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疑点只要陈水扁将股票进出记录及财源全部摊在阳光下,就可以解开,但阿扁敢吗?肯吗?
另外,在存款方面,疑窦更多,因为股票的异动与浮动较大,较不易厘清问题。但是存款部分,除了利息的孳生外,进出是否有问题,是很清楚的。更何况,阿扁股票连年以来只增不减。
存款突然巨幅暴增
依据阿扁担任台北市长第一年,即一九九五年三月八日申报的财产,存款是新台币一千一百六十七万九千三百六十四元;但到了二零零四年二月初“总统”候选人申报的存款,却暴增为五千四百三十八万零三百九十五元,增加了四五倍。阿扁当台北市长的薪俸,一九九五年的月俸是十四万两千七百三十元,到了一九九八年底卸任时,月棒不过十七万四千两百四十元。四年市长月俸所得合计新台币七百六十一万八千一百四十元,加上年终奖金与退职金,不吃、不喝、不用,顶多千万,但阿扁如何能在短短四五年内将存款增加四千三百万元?
尤其,依据监察院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材料,阿扁在卸任市长前一年,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的存款,约250万元,陈水扁家人财产总计约新台币17388395元~18188395元。
附注:1.本资料根据陈水扁参加二零零四年“总统”大选所申报候选人财产资料估算。
2.股票价值依二零零四年二月股价为准,陈水扁阵营自估约三千五百万元。
3.陈水扁独子陈致中与独女陈幸妤已年满二十岁,所以陈水扁依法免申报其财产,因此除非陈水扁主动公布,否则无从得知其子女现在拥有多少其他财产。
4.存款部分皆挂名陈水扁与吴淑珍,但在陈水扁名下的选举账户占33968567元只有五百二十万六千三百九十七元。
但是,阿扁卸任市长后一年,即到了一九九九年,短短两年的时间,其存款竟然一举暴增到五千四百多万元,足足增加了十倍,这大笔存款都存在陈水扁及吴淑珍的名下,并非存在“福尔摩沙基金会”名下,更是惹人争议。
阿扁卸任市长后,镇日忙于争取民进党内“总统”候选人初选提名,紧接着就投入大选,按实际情形,根本无暇去执行他的老本行律师业务,加上这两年间,阿扁其他财产只增不减,所以很明显的,这笔巨额存款来源有严重问题。
根据阿扁申报的内容,五千四百多万元存款中的三千三百九十多万元,是财团企业及支持者的选举政治献金,但是将选举献金挂在自己名下,视为“家产”,难免有瑕疵,按理说,他应将这些捐献款项置于“福尔摩沙基金会”名下,至少表面上好看一些,对支持者也比较有个交代。
但是,扣除这笔政治献金,阿扁在二零零四年二月的存款,也多达两千零四十一万余元,这跟阿扁卸任市长前一年申报的五百二十万余元相比,也是在短短两年间暴增了一千五百万元存款,这个数字,如加上这段时间股票的暴增,怎么算,阿扁的财产来源都有大问题。总之,陈水扁应全面摊开来向人民说清楚。否则他如何自圆其说“阿扁没包袱,黑金才能除”的口号?
李庆元
陈水扁的房地产在一九九七年之间频频“赠”来“卖”去,结果都是落在自己的一子一女手中,明眼人看了就觉得不对劲,陈水扁必须将财产的来源对社会做出诚实的交代,否则难脱利用自家人头做洗钱白手套之嫌!
陈水扁的独子陈致中在未成年时,就坐拥南亚科技股票十四万五千股,此一消息,经笔者在一九九八年公开披露,并质疑其财源以后,已经引起社会的议论。
但耐人寻味的还不只限于陈致中的股票,陈水扁的房地产移转过程,也充满着玄机。
在一九九七年三月和五月间,陈水扁家先后“动”了三间房子。
其中一间是陈水扁现在的住家“台北市民生东路四段九十七巷一弄八号一楼”,陈水扁既不是买进,也不是卖出,而是在一九九七年的五月二十一日,由“吴淑珍”赠与“陈水扁”。
这间房子面积四十三点七一坪①,屋后的防水巷违建,在阿扁就任市长以后经常被外界指责,但是个性强硬的阿扁,拆别人的违建不知道拆了几万户,但自己的说不拆就是不拆。吴淑珍赠与陈水扁
原来这间房子的产权属于“吴淑珍”,她在一九九七年间把房子“赠与”陈水扁,理由是“因夫妻联合财产制更名”。这个理由很难让人想通,不过这种夫妻的事,外人也很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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