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有关她与我的传言还是很快地散开了。我很迷乱,进了一间夜总会,伴唱。脚灯亮起小小的一点光晕,许多俗艳的女子绕在我身旁。
她的手臂布满密密麻麻的针眼,扬手板书,衣袖褪下,我看见那些针眼。我知道我得离开她。我在夜总会度过缭乱的黄昏及黑夜,拼命地唱歌,渴望摆脱人性的软弱。过后我被处分,她亦被停了课,买了迷幻剂,用针把胳膊扎得像蜂窝,还试图在我熟睡时注入我的皮肤。她愈来愈像野兽。
我憎恨我自己。幻想所有的挫折都会在下一秒自动停止。她的精神时好时坏,好的时候总是说:"对不起。"缓慢地收拾屋子,点起一根香,握着我的手,在我耳边诉说她的愿望,她的唇如细雨缠绵。不知觉中她褪去睡衣,有一股丰美的水草气息源源浸来,她的内里干燥敏感。我的眼中有些湿。
我上着一堂一堂不可理喻的课,记了厚厚的笔记。我不再去夜总会,每晚上晚自习,回寝室睡觉,跟室友喝啤酒、打牌、谈女人、自渎,周末约长头发的女孩子看电影。女孩子穿白色衣裙,沉默斯文地端坐,电影演了一半,我侧身问她:"可曾有性经验?"起初她尚未听清,再问一遍,她骇然,落荒而逃。我扶着自己的头,无声地笑。我记得那是一部欢喜的电影,每个人最后都得到他所想要。
一大清早她站在楼下叫我,她涂了很多的胭脂,衣服红似嫁衣。有人经过,取笑她:"你是谁呀?"她嘿嘿地笑,一本正经地说:"我是潘金莲。我是潘金莲。"她们乱笑,拣石头扔她。
她进了疯人院,我没有再见到过她。那时我20岁,在小君双腿中间的地狱扮演了一个魔鬼。
(A)
你知道,印尼咖啡本身略带糖浆味,酸度极其好。我在里面加入新鲜牛奶与清凉的薄荷,做成一种新款,没想到这种口味在水粉画华尔兹立即走红。我又尝试了另外的创意,在昂贵的康那咖啡里兑一点红酒,并且取了一个搔首弄姿的名字,叫做红唇。一经推出,男客们的点击率直线飑升。在内地开咖啡馆是这样的,不会耍噱头的话,你就去死吧。
做咖啡和做记者都不是太困难,但做人家的老婆确实是一个很糟糕的兼职。我不大去芙蓉,除非是想洗木桶澡的时候。林梧榆自然也不必再像开初那样随时请假、调用公车,如火箭一般冲向他的猎物。现在他同样不急于见我,除非是饥渴的时候。呵不,他仍然不是粗鲁的男人,在床第之间他始终是温柔和静默的,像一只巨大、无声的器官。
我照旧住在我的小公寓里,做自得其乐的土资,做一杯卡布其诺咖啡,买一些成都特色的串串香来吃。我不大讲究规矩什么的,没有必要。自然我也阅读,近来我买了全套的卡夫卡。那本残缺的《城堡》读来着实有些费神,我平均每晚读三页,结果无一例外,我总是东摇西晃地打起瞌睡来。
K为了请求政府批准他在城堡外的村庄安家落户,冒充土地测量员,在村子里的客栈住下。但这个倒霉的家伙根本无法顺利进入城堡。城堡周围密布着无数道路,然而就像迷宫一样,它们在接近城堡时迅速地转一个弯,朝向另外的地方。
基本就是那样,情节很简单,我打着呵欠,看着K张皇地寻求接近城堡的机会——勾引某位官员的情妇,给学校当杂工等等,可这一切都是徒劳的。我们似乎可以发现这样一个荒诞离奇的悖论,K越努力,离他的目标越远,而这不幸究竟来自何处,他竟无从知晓。
K和大部分人相似,有着狡猾的、同时又是悲观而且忧郁的灵魂,他让我感觉到宿命之不可抗拒。我读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日,书就放在我的床头。有一天,林梧榆急迫地压到我的身上来,我的手一抖,震落了那本书,它摇摇欲坠地撑持了一会,然后,就在林梧榆释放自己的那一刹那,它掉了下来,准确地击中了林梧榆的脑袋。
我憋不住自己,笑出声来。我知道,做爱的时候发出笑声是极其不礼貌的,既不道德,也不专业,等同于笑场什么的。但我失去控制,笑得全身痉挛。林梧榆先是受到惊吓,继而恼怒,翻出打火机,一言不发地拎起那本书,点燃它,并且将黑色碎屑抛入抽水马桶,哗啦啦全数冲走。
事后林梧榆有整整一个月没办法完整地做爱,在最后的片刻,他总是浑身紧张,而后就不得不鸣金收鼓。这倒算不得荒谬,真正的奇观景象是,我到书店重新购置了十来本《城堡》,当着林梧榆的面一一烧掉,冲毁,他一动不动地望着水流中旋转的城堡的尸骸,突然间,他使劲抱住我。我们在狭小的洗手间里做了一次。他什么都行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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