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盾散文集(238)

2025-10-10 评论

    真正老于世情的老奸巨猾,大概都会行使"欲擒先纵"的法门。比如资本家想赚钱,必须先花本钱,设法吸引一般人重视,增高自己的声价,然后利薮就源源而来。不过这种法门要善于使用。否则,就要弄巧成拙的。
    有人问我,做官能不能行使这方法?我说尤其是不能少的。凡是老于仕途的,当他地位有些摇动,或者有人去营谋他底位置的时候,便以辞职为"纵"的方法,这时发令机关没有预备好人,自然一纸慰留;既经慰留,就不好马上更动,而营谋的人也只得暂时停止进行。他于是就因这一留收“擒"的功效。但如果不是老官僚,冒昧去试验这方法,一辞可就真辞去了。

    曹锟开游园会,招待一般猪仔,兼招待妓女,而派兵两排守怀仁堂,拒绝新闻记者加入,毕竟曹三的行动与众不同。但是仔细一想:此举似也含着一点意思。大概曹三因为猪仔既于己身有功,当然要不时再给些肥料养着他们,留为所用,同时他又以为议员卖身于他,和妓女做生意的性质差不多。他既喜欢猪仔,又爱妓女,所以要将同一性质的男女合拢在一起招待了。

    在北方做官,得意时,一要会弄钱,二要会谄媚;失意时,一要会装病,二要会送家眷装要下台。
    能弄钱,不但军阀欢喜,便外人也要称赞!因弄钱非卖国不可,自然收买旧货的人要赞美了。会谄媚不但军阀高兴,便是军阀左右人物以及其妾都高兴,因为谄媚必先从军阀妻妾或幸人入手。
    至于装病,送家眷,虽为撒娇之作用,但不先会弄钱或谄媚,撒娇便要失败的。

    世上万事不能两全,又好又不吃草的马儿是没有的。人是理性的动物,所以遇到万难兼顾的事就会依理性的评判,择取其最合理的一者。
    孟子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也。"这种选择,是平常人的理性所优为的;因为鱼常有而熊掌罕得。但是孟子又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也。"这却便不是平常人的理性所容易取择了;因为生与义孰善,比较起鱼与熊掌之孰善来,要复杂得多,并且关系亦太大了。必然是彻底了解生之意义与义之意义的人,然后能于二者间取合理的选择。
    所以遇到像这一类的选择时,问题是在选择者对于面前的二物的意义是否有彻底的了解。换言之,即对于二者的轻重缓急是非应有彻底的了解。
    对于我们目前的问题(即现代女子应该抛弃了为妻为母的责任而专心研究学问改造社会呢?还是不妨把学问和社会事业暂时置为缓图而注重良妻贤母的责任?)而欲得一个解答,自然也非先将二者的轻重缓急有一个彻底的了解不可!
    可是这个问题并不简单。有大理由可说为妻为母的责任是神圣的极重要的;但是又有同样的大理由说攻究学问改造社会的责任是神圣的极重要的。正如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两边都是有理的。我觉得凡事一套进理论的圈子,平空的数起理来,每每是话语愈说愈多,而解决终于不得。我们自然不能完全看轻理论方面,可是也不可忘却事实。偏你理论上千真万确,而事实上不容许时,却就等于白说。特别是一个等待解决的问题决不能专守着理论而不问事实。结果使这问题陷于不解决的解决。
    因此,我们对于本问题的正当态度应该是姑且撇开理论而问事实。换言之,即对于主张女子当尽为妻为母之责的议论,我们可以姑且承认,可是同时要问问事实上能不能?对于主张女子应该加入社会运动的,也取同样的态度。如果事实上现代女子确不能——即有种种外界的阻碍使她们不能实现理想的(!)为妻为母的责任,则我们的理论家的大道理实在只等于废话,而应该让有作有为的女子试试别条出路!
    我是觉得并且确信现代的女子是不能安心,或被环境容许,尽理想的为妻为母的责任的。请简单的申述我的意见如下。
    我们先要注意:我们讨论的前提是"理想的"为妻为母的责任,而不是平平常常的为妻为母的责任!此所谓理想的为妻为母的责任,即是夏丐尊先生本刊第七期上《闻歌有感》一文中所说的,今引起大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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