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半饥半饱的男女知青初情萌发,在广阔的田野里消耗着寂寞的青春激情时,汤禾米正疲于奔命似的料理着自己的起居。他把脏衬衣揉成一团,塞进箱子,把洗不干净的臭袜子打成包裹,寄回家。烧饭更是浪费了他劳动以外几乎所有的精力,开初他总把饭烧糊,同一锅吃饭的知青没少揍过他。为了掌握生火烧饭的技巧,他下了一番功夫苦练,吃尽了皮肉苦。
知青的风潮其时已是强弩之末,在西北插队的两个姐姐迫不及待地率先回了城,汤禾米不得不在农村又多呆了两年。
这两年他找到了新的乐趣,他写诗。周遭被他忽略掉的景象在他诗意的眼睛里,突然之间分外鲜明,阳光是那样和煦,天空犹如一块干净透明蓝玻璃。他插队的地方靠近兴安岭,宽广的大草甸子开满黄花菜,开满粉色和白色的百合花,开满酒红殷紫的矢车菊。海拔高一些的山坡上,伫立着成片的白桦林,修直、挺拔,树干上干燥的白色粉末散发着淡淡清苦的气息。雪融化以后,汤禾米揣上几个馒头,在布谷鸟的叫声里步上白桦林,倚着树干,虔诚地等待被灵感的闪电击中。闪电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而他的诗稿随之益积益厚。
他抒写着温情的树林,抒写着婉转的夜莺,抒写着淡色的雪,以及伐木工人的号子。在黄昏无人的草甸上,他总是情不自禁摇头晃脑地吟咏着自创的句子,诗性源源不绝,奔流四窜。在留守的知青烦躁不堪地等待着回城的调令时,他却沉浸在诗歌的意境里,不能自拔。他先写古体诗,后写现代诗,随身记录在一个小学生用的拼音本上。回城的调令下来,他居然有些依依不舍,接连地,又为自己劳作了三年的土地写了七八首壮丽的诗篇。
奇异的是,一旦离开乡村,汤禾米的灵感也随之枯竭,再没有高明美丽的诗句跳进他的脑子,任凭他苦苦召唤,那穿红舞鞋的小妖怪就是不肯近身。为此,他很是惆怅懊恼。
通过二姐夫的关系,汤禾米在淡湾皮鞋厂谋得了一个清闲的会计职位。闲极无聊,他翻出用过的教材,看着看着,他决定考大学。
汤禾米在20岁的秋天顺利考进了一所南方名校,学习数学。这专业是二姐夫替他填报的,他在皮鞋厂干会计,学学数学对他是有好处的。
毕了业汤禾米还回皮鞋厂,还当会计,只不过工资涨了不少。那年头工厂效益不错,汤禾米现成的工作让同班同学颇为羡慕。
大学时期他仍是不开窍的愣头青,没功夫细打量班里稀少的女同学,尤其那几个其貌不扬的女生年龄可多不小了,有一位,已是三个孩子他妈。汤禾米学数学学得不轻松,数学比劈柴淘米难多了,差不多使出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使得名次浮游在倒数前三名之外的险要地带。
总的来看,汤禾米在男女情事上发育迟缓,反应比别人要慢了好多拍,属于情商先天不足的那类人。他领略不到女人的韵味,也没发觉腻在爹妈身边有什么不妥。在皮鞋厂昏头昏脑地呆了六年,经历了数场审计风波,最后的一轮,他的上司被查出问题,那慈祥的小老头贪污了皮鞋厂女职工福利费29元,被判入狱8年。汤禾米在兔死狐悲的惊悚中意识到自己不适合与数字打交道,于是决心考研,改行从文。
对着招生简章挑来挑去,汤禾米信手选中了北京一所高校的考古专业,没什么特殊原因,只因这名字透着那么一股子古色古香的味儿。死记硬背了一年多,还真给他考上了。那专业冷僻,报考人数统共三个,汤禾米是唯一上线的考生。在此之前,导师琢磨了大半辈子的学问,在*中妻离子散,搞得心灰意冷,不假思索地就把汤禾米给捞了进去,作为他的关门弟子。
汤禾米跟着白发苍苍、未老先衰的导师学了三年,传承了导师的衣钵。在知识之外,他还一板一眼地学着了导师的生活做派,神情颓丧、走路摇晃、举止懒散,惯常的打头是一双塑料拖鞋,口袋里一条永远不洗的脏手帕,这一切,都跟他的导师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汤禾米顺利通过学位答辩的那天晚上,导师在自家阳台用一根晾衣服的绳子勒死了自己。导师的死,让汤禾米很是怔忪,他与导师朝夕相对,几乎吃喝拉撒都在一块儿,却从不知道导师慵懒的内心隐藏着如此激烈的念头。
33岁的汤禾米带着对导师之死的无限困惑逃离北京,回到了故乡淡湾市,在淡湾大学谋得一席之位。
高他几届的师兄们不负导师厚望,渐次成为考古学界精英,有一位,由于在契丹贵妇和水银之谜的研究中成果显著,被哈佛大学聘为客座教授,视为上宾。当师兄们奔波于荒山、白骨、DNA实验室的时候,汤禾米携一本书,在浓荫蔽日的校园里晃悠,一副死不长进的德行。他的师兄们对他怀着辱没师门的仇恨,慢慢地,都不大与他联络了。汤禾米读研的三年,随着导师的死、随着师兄的失散,成了一块海上孤木,与世隔绝。有时连他自己都会惶惑,仿佛那些岁月当真不曾降临过,除了导师挂在阳台上干瘪的身体,其余的,都似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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