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脑里没有“廉政”概念的土著非常普遍。办点事要请客送礼,和结婚过年时要招待亲朋好友一样成了风俗习惯,已经深入到民间。假如我持反对态度,定会遭他们的白眼,我倒变成不懂人情世故的人了。而他们对收礼的官员,内心里也决没有一点蔑视,认为收了礼就是“受贿”,不收礼就是“清廉”。只是在官员收了礼却不办事的情况下,土著们才有点抱怨。你如不信,可看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的某些节目与所谓“法制文学”的某些文章,很多制造假药、销售伪劣商品的人和贩卖妇女儿童的人,当记者问起他们“知不知道这是犯法”,不是很多犯人都回答“不知道”么?问起受害者,受害者也不知道受了害可以到什么地方去申诉,好些人还根本不知道自己受了害。这不由得常使我感叹,我们国家是最最重视“政治学习”的,四十多年来全国花在有组织的“政治学习”上的时间和金钱,肯定超过全球其他国家的总和,但我们“学”的东西跑到哪里去了呢?我们“学”的是什么东西呢!“学”来“学”去,结果是全国有近四分之一的文盲和更多的法盲及科盲。
什么叫廉政?“不知道!”
其实,官员收了礼,是愿意给你办事,不收礼,便是不准备给你办事的表示,已是人人心中有数的了。有人说这种歪风邪气是改革开放后搞市场经济才出现的。可是土著们不这么看。和我一起曾在农场劳动的土著说,“你忘了?那阵子,男人入党要请客喝酒,女人入党要把身子贴进去;男‘知青’不提着北京二锅头就迁不成户口,女‘知青’不跟书记睡觉就上不了大学哪?”追根溯源,这种现象还是至今仍有人留恋的“文化大革命”的产物,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余韵。至于说是不是“量变发展到质变”了呢?请听土著们的比较:一个土著说,“物价涨了嘛!这会儿的一万块钱,也就相当那会儿的一百块钱。再说,现在婊子遍地都有,找个婊子来跟管事儿的睡,总比把自己的老婆送去好吧!”土著们并不认为目前更糟,好像现在比过去还有进步似的。
更有甚者,很多土著不信任清廉的官员而对不怎么清廉的官员反而感到亲切。譬如。西北某中等城市有位市委书记,在任七八年,没给自己的亲属子女解决过户口,安排过职务,虽然政绩平平,但清廉可说是清廉的。离休后,土著们评论起他来却说,“他连自己的亲属子女都不顾,还会顾咱们老百姓吗?!”不错,“齐家治国平天下”,他连自己的家都没有“齐”,逞论“治国”?还有的土著把官员是否收礼来衡量这官员是不是“跟群众打成一片”,“对群众的态度”。有篇小小说写的就是这个内容:有位清廉的官员上任后一本正经,下属见了敬而远之,弄得他也很苦恼,一次他生了病,人们纷纷提了礼物去看他,而他也照单全收,这才把关系搞好起来。看到报纸上登某某官员拒收贿赂,有的还有确切的数字——“拒收二十一次,共三万七千二百元!”土著们就对此大有怀疑:“每次贿赂给他的钱他都先数了再还给行贿者?”“他怎么不把行贿者当场抓起来交给公检法处理?以致人们一次次地向他行贿。”“这三万多是他报的,还有没报的呢?”等等。有个较为富裕的土著个体户跟我聊天说,“我一听见‘廉政’就害怕!”我奇怪地问,廉政对你只有好处,那是针对干部的又不是针对你的,你怕什么?他说,“干部不廉政,我花些钱还能办成事,一廉政,干部不收礼了,可也不办事了,对于咱们个体户来说,真是得不偿失。其实我要办的事也都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又不是犯法的。我只求办得快一点,顺当一点而已。”“两害相权取其轻”,不清廉似乎倒能提高办事效率,这种现象怎么解释?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我自以为有点政治常识,也跑过外国,领略过些许现代国家的行政规范和风土人情,但面对土著们这种深入骨髓的习惯,我也不知如何“教育”是好。有时想,这就是“中国特色”和“国情”吧,不如随大流图个顺利,逆潮流而动必然四处碰壁;有时想,要在中国解决廉政问题及树立廉政的观念,恐怕还要从更深层处着手吧。
作者按:从所谓“文学新时期”开始直到今天,中国文学界总把能不能得到诺贝尔文学奖当做中国文学走向世界的标志,甚至有“诺贝尔情结”的说法。一个诺贝尔奖,使多少中国作家梦魂萦绕,有的人还专为奔这个大奖写了许多中国读者读得龇牙咧嘴、外国人看了也其明其妙的作品。但真正和诺贝尔文学奖的主持人面谈过、多少了解点“第一手材料”的中国作家大概极少,而我却有此机缘,还可说是在中国作家中与诺贝尔文学院接触最早的一人。此文写于一九八三年,当时严文井老师是我们中国作家访问北欧代表团团长,文夫兄和我是团员,陪同的翻译是作协外联部的何滨小姐。十几年过去了,评判诺贝尔奖的主持人已有更动,可是诺贝尔文学院楼台依旧,传统未变,也没有搞过任何“体制改革”。我想,把这篇文章再次发表,还是有现实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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