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瓢纽约(37)

2025-10-10 评论

  这也正是我目前的阶段,只不过我并没有完全抛弃我的“杂种”。它还是比较便宜,虽然只便宜大约四分之一左右,可是对常常喝的人来说,还是可以少支出一点。不过我家里经常总会有一两瓶“纯种”(Glenlivet,Glenfiddich……),为知音,为远方来的友朋,为自己的心情,为春分,为初雪……

  我的酒龄只比我小十几岁。除了年轻的时候为了酒而出过丑、失过态、丢过脸之外,我多年来早已告别“滥饮”。“滥饮”是任何爱酒的人很难逃过的洗礼。如果非要经过不可的话,那就跟失恋一样,越早越好,越快过去越好。这一关过不了,或拖得不久,很容易变成酒鬼。当然,就算你过了,也不见得你就能够成为酒仙。问题就在这里,你听我说,你可以自贬为酒鬼,但任何人都无法自封为酒仙。酒仙是修来的,只不过,就我所知,太多太多的酒友,在还没有想到修成酒仙的时候,已经变成酒鬼了。我非鬼非仙,不过,让我在此扮演一次菩萨,就算我不能助你修成酒仙,但至少也许可以使你不必沦为酒鬼。

  酒鬼是现实写照,酒仙是浪漫幻想。既然讲酒戒,就只有从现实开始。现实是,酒是一种麻醉品,也许它不是鸦片,但它也绝不是鸡蛋。何况就连鸡蛋(去问问四十岁以上的人看看),吃多了都对身体有害。

  美国一般用“血液酒精”(Blood Alcohol)来测量人醉酒的程度。所谓的“血液酒精”,是指人体血液之中的酒精百分比。就美国各州公路警察逮捕酒醉驾车来说,酒醉的标准是0.1%,或千分之一。这就是说,每千单位血液之中有一单位的酒精的话,无论你身高体重如何,也不管你多久前喝了多少,才在当时出现这个血液酒精百分比,就请你立刻坐牢,至少一夜,事后的惩罚虽因州而异,但绝不会轻。就醉酒标准而言,这千分之一的规定相当精确。问题是,在你喝酒的时候,你怎么知道几杯下肚之后才使血液酒精高到这个程度?另外,要停喝之后多久,身体才会排泄掉所有酒精而使你完全清醒?最后,有没有一个所谓之“高潮”(high),也就是说,在没有醉之前的一个最过瘾快乐舒畅的时刻?

  让我先澄清一个引起不少误会的概念。不少人以为烈酒(如威士忌或白干)要比红白葡萄酒(或清酒)和啤酒更容易醉人。一般来说,除了因各人体质不同而会有少许差别之外,任何酒喝多了(喝到血液酒精千分之一的程度)都会醉。使你醉的不是高粱酒的高粱、葡萄酒的葡萄,而是这些酒中间的酒精。就这么简单。

  为了方便起见,我用三种不同的外国酒来举例。一种是烈酒(liquor),如威士忌、白兰地(中国的白干,从山西汾酒到金门高粱,则较烈一点);一种是葡萄酒(wine),如法国的红酒、白酒,中国和日本的清酒(中国的黄酒如绍兴则相当于西方的“加强葡萄酒”[fortified wine],酒精强度介乎烈酒和葡萄酒之间);一种是啤酒,中外几乎一样。

  三种酒的酒精成分虽然不一样,可是普通一杯威士忌(shot,看你去哪个酒吧,大约1英两至1.5英两,在此我们不妨用平均数1.25英两[相当于35.4克]作标准)的酒精含量相当于普通一杯4英两(约为113克)的任何葡萄酒,也相当于任何12英两(约为340克)装的啤酒。这种比较的意思是说,你喝一杯威士忌,加不加冰块都无所谓,从身体所吸收的酒精来说,与喝一杯4英两葡萄酒和一罐12英两啤酒一样。

  一般而言,我们的身体重量是一个决定因素。虽然我也碰过比我还瘦的人比我还能喝,比我胖的人并不见得都比我能喝,但是总的来说,体重高的人比体重低的人,至少在时间上,能晚醉一会儿,如果目的是酒醉的话。换个方式来说,以同等速度喝同量的任何酒,身体重的人可以持久一点。至于那些有特异功能的、天生异禀的、内功出神入化的,如果在传闻和武侠小说之外真有他们,则不在此限(万一碰到这种人,也千万别和他们比酒)。

  让我再用三种不同体重的人来做个比较:120英磅(约为54公斤),150英磅(约68公斤),180英磅(约81公斤)。用这三个体重做基准,你大致可以找到你醉酒的时间和杯数。请注意,这里所说的“杯”,指一杯1.25英两威士忌,或一杯4英两红白葡萄酒,或一杯12英两啤酒。还有,以千分之一血液酒精作为酒醉的标准。

  120英磅:一小时只喝一杯,你六小时内不会醉;一小时喝两杯,你两个半小时一定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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