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971年3月19日晚上被捕,结束了十四个月的“寒武纪”。多少年来,国民党处心积虑给我李敖戴帽子,可是就是难以戴上红帽子。原因无他,我来台湾时,只有十四岁,说我是共产党,殊嫌不伦;后来虽有了红卫兵,且我的年龄虽与红卫兵相当,但究竟人在台湾,如此罪名,仍嫌荒谬。国民党这回很宽大,他们抓我,的确免了红帽子,但给我“台独”的帽子。我这根本反“台独”的人,居然戴着“台独”之帽入狱,真荒谬绝伦,我宁愿“匪谍”呢!
我被捕后五十六天,1971年5月13日,《纽约时报》登出我的照片报道如下:
台湾特务机构上个月逮捕了一位著名的年轻作家。他的日记日前已送达其美国友人的手中。
这位作家——李敖——知道自己迟早要被抓,在去年就把一些手稿,包括他的日记送出国外。这位现年三十七岁的作家,以讽刺文章闻名于世。他修理个人、团体以及种种普遍的社会现象。
他的日记写得轻松幽默,描述那些监视他的特务形状。他们在他被捕之前,全天候盯了他整整一年。日记里也谈到有关的情治单位,以及他一些朋友被约谈尔后逮捕的事。目前这本日记只在私下流传,但也经过编译,随时可以出版。
李敖朋友不愿意马上公开他的日记,因为怕害了他。但是如果李敖短期内不能获释,他们就会出版。
截至目前,官方还没有公布李敖的“罪名”。
官方的特务不但到处盯着他,还在他家装了窃听器。去年12月,李敖向一位来访的美国人表示,他在家里搜出过一具窃听器,并且寄给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了。
这位美国人和李敖一道吃午饭,他说有两个人跟着,一直站在餐厅外面。
另一些李敖的朋友表示,他之所以受到监视,是因为政府怕他逃出国去。他们指出,在彭明敏教授偷渡之后,对李敖的监视立即全面加强起来。
彭明敏教授,目前在密歇根大学担任讲座。1964年,他和两个学生魏廷朝、谢聪敏,因为企图散发《台湾人民自救宣言》,被军事法庭以叛乱罪名判刑。
这三位“台湾人”数年后才被蒋介石的“大陆政权”释放。
去年2月,魏廷朝和谢聪敏——两人都是李敖的朋友——再度被捕。当时就传说李敖和孟祥柯两位外省作家,恐怕也难逃一劫了。
但是,加州的一名中国留学生表示,虽然李敖有很多朋友涉及台独运动,但是他本人却不可能。“外省人不可能进入这个(台独)组织,”他说,“就像白人不可能加入黑豹党一样。”
此间学术界和中国学生之间盛传,李敖和其他知识分子都是目前政治高气压下的牺牲者。这是因为美国和中共之间紧张关系逐渐和缓,使得国民党感到前途无亮,而大起恐慌的缘故。
由于支持国民党在联合国席位的力量日渐衰微,导致国民党对任何它视为“动摇国本”的言论,都十分敏感。他们一向宣称自己是统治全中国的合法政府。
李敖被捕已引起美国研究中国问题的学者和中国留学生相当的关切。有些人已打算写信给国务院和国民党官员。
其中,已表达其关切的,有哥伦比亚大学的奥森柏格教授(Michel C.Oksenberg)和斯坦福大学的曼考尔教授(Mark Mancall)。奥森柏格教授说,他希望国民党政府不要过度反应,以镇压合法反对者而导致可能的内部不安。(郑南榕译)
这一报道,就是对国民党伪政府的最狠报复了。
我被捕后,一直关在台北博爱路警备总部保安处的第五房,关了近一年。第五房不见天日,全靠每天二十四小时的灯光与通风维持。在这房中,我曾被疲劳审问和刑求。刑求中的一个关键是要我承认我是“台湾本部”五委员之一、是台独五巨头之一。事实上,我对这难题毫无所知,所以无从承认起。纠缠了十几天,我感到既然台独分子和官方情报咬定我是台独五巨头之一,我不遥为配合,恐怕不得了结。于是心生一计,说我对谢聪敏开过加入的玩笑。我心里想:这样既可有加入之事,又可因玩笑减轻。听了我自承开玩笑加入的说辞,联合小组的调查局代表刘科长(刘昭祥,此人学问高出一般特务甚多)还用文言文反问我一句:“奈何以玩笑出之?”我笑笑而已。后来冤狱定案了,刘科长来跟我小聊,我说:“我实在不是什么五委员之一,可是先抓进来的人口供先入为主,我后来居下,就会吃亏。俗话说‘贼咬一口烂三分’,因为办案人员照例从‘贼’的逻辑,认为做贼的,不咬别人却单单咬你,可见你一定有问题、你一定也不是好东西,纵查无实据,然事出有因,你也要一并移送。正因为有此天经地义,所以一个人,一旦被贼所咬,便没那么容易脱身,被咬之处,用具体写法,便有三分之烂了。纵使有朝一日,冤情得雪,但是创伤难愈,往往是一辈子的事。如今案子已定,说什么都太迟了,只希望你们下次抓人时,务必先抓我,因为先被抓的可以占便宜,别人必须配合他的口供,他却可以撒豆成兵。——千万别优待我,千万请先抓我!”我这种戏谑性的说法,其实也是真话。古话说:“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对国民党情治人员说来,这话应改为“办案无亲,常与咬人之人”。肯咬人的人,最容易取得这些牛头马面的信任,这些人“毁”人不倦、闻过(别人的过)则喜、老K点囚、多多益善,凡此种种,无不靠咬以张之。咬之为用,真大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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