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外集拾遗(59)

2025-10-10 评论

  四月十二号(星期日),女师学生四人去游铁塔,被六个丘八看见,等女生上塔以后,他们就二人把门,四人上塔奸淫,并带有刺刀威吓,使她们不敢作声,于是轮流行污,并将女生的裙,每人各撕一条以作纪念。淫毕复将女生之裤放至塔之最高层。乘伊等寻裤时,丘八才趁隙逃走。……然还有一个证据:从前开封齐鲁花园,每逢星期,女生往游如云,从此事发生后,各花园,就连龙亭等处再亦不睹女生了。关于此事的真实,已不成问题,所可讨论的就是女师校长对于此事,为什么谨守秘密?据我所知,有几种原因:1.女师校长头脑之顽固女师校长系武昌高师毕业,头脑非常顽固。对于学生,全用压迫手段,学生往来通信,必经检查,凡收到的信,皆交与教务处,若信无关系时,才交本人,否则立时焚化,或质问学生。所以此事发生,他恐丑名外露,禁止职员学生关于此事泄露一字。假若真无此事,他必在各报纸力白其无。那么,开封男生也不忍摧残女界同胞。2.与国民军的密约此事既生,他不得不向督署声明,国民军一听心内非常害怕,以为此事若被外人所知,对于该军的地盘军队很受影响,于是极力安慰女师校长,使他不要发作,他自尽力去办,于两边面子都好看。听说现在铁塔下正法了四人,其余二人,尚未查出,这亦是他谨守秘密的一种原因。
  我对于此事的意见,无论如何,是不应守秘密的。况女生被强奸,并不是什么可耻,与她们人格上,道德上,都没有什么损失,应极力宣传,以表白豺狼丘八之罪恶,女同胞或者因此觉悟,更可使全国军队,官僚,……知道女性的尊严,那么女界的前途才有一线光明。我对于这个问题,早已骨鲠在喉,不得不吐,今得痛痛快快全写出来,我才觉着心斗很舒宁。
  S.M.十四,五,九,夜十二点,开封一中。
  一九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旭光周刊》第二十四期。

  高歌(2)兄:
  来信收到了。
  你的消息,长虹(3)告诉过我几句,大约四五句罢,但也可以说是知道大概了。
  “以为自己抢人是好的,抢我就有点不乐意”,你以为这是变坏了的性质么?我想这是不好不坏,平平常常。所以你终于还不能证明自己是坏人。看看许多中国人罢,反对抢人,说自己愿意施舍;我们也毫不见他去抢,而他家里有许许多多别人的东西。
  迅四月二十三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五年五月八日开封《豫报》副刊。(2)高歌山西盂县人,狂飙社成员。鲁迅在北京世界语专门学校任教时的学生,当时与吕蕴儒、向培良等在河南开封编辑《豫报》副刊。
  (3)长虹高长虹,高歌之兄。参看本卷第207页注(141)。

  蕴儒(2)兄:
  得到来信了。我极快慰于开封将有许多骂人的嘴张开来,并且祝你们“打将前去”的胜利。
  我想,骂人是中国极普通的事,可惜大家只知道骂而没有知道何以该骂,谁该骂,所以不行。现在我们须得指出其可骂之道,而又继之以骂。那么,就很有意思了,于是就可以由骂而生出骂以上的事情来的罢。
  (下略。)
  迅(四月二十三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五年五月六日《豫报》副刊。(2)蕴儒吕蕴儒,名琦,河南人。鲁迅在北京世界语专门学校任教时的学生。

  伏园兄:
  今天接到向培良兄的一封信,其中的有几段,是希望公表的,现在就粘在下面——
  “我来开封后,觉得开封学生智识不大和时代相称,风气也锢蔽,很想尽一点力,而不料竟有《晨报》造谣生事,作糟蹋女生之新闻!
  《晨报》二十日所载开封军士,在铁塔奸污女生之事,我可以下列二事证明其全属子虚。
  一:铁塔地处城北,隔中州大学及省会不及一里,既有女生登临,自非绝荒僻。军士奸污妇女,我们贵国本是常事,不必讳言,但绝不能在平时,在城中,在不甚荒僻之地行之。况且我看开封散兵并不很多,军纪也不十分混乱。
  二:《晨报》载军士用刺刀割开女生之衣服,但现在并无逃兵,外出兵士,非公干不得带刺刀。说是行这事的是外出公干的兵士,我想谁也不肯信的。
  其实,在我们贵国,杀了满城人民,烧了几十村房子,兵大爷高兴时随便干干,并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是,号为有名的报纸,却不应该这样无风作浪。本来女子在中国并算不了人,新闻记者随便提起笔来写一两件奸案逃案,或者女学生拆白等等,以娱读者耳目,早已视若当然,我也不过就耳目之所及,说说罢了。报馆为销行计,特约访员为稿费计,都是所谓饭的问题,神圣不可侵犯的。我其奈之何?”

耽美书斋推荐浏览: 鲁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