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已集(29)

2025-10-10 评论

  还有一问,是:“公理”几块钱一斤?——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语丝》周刊第一五四期。
  (2)“公理战胜”参看本卷第107页注(2)。
  (3)Yes英语:是,对。
  (4)段执政指段祺瑞。参看本卷第120页注(4)。下文的“开枪打败了请愿的学生”,指一九二六年段祺瑞下令卫兵屠杀爱国学生的三一八惨案。
  (5)枪炮战胜了投壶指北伐时的国民革命军战胜了军阀孙传芳。参看本卷第363页注(4)。
  (6)《现代评论》开办时曾通过章士钊接受段祺瑞的一千元津贴。《猛进》、《语丝》曾揭露过这件事。陈西滢在《现代评论》第三卷第六十五期(一九二六年三月六日)的《闲话》中强作辩解,并影射攻击鲁迅。参看本卷第264页注(4)。

  这是一种新的“世故”。
  我以为法律上的许多罪名,都是花言巧语,只消以一语包括之,曰:可恶罪。
  譬如,有人觉得一个人可恶,要给他吃点苦罢,就有这样的法子。倘在广州而又是“清党”之前,则可以暗暗地宣传他是无政府主义者。那么,共产青年自然会说他“反革命”,有罪。若在“清党”之后呢,要说他是CP或CY,没有证据,则可以指为“亲共派”。那么,清党委员会(2)自然会说他“反革命”,有罪。再不得已,则只好寻些别的事由,诉诸法律了。但这比较地麻烦。
  我先前总以为人是有罪,所以枪毙或坐监的。现在才知道其中的许多,是先因为被人认为“可恶”,这才终于犯了罪。
  许多罪人,应该称为“可恶的人”。
  九,十四——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语丝》周刊第一五四期。
  (2)清党委员会蒋介石国民党为镇压共产党人和国民党内拥护孙中山三大政策的左派分子而设立的机构。一九二七年五月五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及各部长联席会议决定,指派邓泽如等七人组织中央清党委员会。五月十七日,该会正式成立,各省也先后组成它的下属机构。

  有恒先生在《北新周刊》上诧异我为什么不说话,我已经去信公开答复了。还有一层没有说。这也是一种新的“世故”。
  我的杂感常不免于骂。但今年发见了,我的骂对于被骂者是大抵有利的。
  拿来做广告,显而易见,不消说了。还有:
  1.天下以我为可恶者多,所以有一个被我所骂的人要去运动一个以我为可恶的人,只要摊出我的杂感来,便可以做他们的“兰谱”(2),“相视而笑,莫逆于心”(3)了。“咱们一伙儿”。
  2.假如有一个人在办一件事,自然是不会好的。但我一开口,他却可以归罪于我了。譬如办学校罢,教员请不到,便说:这是鲁迅说了坏话的缘故;学生闹一点小乱子罢,又是鲁迅说了坏话的缘故。他倒干干净净。
  我又不学耶稣(4),何苦替别人来背十字架呢?
  但“江山好改,本性难移”,也许后来还要开开口。可是定了“新法”了,除原先说过的“主将”之类以外,新的都不再说出他的真姓名,只叫“一个人”,“某学者”,“某教授”,“某君”。这么一来,他利用的时候便至少总得费点力,先须加说明。
  你以为“骂”决非好东西罢,于有些人还是有利的。人类究竟是可怕的东西。就是能够咬死人的毒蛇,商人们也会将它浸在酒里,什么“三蛇酒”,“五蛇酒”,去卖钱。
  这种办法实在比“交战”厉害得多,能使我不敢写杂感。
  但再来一回罢,写“不敢写杂感”的杂感——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语丝》周刊第一五四期。
  “意表之外”,是引用复古派文人林纾文章中不通的用语。
  (2)“兰谱”旧时朋友相契,结为兄弟,互换谱帖以为凭证,称为金兰谱,省称兰谱,取《周易·系辞》“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的意思。
  (3)“相视而笑”二句,见《庄子·大宗师》,即彼此同心,毫无拂逆的意思。
  (4)耶稣(约前4—30)基督教创始人。据《新约全书》说,他在犹太各地传教,为犹太教当权者所仇视,后被捕送交罗马帝国驻犹太总督彼拉多,钉死在十字架上。

  还有一种新的“世故”(2)。
  先前,我总以为做债主的人是一定要有钱的,近来才知道无须。在“新时代”里,有一种精神的资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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