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三月的美丽是从前的美丽,
从前是一只远离嘴唇的酒杯。
1
我是个瘦女孩,就像大力水手里面那个焦黄头发的奥薇拉,手足细细,一双忧郁的眼睛,茫然四顾的时间比较多一些。
我叫简微红,20岁。你知道,20岁的女人可以做很多很多事情,有伴侣的时候,宿醉、争吵、胡思乱想、做爱;没有伴侣的时候,思考、运动。
都是好的。
尽管我对清晨、玫瑰这类名词一向深恶痛绝,但实在的,这辰光干净清香,让人想起春天树林中的味道。再邋遢些的男男女女,也尽可以用青春的姿彩敷衍过。比如染了红头发招摇过市,年少的是另类,年长了便是低格。没办法,年纪这东西是很残酷的。
尚且没有老女人的那些烦扰。任凭多么尊贵矜持,变了老黄瓜,都会不快乐。法国首相的老婆,切丽?布莱尔,在电视上发表悲情演说,泪流满面。
“有时,我真想慢慢爬开,藏起来,但是我不能……我有一份我热爱的工作和一个完美的家庭,但我也知道我不是个女超人……我每天真实的生活状况是,我就像个杂耍艺人要接好扔在空中的每一个球。我努力做个好妻子好母亲,努力扮好首相夫人的角色,努力做好大律师和慈善工作者,有一些球我没有接住,掉在了地上……”她哽咽,说不下去。
哎呀呀,原来是这样啊。哭吧,可怜的女人。
20岁的我,简微红,有资格穿摩得发白的牛仔裤,双手插进裤袋,四处晃荡,间或吹两声口哨。要不站得远远的,朝任何一个不顺眼的家伙扔石子儿。世界如此庞大,凡事都有可能。简微红一直是个无畏无惧的孩子。
唯一的缺憾就是简微红这三个字,乡气十足,傻呵呵被人贩子蒙了卖深山老林去的小保姆,叫那名儿倒挺合适——穿一身家织印花布衣裳,梳两条大辫子,拎个藤编的篮子,正宗陕北口音,大大咧咧地说,俺叫简微红。俺家住在高老庄。
这么滑稽的名儿给了我,简直笑话。
我喜欢我的绰号。
每个女人在年轻时都会有一个两个传神的绰号,我的是太平公主,男生起的,是不是很斯文很高贵呢。呵呵。可惜渐渐传扬,演绎出英文名来,叫做gentleman—ping。听出来了吗,谐音是真他妈平。还有呢称哪,A——cup。
太平公主就太平公主吧,我无所谓,譬如著名品牌的手机,某些女人的身姿注定是以薄为美,以平著称的。像杜拉斯写的那个蛊惑了中国情人的法国少女,戴普通的大草帽,穿男式便鞋,瘦骨娉婷的,一把美丽玲珑的骨头,在湄公河的寂夜绽放如婴粟。
不见得肥了才性感。
但阿Q精神是见不得光的,我告诉人们我羡慕胖女人。我向所有的人发表惊世骇俗的演讲,我说,我最欣赏的女人是裸体的ANGEUNAJOUE。安吉莉娜?朱丽。
在宿舍我住上铺,我往天花板贴了一张巨幅电影招贴。安吉莉娜?朱丽姿态轻盈地坐在一架巨大的古钢琴上,纯白耀眼的皮相,浑身上下只得一双深黑网眼丝袜,两腿收束,并拢的膝盖略略掩住丰润的胸乳。她正在肆意尖叫,手臂拼命伸展,嘴巴尽情张开,露出干净粉红的口腔,像一头充满欲望的雌兽。
我羡慕这妞,羡慕得眼珠子发绿。傍晚我躺在床上,恰恰与她面对面。我喜欢长时间静默地注视她。画面投影的部分很有肉欲的味道,暖色的光,有欲念的动作,润泽的肌肤与凉滑的琴键轻触微温,那匪夷所思的风情简直令人无法抗拒。
至于男人,那是不敢说不敢说哪。我至为迷恋的男性是亚历山大—仲马。想想看,一个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的女孩子,无论恋慕着谁,哪怕是隔壁班脸上长满疱疱的青涩小男生,总要好过几百年以前的小说家。亚历山大—仲马,嘿,说说都嫌老土。
如若是痴迷那种古典庄重的文风倒也罢了,偏偏我对厮人在文学史上沉似金刚的重量所知甚少。外文报纸的新闻我是念过的,那场移送大仲马遗骸进巴黎先贤祠的仪式上,有一出激情的演讲词:
“亚历山大—仲马!跟随着你,一起进入先贤祠的是童年,那些在秘密中快乐阅读的时光,是感动,奇遇和荣耀……跟随着你,我们曾经梦想;跟随着你,我们还要继续梦想。”
呵不不,我的亚历山大—仲马不是那回事。引诱着我的,是他暧昧的身世。皮肤颜色班驳的大仲马为自己的出身虚弱地搭建了一个纸中楼阁,他在《我的回忆》里理直气壮地描述父亲的形象:“这有着金属光泽的面色,这天鹅绒一般的栗色的眼,这挺直的高鼻,只能是印度人和喀萨斯人(Caucase)的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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