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爱因斯坦就是这样的人。
也许,黛比就是这样的人。
突然记起阿博的一段话。阿博说他和黛比分手的时候,天空也飘荡着北极光。这一次的北极光是橙红色的,飘散着,很凌乱,好像火焰或者是巫婆的眼光。
我说,什么时候才容易出现北极光呢?
阿博说,有三个条件。
阿博很喜欢把问题梳理成几个点,也许因为是学管理的吧。阿博说,最容易出现北极光的日子,第一是要在冬天的12月,第二是要天气特别晴朗,如果有大风的搅动,极光就会躲藏,第三是要特别寒冷。
蓝色的北极光,好像黛比的头发
阿博说,真奇怪,那三天都有北极光出现,第二天晚上的北极光是金蓝色的,好像深海的海草,也像黛比的头发。
清早起来,站在甲板上,呼吸着海风传递的湿润,渐渐地接近了港口。瑞典到了。上岸的时候,我又看到了阿博。彼此间隔着很多拉杆箱和双肩包,我们只是微笑着颔首,算是招呼,算是告别。
旅途就是这样,我们会在某个地方以出乎意料的方式遇到某个人,彼此一点都不了解,却说了太多的话。
从此天各一方,也许永不相见。祝福他。
最有名的海盗,应该非维京人莫属。维京是他们的自称,在北欧的语言中,这个词语包含着两重意思:首先是旅行,然后是掠夺。其实,说是旅行,实在是虚伪的谦虚。
听说我环球航海一周,很多姑娘最喜欢提的问题之一,居然是——你们遇到海盗了吗?有一个美丽的姑娘居然说,如果我遇到了海盗,我就嫁给他!
我哭笑不得。天啊,这一路风尘仆仆艰难险阻,风大浪高九死一生。如果再遇到海盗,那岂不是雪上加霜!
大家怎么对海盗这么感兴趣呢?我暗自好奇。
海盗,是指专门在海上抢劫其他船只的犯罪者,这可是一门相当古老的职业了。可以说,自有船只航行以来,就滋生了海盗这行当。特别是航海业发达的16世纪之后,海盗更是层出不穷。
1691年至1723年这段时间,被称为海盗的“黄金时代”,成千上万的海盗出没在商业航线上。有许多伟大的政治家、探险家也都有海盗的身份背景,比如郑成功的父亲郑芝龙,英国探险家弗朗西斯·德雷克,11世纪的丹麦国王哈拉尔德等。
弗朗西斯·德雷克
海盗的标志是骷髅旗,海盗喜欢称它为“快乐的罗杰”(Joli Ronge)。一个骷髅加上两根交叉骨头的旗帜,让人望之丧胆。据说这个词其实来自法语单词“Joli”(即“非常红”的意思),海盗们用这个词来描述船桅上高高飘扬的血色旗帜。骷髅旗的作用是打心理战,将恐惧之箭深深射入海上猎物的心底。海盗们平时航海时,可能冒充任何国家的船只,悬挂任意国旗,他们称为“假色”。等到明火执仗抢劫的时候,就悬挂“真色”,这就是骷髅旗,起到威慑恫吓的作用。
18世纪时,第一面海盗旗由艾曼纽·韦恩船长在加勒比海升起。多数情况下,海盗在追逐猎物时,升起白色旗帜,表明身份——有时猎物会因此降下国王的旗帜而屈服。如果猎物拒绝投降,海盗们会升起黑白两色旗帜,表明穷追不舍的斗志。若猎物继续逃窜,或是海盗船长过于残暴的话,红色旗帜会在桅顶飘扬,意思是血腥杀戮:一旦捕获猎物,不留任何活口。
如果说在陆地上的抢劫,还可以单打独斗,那么海盗必须具有团队精神,一个人是当不成海盗的,因为无法在大洋上驰骋。既然是团队,就要有协作精神,所以,海盗的规章是很严格的。
海盗的规矩通常都是写成条文,并由全体船员签名共同遵守。其中非常重要的项目,就是劫掠得手后的战利品分配原则。条文中还包罗了违纪者的处罚——当然都是极其严厉的。下面,允许我不厌其烦地引用一份1724年的海盗章程。
航海望远镜与指南针
勇气与分赃规则等,我觉得都是不言自明的。最不可思议的是“不得谈论改变生活方式的话题”。这就证明,你当了海盗,你就要死心塌地走下去,这是一个行当,你不得退出。这是一种生活方式,从此成为你的命运。其中第五条:保持武器的整洁,随时可用。那么,海盗们用的是何种武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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