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儿亲自为一间大型百货公司的老总做了一次访谈,得了一叠购物券,送了几张给我。我领了林梧榆一道去转悠,替他买了几百块钱的内衣。你无法想象,林梧榆的贴身行头不仅采用最烂漫的花棉布,而且是他老妈帮他缝制的,无比幼稚。因此当我脱掉他的外套时,总有点犯罪感,好象在猥亵男童。我促狭地问过他:
"喂,你妈妈怎么给你量尺寸?"他笑着打我的头。
我们坐电梯到女装部,我看中一根今季流行的白色带穗子的腰带,配搭我的低腰牛仔裤是不错的。但林梧榆极力反对,他说那像农村里披麻带孝用的带子。售货小姐掩着嘴笑。我啼笑皆非,兀自买下来。跟着又选了件式样简单的白色丝质衬衫,因牌子的缘故,非常昂贵。看得林梧榆很是肉痛。
"一件衬衫一千多,你知不知道,一台电视才那个价。""但我不可能穿着电视出门。"我不屑地斜睨他一眼。这种男人,我呸。
在淑女屋,我试一条蓝色泡泡袖的公主裙,美是很美,但小女孩子味十足,不适合我的年纪。一位20余岁的女孩试了同样的一款,站在穿衣镜前,牵起裙角,轻轻转身,她的男伴微笑起来,掏出信用卡。换了隔壁的宝姿,再次遇见他们,女孩子选了一条纯白连身裙,长仅及膝,露出一双光润的小腿。她的男伴微微颔首,根本不问价格,直接刷卡。
我不由得留意他们。那男人怕已年过半百,但气质非常洋派,衣饰名贵,讲纯正的粤语,相貌看上去很舒服。女孩子精致漂亮,洋娃娃似的,一双眼睛冰雪聪明。他们并不在公众场合亲热,然而有什么地方却是不对的,女孩子绝对不是养尊处优的富家女,她没有那种泰然自若、甚至略含厌倦的神情,她很亢奋,眼神不断逡巡那些华服,带着轻微的贪婪,像一头饿极了的、却又竭力掩饰自己欲望的幼兽。显然的,她是一名锦衣夜行的小蜜。不同的是,尽管她很年轻,但她不是洛丽塔,她知道自己要什么。
我们沿途兜转过去,不住地碰见他们,女孩子每试一件衣服,男人都慷慨地买下来,手臂挽着大堆纸袋,全是名牌,从纪梵希到CK,令人侧目。我和林梧榆漫无目的地闲逛,我买了一罐金色防晒霜,林梧榆不得不死撑面子,送我一只佐丹奴的手袋。呵,忘了告诉你,我并没有接掌林梧榆的财政,我们AA制。
路过停车场,我们再次看见那对情人,男人果真阔气,驾驶一部Benz开蓬跑车,徐徐驶离,他用一只手气闲神定地掌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搭在女孩子肩膀上。老天,在拥挤的市区里开一部昂贵的跑车,那是重量级的奢侈了。林梧榆瞠目结舌地看着他们,半晌才狠狠吐出一个字眼:
"鸡!""别那么正点,"我着实被他义愤填膺的模样逗笑了,拍拍他的脸,我说:"这价钱已经很厚道,想想看,不是每个女人都有资格搭奔驰,哪怕是顺风车。"闻言林梧榆瞪大眼睛,故意夸张地凑近我,像个近视眼似的,在我脸上仔细看来看去。
"老婆,"他拥住我的肩膀,"你的道德感到哪里去了?""别叫我老婆。"我挣脱他。这是一个乌鸦般的词语,它预示着某种形态的家庭生活,其核心人物将是一位穿着大花裤叉、满肚肥肉的男人和一位烫了鸡窝头、手指尽是油腻的女人,他们分别叫做老公和老婆。多么恐怖,太平盛世的地狱也就不过如此了。
林梧榆是不懂得的,我要的男人绝非他那样的类型。真正的男人应该能够跑一次马拉松、造一所房子、写一本书、欣赏优秀的音乐和在太空中飞行。林梧榆做不到,他姿质缺乏。
我赶去采访了一宗车祸,写一则600字的小稿子,甩给老编,算是脱手,午后3点回公寓睡觉,睡得昏天黑日,连梦都没做。每逢深春我都有短暂的怠工现象,很正常,有人生春癣,有人发春骚,我不过是犯犯春困罢了,小儿科,没什么大碍。
临近傍晚我被林梧榆叫醒,他专程来接我去吃饭。我睡眼惺忪,一脚深一脚浅地跟着他,他招手叫的士,车子开到我不太熟悉的一家餐厅,地点比较偏僻,在三环路外,面积很大,室内铺着青石板的甬道,做了假山池鱼,一些清润的植株散布其间,走近看,原来那是茶树。
几个我不认识的男人已经等在那儿。林梧榆逐一给我介绍,全是芙蓉国税局的头头脑脑,他们朗声笑着,与我握手寒暄。告诉你,官场里的政客们个个有表演天分,将就凑凑,就是一个草台班子。引座小姐过来领我们入席,这里的女服务生穿着硬邦邦的旗袍,身体像薄薄的纸片,妆化得很浓,脸色白如日光灯管,可以去演吸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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