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瓢纽约(38)

2025-10-10 评论

  150英磅:一小时只喝一杯,你七小时内不会醉;一小时喝两杯,你三小时一定醉。

  180英磅:一小时只喝一杯,你十小时内不会醉(不过你会困);一小时喝两杯,你四小时一定醉。

  这当然是指一般人,而且这当中绝对有不少例外。一个是,如果还记得酒是麻醉品的话,那人体会慢慢适应(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常喝酒的人在这方面比不常喝酒的人占点便宜。酒量是可以练的,但也只能练到某一个程度而已。同时,这是你的身体在付出代价,而且代价不低。好,不管怎样,考虑到这一切之后,你大概可以计算出我前面提到的第一个问题的答案了,至少你可以知道,以哪种速度喝酒,你还可以不出丑失态,说一些你清醒之后懊悔的话。

  至于第二个问题,要多久才能排掉体内的酒精,才完全清醒?

  酒一入胃,你就完全无能为力了。人工呕吐太丢脸,何况在赌酒逞能的时候,这等于是在作弊。只有靠陪酒过日子的人有资格这么做。无论如何,要多久才完全清醒,医学上肯定有更精确的计算方法。不过,照我个人的经验来看,假设喝酒有那么一个难于捕捉的“高潮”,那个没有醉但快乐舒畅无比的时刻,那么从这个时刻算起,你完全清醒所需的时间,要比你从开始喝到抵达这个高潮的时间稍微久一点。

  我用高潮做界线是因为,很简单,如果以酒醉为标准的话,你只有睡一夜才醒得过来,那就没有意义了,更没有意思了。所以,最后一个问题是,如何抵达高潮?

  这个问题并不容易回答,因为这个高潮不像,比如说,那个高潮,那么容易下定义。用最简单的方法来衡量,如果我们接受(而我接受)千分之一血液酒精是美国的法定酒醉标准,那一般人喝酒的高潮是抵达这个界线所需时间的一半。让我再用上面用过的三个不同体重来举例。这虽然只是一个大概,但也差不多可以作为你饮酒的灯塔……好,喝酒的最终目的,喝酒的人所追求的理想境界——高潮:

  120英磅:两小时三杯(我是说到此为止,而不是两小时三杯、四小时六杯……四小时六杯你非醉不可),或四小时四杯(到此为止)。

  150英磅:一小时三杯(到此为止),或三小时四杯(到此为止),或五小时六杯(到此为止)。

  180英磅:一小时三杯半(到此为止),或两小时四杯(到此为止),或三小时五杯(到此为止),或五小时六杯半(到此为止)。

  这是喝酒的一个理想境界。它没有另外那个高潮那么石破天惊、天摇地动。有的时候过了你可能都不知道。而且就算知道了、感觉到了,你也只不过经历一个有限期间的享受。一旦抵达了这个巅峰,假设你不再继续喝下去(而又有几个人真能守得住?),你大概可以过上一个小时左右的瘾,然后就慢慢清醒。问题是,清醒的过程比抵达高潮要久一点,而伤感情的是,清醒的过程没有抵达的过程那么令人舒畅。前者情绪上升,后者情绪下降。而且,这一点比什么都重要,就算你三个小时抵达了高潮,而且不再继续喝,那你很可能在之后两个小时就感到完全清醒。但事实上,你并没有,这个清醒感觉是假的,至少开车绝对还会受其影响。一点不错,喝酒容易消酒难。

  我想正是因为消酒难才会有人不醉不归。因为酒在体内消失的过程中反而使你更烦、更闷(借酒绝对消不了任何愁),于是你就再来一杯,希望能再回到慢慢进入高潮过程中的那种舒畅感觉。但问题是,这个高潮一去不返。你永远无法再回到从前。除非你在真的完全清醒之后从头来过。那多麻烦!于是你就又来一杯……是高潮过后这一杯又一杯,最终送你进入醉乡。长远下去,还使你的肝硬化。

  没有喝酒的时候,什么道理都明白,都可以说清楚。可是除了酒仙之外,有几个人在享受高潮的时候还把持得住?酒是麻醉品,而麻醉的又刚好是支配理智的大脑神经。这真是人生享乐的莫大矛盾、莫大讽刺、莫大不公平。就在你喝酒喝得最快乐舒畅的时候,也正是你的大脑神经被麻醉到不那么理智的时候,而今天的科学饮酒行为守则(千分之一血液酒精是法定酒醉标准!)却规定你就在此时此刻停止喝酒。

  所以,酒戒归酒戒,还是随你便吧!人生一场,人生几何,为知音,为远方来的友朋,为自己的心情,为春分,为初雪,为任何你要为的……什么?瓶子空了?好!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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