而知的。但在这些记不清里,有一个最清楚的记忆,却使我毕生难忘。那是一张年轻、饱满、聪明、白白的脸,配上一对精明的眼睛,一张有毅力的嘴,出现在我的洞口,低声同我说:“李先生,我是你的读者,我佩服你,有什么事,凡是我能做的,就叫我做。我叫俞中兴,是杀人犯。……班长来了,再见!”
法学家们一定弹头式的以为:俞中兴一定是现役军人,不然怎么会分到军监来呢?殊不知俞中兴并非现役军人,他只是杀人时用了枪,依这个地区的枪支过敏症,凡动枪的,不管犯什么罪,一律先以“涉嫌叛乱”送军法单位,经查明与叛乱无关后,才不起诉,改移司法单位。俞中兴杀人时只用了猎枪,就犯了枪禁,就这样的,先分到军监来了。
俞中兴做外役时候,上下其手的机会总是有的,比如打菜时候,他会自动多打一点给我;装水时候,他会自动把五公升水桶装足;偶尔捡到一块报纸,他会自动高速丢进,使我这年复一年不准看报的“中华民国公民”,多知道一点“中华民国”的消息。
终于有一天,俞中兴和我有一次长谈的机会了。军监要粉饰走廊,要俞中兴做油漆匠,他做工时,要在一间间小房外面刷上一阵。当他刷到我的房外的时候,他站在梯子上,从小房的高窗向我说话,当然班长正好不在,所以我们就聊起来了。这次聊天,使我对他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俞中兴身体极好,长得人高马大,他念过大学,后来讨厌做书生,不念了,去混流氓。他在桃园黑社会以足智多谋好勇斗狠出名,结果同古永城派冲突,他和外号“阉鸡”的李盛渊等,表演了轰动一时的“飞车杀人案”,杀掉古永城的大将,古永城死里逃生,俞中兴就这样抓进来了。抓进来后,他愤愤不平,对我说:“他妈的警察真不够朋友!”我说:“美国黑社会有一句谚语说:‘千万别同警察交朋友,因为你不晓得他什么时候公事公办。’这就是说,警察随时翻脸无情的。”俞中兴说:“是啊!他妈的我们干掉了古永城他们的流氓,是等于帮了警察的忙啊!他们怎么可以反倒抓我们!他们整天靠我们养,真他妈的太不够朋友了!我们杀古永城他们,是‘为民除害’啊!”我听了,为之好笑,我说:“可是,你忘了,你也是一害啊!”俞中兴说:“我是一害啊!可是我们杀了一个,总少了一害啊!他妈的警察怎么可以抓替他们办事的人!这样乱来,以后谁还敢‘替天行道’啊!”这最后一段话,大大地震惊了我,我觉得说得真是有趣之至、说得真是含义深长。俞中兴使我想到晋朝周处“除三害”的故事。周处顿悟之后,上山杀虎、下水斩蛟,然后自己改行向善,后来做了大将,为国殉死。俞中兴有除害之心,不管该不该他除,其人纵可诛,其心不可诛,这种有善念的青年,难道就因一念之“善”,就要万劫不复吗?这次谈话后不久,俞中兴就被移送司法单位了。他从桃园龟山监狱写了一封信给我,我因为是政治犯,不便回信。后来听说他判了无期徒刑,移送绿岛隔离犯监狱,在移送前夜,被打断肋骨多根,显然是有意把他报废了!我读美国休伍德(Robert Emmet Sherwood)描写流氓的名剧,深深感到:流氓之中,有的真有真性情。他们做人,干干脆脆,毫不伪君子。他们的行径或不足取、他们的人生观或很奇特,但他们放浪形骸、敢作敢为,的确比所谓上流社会的狗男女们真得多、至性得多了。上流社会的人,没人敢“替天行道”,他们只是伪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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