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盾散文集(226)

2025-10-10 评论

    我有一位朋友说得好:“要我们保存国粹,也须国粹
    能保存我们。"
    保存我们,的确是第一义。只要问它有无保存我们
    的力量,不管它是否国粹。
    这几句话,我以为很可以概括鲁迅对于民族文化遗产的态度,也符合于马克思主义者对于民族文化遗产的原则。
    鲁迅对于民族文化遗产的态度,和他提倡学习其它民族文化的优点的态度,是一致的。鲁迅主张必须向世界各民族先进的科学和优美的文艺学习,但也屡次批评那些不问好歹,只要是欧美大国的东西就瞎眼吹捧的那些崇拜洋偶像的作法。他毫不留情地嘲笑那些捧着一个外国学者作为偶像到处去吓唬青年的所谓"学者",因为这班人的浅薄虽然还可以原谅,而他们的贻误青年则是不可宽恕的。
    尊重并热爱世界各民族的优秀的文化传统,并且发展文化交流,互相学习,这是中国人民的良好的传统。鲁迅在许多文章中,都曾引证中国历史事实,指出中国人民自汉朝开始就和邻近各民族发展了文化交流,并在本国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吸收了不少的外来的因素,以为借鉴,以丰富自己的文化内容。他指出:勇于吸收外国的优秀文化的精英,常常发生在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的王朝,如汉唐盛世,而浇薄季世的失了自信力的统治阶级则往往抱残守缺,故步自封,不敢接触外来的新鲜事物。他在《拿来主义》这篇短文中,大声号召,凡是有益于我的东西,无论中外古今,都应该学习,都应该吸收使成为自己的血肉。在这样的信念上,他曾以大部分的精力,介绍和翻译外国的文艺和学术。他介绍的范围很广,尤其热心于介绍那时还是被压迫的东欧各民族的文学。在那个时期的中国与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工作中,鲁迅的贡献是卓越的,而它的影响也是深远的。
    鲁迅自己的作品也证明了他是能够十分完善地实践他的理论的。他的小说和论文,都有独特的风格。这风格,正是在中国文学的优秀传统的基础上,吸收了外国的优秀文学的精华,通过他个人的气质而形成的。对鲁迅以前的中国文学作品而言,鲁迅的作品是从前未有的完全新的东西,但同时又完全是民族的,比那些在形式上自诩是民族风格的东西是更为民族些的。
    近几年来,研究鲁迅的工作,颇有成就。然而也有缺点。其中最应当引起我们警惕的,是研究工作中的教条主义倾向。这种研究方法往往不从鲁迅著作本身去具体地分析,不注意这些著作产生的背景材料(社会的和个人的),而主观地这样设想:某年某月发生某事,对于鲁迅思想不能没有某些影响罢?然后在鲁迅著作中去找证据。或者是:马克思主义的大师们对于某一问题抱着怎样的见解,因而,马克思主义者的鲁迅也不可能抱着另外的见解;于是也在鲁迅著作中找证据。对于鲁迅作品的解释,也曾有过庸俗社会学的观点,最突出的例子是认为《药》的结尾处的"乌鸦"必有所象征,因而发生了种种奇怪的猜测。企图在鲁迅的片言只语中找寻"微言大义",在某些人中,也成为一种癖好。这一些倾向,都有害于鲁迅研究工作的正确开展,也有害于正确地学习鲁迅。
    为了更好地向鲁迅学习,我们必须加强我们的研究工作。在研究鲁迅著作时,它的思想性和艺术性两个方面,应当同样重视,而且要贯彻"百家争鸣"的方针,使得研究工作更加活跃,更加深入。
    我们要继承和发扬鲁迅的精神,更大力地开展我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文化交流,相互学习,为人类的文化繁荣作出更多的贡献!

    ——给一位论文作者的信
    我个人对于您的论点,有一部分器具同感(但我以为如果把阿Q叫做落后农民的典型,还不如叫做普通农民、一般农民的典型);但是,您把精神胜利法作为这个典型的主要特征,我则以为不然。不可否认,鲁迅在描写阿Q的精神胜利法时,其讽刺的范围是十分广泛的,而且他是"联系那时的实际",可以说是指着那时士大夫(所谓正人君子)的鼻子指斥的。然而,从阿Q这个典型看来,精神胜利法只是起一端—-农民落后性;而在阿Q身上还有相反的东西,即要求革命的愿望,即在浑噩的外衣之下的乐观主义精神(不少人只看到他的浑噩的外衣,而忽略了他的乐观主义的内核),以及他的勤劳、气质等等。如果只有精神胜利法这一特征,那么,阿Q就不是农民的典型而是那些所谓正人君子的典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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