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主人吃着一只冰淇淋,是麦当劳的甜筒,两块钱一只,促销价一元——你瞧,凡事的价值我都用金钱衡量。但我实在不是拜金主义者,对于钱,我有一种恶狠狠的、掷地作金石声的热爱,你相信我吗?
狗主人一口一口地吃着,大毛一瞬不瞬地盯着他看。我凑了过去,不知道他们要做什么。狗主人向谗涎欲滴的大毛递过冰淇淋,我以为大毛会兴奋地呜咽一声,囫囵狂吞。结果却叫我大跌眼镜,大毛居然是标准的狗绅士。它照着主人的动作,很有礼貌地舔了一小口。陌生男人接着舔了第二口,再递给大毛,它又舔了一点。人和狗你来我往,直至剩下甜筒壳。主人先咬下一小点甜筒,大毛静静地看,轮到它,竟然也是翻起上唇,露出细细的门牙,含蓄有礼地轻咬下一小块。
我的心跳猛然加剧,这是一条上佳的八婆新闻,500字,一张狗和主人的合影,至少是1.5个工分,120个现大洋,值当一条日本浴巾。一根翡翠手链。要不就是整整一个礼拜的三明治。
我的孪生妹妹很捧场地给予了足够的惊奇以及软语娇笑,她们把身胚似小狗熊的大毛搂在怀里猫咪一般地揉弄,身为铮铮男性的大毛肉麻得直朝地下窜。但你千万别以为我的妹妹确实没见过世面。据我所知,她们的某一位朋友,曾经险些为狗殉情。越是太平盛世,越容易发生悖离常理的事件。我的妹妹,她们是两个十足十的小狐狸精。
狗主人终于直起身子,望向我。他有30余岁,个子很高,属于瘦削但肌肉结实身手矫健的类型,与妹妹们的其他朋友不同,他身上没有"后街男孩"生冷坚硬的金属气息。相反地,他是个清洁、沉默的男人,笑容循规蹈矩,是80年代电影里的住家男人,可靠,传统,可以坚决地负起责任来,养家糊口,忍辱负重,绝对不会惹得21世纪的女人心碎。
我略微奇异,妹妹一贯把这种男人称为"木乃伊",照理他们是没有可能做朋友的。他对我微笑,老气横秋地伸出手来,他的手掌干净、宽厚。我们隆重地握了手,像一次国家元首的正式会晤。
"我叫林梧榆。"他的嗓音很淳厚,但肯定不是令女人发痴发狂的磁性。大热的天气,他仍旧整整齐齐地穿着一件灰蓝色的意大利乔治白衬衫,纽扣扣得密密实实。那件衬衫,呵,我的心轻轻牵动。意大利乔治白,那是维嘉最喜欢的牌子。灰蓝色的衬衫,维嘉也有,但不是这样中规中矩的穿法,他会敞着领子,露出红丝带穿起来的玉石,袖口挽起,衣服的下摆放进牛仔裤。维嘉的衣饰都是没有章法的,却动人心魄。
想起维嘉,我不禁有些发怔。我有十年没有见过他了。维嘉。我心牵痛。
"四根木头,"林梧榆笑着解释,"我的名字里有四根木头。"我敷衍地笑笑,并不懂得他的幽默感。
"汪——汪——"苏鸟突然学着大毛的叫声,蹦到我们中间来,猛然拽住我的手,像拳击裁判宣布胜出者那样高高举起。
"郑重推荐,我老姐,苏画,28岁,未婚,资深新闻记者。"她一本正经地大声说。苏幻和那对孪生兄弟心照不宣地挤挤眼睛。
突然间我明白过来,我的孪生妹妹,她们竟然是在为我做媒。林梧榆,穿着意大利乔治白的、老土的男人。
没有错,我28岁,未婚,资深新闻记者,容貌很看得过去。父亲是画家,母亲在法国,孪生妹妹正读博士。没有错,什么都是真的。但不是那么一回事,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
我28岁,未婚,每天吃一碗猪油桂花汤圆,每天听一次苏州评弹,享用金咭、银餐具、KENIO套装、CHANEC香水、PRADA手袋。社会新闻部的主任,我的头儿,在一次醉酒之后大着舌头对我说:
"苏画,雅痞要是可以用来形容女人,你就是百分之百的女雅痞。"
便是这般认得了林梧榆。他穿着新买不久的意大利乔治白衬衫,带着彬彬有礼的大毛,穿越酷热的夏日,穿越城市拥挤的人丛,穿越时间与空间的暗影,邂逅了28岁、独身的我。女雅痞的我。
一切都充满预谋。
28岁的时候,我没有男朋友,也没有女朋友。我的女同学们,她们嫁给了各式各样的男人——澳大利亚的中国人,伦敦的日尔曼人,要不就是做皮货生意的安徽人,贩卖电器的宁波人。有一个女孩子,甚至嫁给文莱的非洲人,那男人很帅,像丹尼尔·华盛顿,只是面孔一层黑茸茸的细毛,好似打劫犯故意罩上的网眼黑丝袜。我的女同学们,她们骁勇善战,像一些锡箔纸质的、轻飘飘的招贴,镌印在灰苍的黄昏里。不同国度的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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