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己身边绕过去。
从迷宫中走出去。
试一试能否寻找那些隐蔽的灯绳。
1.谈谈你的创作经历和早期生活。
顽皮一点说,最早的创作是儿童时代在水泥地上的胡徐乱抹。我曾在化工厂的门口用粉笔描摹了墙上的一句口号“革命委员会好”,受到了人们的一致称赞。那时候我是学龄前儿童。
我十岁那年得了场重病,休学在家,终日躺在竹榻上,与《艳阳天》这部小说作伴,最早读过的小说就是《艳阳天》,那时候有一奇怪的癣好,在纸上写下一连串臆造的名字,然后在名单后面注明这人是党支部书记,那人是民兵营长,其实是在营造人物表。前些年我在家中翻抽屉时还找到过一张这样的人物表。也许这是我对文学最初的白日梦。
我上大学时写过一阵诗,那时候十个大学生中有九个是诗人。诗歌创作对语言起了相当重要的磨砺作用,至少对我是这样。我后来开始学习创作小说,在一九八三年的《青春》七月号上发表了处女作《第八个是铜像》。竟然是写一个老知青的改革道路的,竟然在次年混到了青春文学奖。我拿到奖金后就纠集几个好朋友在北京的鸿宾楼吃了一顿,以示庆贺。
2.谈谈外国作家对你的影响这是一串长长的名单。他们包括世人皆知的那些大作家。海明威、福克纳、塞林格、博尔赫斯、马尔克斯。少年时代我曾迷恋过高尔基的《单恋》之类的流浪汉小说。而真正看到的第一片世界文学风景是在上海译文社《当代美国短篇小说集》中,辛格《市场街的斯宾诺莎》中那个迂腐、充满学究气的老光棍形象让我念念不忘。那时候我在苏州的一所中学里上高中。
以我个人的兴趣,我认为当今世界最好的文学是在美国。我无能摆脱那一茬茬美国作家对我投射的阴影,对我的刺激和震撼,还有对我的无形的桎梏。
3.谈谈你目己的作品这一点最好不谈,我深知自己作品的缺陷,别人一时可能还没发现,我自己先谈了就有家丑外扬之嫌。
有时候我像研究别人作品那样研究自己的作品,常常是捶胸顿足。内容和艺术上的缺陷普遍存在于当代走红的作家作品中,要说大家都说,要不说大家都不说。
4.谈谈“流行”和“不流行”的作品的优劣。
这牵涉到对“流行”这词的理解。“流行”的含义是被时尚肯定,受人欢迎的。排除了文学的其它体裁,流行的小说就是被人普遍接受、对同时代起影响作用的小说。举个例子,譬如“伤痕”文学、“改革”文学、“寻根”文学。这是八五年之前的流行模式,八六年以后的中国文学起了一种质的变化,一批极具作家私人个性的作品登上文学主峰,它们同样在短时间内获得了流行效果。这就像赛马中彩后,马和驭手都具有流行的意义。在文学界,这样的马有《棋王》、《遍地风流》,《你别无选择》、《透明的红萝卜》等、这样的驭手有阿城、刘索拉、莫言等。无疑,他们首先是优秀的,然后才是突然在瞬间爆发的。他们这些作品因流行而奠定了地位,也影响了大批文学作品风格。
所谓“不流行”,当然有两种含义,一种不流行是作品本身低劣的原因,它无法流行。另外一种,我想就是那些不流行的好作家了,不流行的好作家一般不易受人注意,一旦受到注意并被推崇后他们往往仍然不流行,原因很复杂,似乎他们不具大众性,不具可摹仿性,他们的个性色彩深藏于作品中,不易摄取,因而产生了另外的效果,不是流行,而是间离,通过间离达到吸引目的。这样的作家也可找出些例子,譬如湖南的残雪,江苏的叶兆言。
“流行”与“不流行”之间没有优劣,它们同样是产生好作品的土壤。
5.谈谈创作障碍问题,你怎样对待?
每个人在小说创作过程中都会遇到这个问题。障碍来自各个方面,包括政治方面的,包括他人的,最重要的恐怕还是来自自身的障碍。
一个作家在成功的同时也就潜藏着种种危险。成功往往是依靠作家的艺术个性和风格,但是所谓个性和风格很容易成为美丽的泥沼,使作家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一个作家的成功总是贴上某种新鲜的标志,随着时间流逝,这种标志会褪色,失去新鲜的意义。喜新厌旧的读者往往会产生厌烦心理,而作家不甘心轻易甩掉自己的风格模式(事实上也不太容易甩掉或者突破),许多作家都是停留在原地继续筑案的,就像鸟不肯飞离老窠,以一种固守的心态顺应文学潮流。这种自我胶滞状态常常导致写作障碍。避免和消除障碍的一个办法是无所留恋,把自己打碎,重新塑造,一切都从头做起,这很不容易,需要极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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