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所言情爱之“缘”乃是那么一种男人和女人的命数的“规定”——一旦圆合了,不但从此了却男女于情于爱两个宇的种种调根和怨叹,而且意识到似乎有天意在成全着,于是满足得肃然,幸福得感激;即或末成眷属,也终生终世回忆着,永难忘怀,于是其情其爱刻骨铭心,上升为直至地老天荒的情愫的拥有,几十年如一日深深感动着你自己。美得哀婉。
这一种“缘”,不仅在中国,在全世界的当代,是差不多绝灭了。
情爱之于现代人,越来越变得接近于生意。而生意是这世界上每天每时每刻每处都在忙忙碌碌地做着的。更像股票,像期货,像债券,像地摊儿交易,像拍卖行的拍卖,投机性,买卖性,速成性越来越公开,越来越普遍,越来越司空见惯。而且,似乎也越来越等于情爱本身了。于是情爱中那一种动人的、感人的、美的、仿佛天意般的“缘”,也越来越被不少男人的心女人的心理解为和捡钱搭子、小头彩、一锨挖到了金脉同一种造化的事情了。
现代人的爱情或曰情爱中,早已缺了这分量,故早已端的是“爱情不能承受之轻”了。或反过来说“爱情不能承受之重”。其爱其情掺人了太多太多的即兑功利,当然也沉甸甸起来了。
依顺了现代的现实性,爱情或曰情爱的“缘”的美和“义”的美,也就只有在古典中安慰现代人叶公好龙的憧憬了。
故自人类进入二十世纪以来,从全世界的范围看,除了为爱而弃王冠的温莎公爵一例,无论戏剧中影视文学中,关于爱情的真正感人至深的作品风毛麟角。
爱这个字,在语言中,有时处于谓语的位置。有时处于主语的位置。前面加“做”、加“求”、加“示”、加“乞”,“爱”就处在谓语的位置。“做爱”、“求爱”、“示爱”、“乞爱”,皆行为动词也。
“做爱”乃天伦之乐。乃上帝赐与一切男女的最普遍的权力。是男人和女人最赤裸裸的行为。那一时刻,尊卑贵贱,无有区分。行为本质,无有差别。很难说权大无限的国王,与他倾国倾城的王后,或总统与总统夫人的那一时刻,一定比一个年轻的强壮的农民,与他的年轻的健康的爱妻在他们的破屋土炕上发生的那一时刻更快活些。也许是一样的。也许恰恰反过来。
“求爱”乃是一种手段,其目的为了婚姻,有时为了一次或几次“做爱”的许可。传统上是为了婚姻。在反传统的男女们那儿,往往是为了做爱的许可。当然,那许可证,一般是由男人所求,是由女人“签发”的。无论为了婚姻之目的,还是为了一次或几次“做爱”之目的,这个过程都是必不可少的。省略了,婚姻就是另外性质的事了。
比如可能被法律判定为抢婚。“做爱”也可能是另外性质的事了。比如可能被法律判定为强好。
对于成年男女,“示爱”已带有经验性,已无多少美感可言,只不过是相互的试探罢了。以含蓄为得体,以不失分寸为原则。含蓄也体现着一种自重,只有极少数的男人会对不自重的女人抱有好感。不失分寸才不使对方讨厌。反过来,男人对女人也一样。不管不顾,不达目的不罢休,一味儿的大献殷勤,其实等于是一种纠缠,一种滋扰,一种侵犯。不要误以为对方的冷淡反应是不明白,或是一种故作的姿态。这两种情况当然也是有的。但为数实在极少。与其推测对方不明白,莫如分析自己为什么装糊涂?与其怀疑对方故作姿态,莫如问问自己是否太一厢情愿强求缘分?
在所有一切“爱”这个宇处于谓语位置的行为中,依我看来——“乞爱”是最劣等的行为。于男人是下贱,于女人是卑贱。
在爱这个宇的后面,加上“情”、加上“心”、加上“意”,爱就处在主语的位置了。“爱意”是所有世间情意中最温馨的一种。使人感觉到,那乃是对方在某一时某一地某一种情况下,所能给予自己的临界极限的情意。再多给予一点点,就超越了极限。超越了极限,便是另外一回事了。正因为在极限上,所以具有着相当特殊的令我们深为感动的意昧儿和意义。
充满“爱意”的目光,乃是从女人的极其善良的爱心中自然流露的。它具有母性的成分。误将此当作和“爱”或和“爱情”有关的表达去理解,不是女人们的错,是男人们的错。据此进一步产生非分之想的男人,则就错上加错,大错特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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