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
在李登辉的《台湾的主张》里,我们看到他怎样由儿媳妇写文捏造历史,冒充是政治受难者,事实上,他是一个告密者,使别人政治受难;在陈水扁的《台湾之子》里,我们看到他怎样由王永庆写序捏造历史,冒充他是政治犯,事实上,他是普通司法案件的诽谤犯,绝非政治犯。昨天(二月二十日),在首场“总统”候选人电视政见发表会里,新的冒充事件又来了,陈水扁在政见发表中,来了这么一段:“二十年前的美丽岛军法大审,有八名被国民党列为‘叛乱犯’的被告,其中之一的吕秀莲女士,在肃杀的军事法庭上以她过人的勇气和坚毅的陈述,推翻了国民党非法逼供的自白书,令人震撼,更让海内外的民主人士为之动容。”
这段话所谓“逼供”,显然是捏造的,因为美丽岛大审是公开审判的,当时有六十余位海内外记者及国际人士旁听,有“过人的勇气”的吕秀莲理应一无所惧、慷慨陈词,而她当时的慷慨内容,根据笔录,是这样的,她说:“我公开澄清任何谣言,到案五十几天,没受到刑求,绝无此事,外界的任何流言是不正确的,我愿作证……”她又哭诉道:“谢谢审判长,没有人被刑求,自白笔录做好后,他们很客气,还有茶水招待……”以上吕秀莲笔录,见于一九七年三月二十日联合等报,文证俱在,不容狡赖。不但如此,同一个吕秀莲,还对美联社报道她被非法逼供的事提出澄清,指斥美联社黑白讲,以上澄清,也见于一九七年三月二十九日联合等报。
去年十二月六日,民进党主席林义雄要求还原美丽岛真相;第二天,吕秀莲跟进,邀当年要求美联社澄清的新闻局长宋楚瑜听美丽岛的故事,并谴责宋楚瑜不该压迫美联社澄清。如今,在陈水扁公然捏造吕秀莲“过人的勇气”事迹之余,我特别还原如上,不知有人会脸红否?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李敖
陈水扁出了一本宣传书,叫《台湾之子》,我认为他侮辱了真正的“台湾之子”,因为真正的“台湾之子”不该公然说谎话骗其他的“台湾之子”和父老兄弟。
《台湾之子》前有王永庆的序,王永庆精明一世却糊涂一时,他被陈水扁骗了,王永庆序中说陈水扁“因此成为政治犯,坐过牢”,在此我必须向大家澄清,当我们坐十年、八年牢时,陈水扁是坐了八个月的牢,可是他不是政治犯,是因为诽谤和司法案件(蓬莱岛案件)坐的牢。他在《台湾之子》第六十七页中说:“一九八五年一月十二日,台北地院判决:陈水扁、黄天福、李逸洋各处有期徒刑一年。”又说:“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八日,我辞去台北市议员职务,宣布拒绝上诉,以抗拒司法不公,并随时准备入狱。”但在同书第七十三页却说一九八六年“六月十日,我和黄天福、李逸洋入狱。狱中两百四十六天”,又在第七十四页中说“一九八七年二月十日,出狱……”。
现在问题来了,第六十七页中明说判了一年且拒绝上诉,为何到了第七十三、七十四页却只坐了八个月的牢呢?六月十日入狱,第二年二月十日出来,不是八个月吗?他为什么瞒天过海骗我们呢?
其实这一行骗,早在十五年前就开始了,原来他英雄其外公然表示拒绝上诉以后,却懦夫其中偷偷叫他太太吴淑珍委托律师上诉,而被委托的律师就是谢长廷、苏贞昌、周弘宪,由三律师协同完成骗我们的秘密作业!
当时我正领导发行党外杂志,我在“千秋评论”上特别指摘,逼得谢长廷公开表示他们判断有错误,并说李敖“弄出一百分的方向,看我们做到几分……这种程度的批判可以接受”的,虽然如此,仍无改于他们的集体继续行骗。
如今,十五年过去了,又来了,“台湾之子”又来骗我们了,我们还要忍受吗?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李敖
去年十一月十五日,陈水扁公布了所谓“跨世纪的中国政策白皮书”,号称就此以推动台湾和大陆关系正常化为主轴,希望导向两岸的互信与和解,而逐步淡化敌视大陆与大陆对抗的旧观念云云,说了一大堆空话。在说空话之时,他特别就所谓“单向直航,利益共享”大加发挥。我们台湾可以向大陆飞飞机、开轮船,但大陆不可以向台湾飞飞机、开轮船,此之谓“单向直航”;因而“单向直航”所得的利益,则与大陆对分,此之谓“利益共享”。
耽美书斋推荐浏览: 李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