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有二。第一,我喜欢以终点带回起点,像是那天晚上在中兴湖边对你说的:你永远循环,永远不会迷路。第二,我现在正翻译这首DannyBoy,唱这首歌的,名家辈出,我手边的CD,从安迪·威廉斯(AndyWiliams)到罗杰·惠台克(Rogerwhittaker)唱的,其实只唱了前面一半,把后面的精华都给唱漏了,真是杀风景。我现在放的是塞尔特竖琴天韵中由黛博拉·韩生柯南的演奏曲。塞尔特竖琴比一般音乐会的竖琴来得小,但音色更轻盈圆润,这种竖琴制造时,会加上制造者与演奏者的传承特色,所以更有韵味。至于唱这首歌的,我认为汤姆·琼斯(TomJones)的变调唱法最动所。可是他唱的我只有唱片、没有CD,周而复始的听起来大麻烦,所以我用竖琴演奏来培养气氛,一边听一边翻译它,刚翻译好,就听见门铃,你来了。"
"如果不觉得唐突,我可以拜读你的翻译吗?你不怪我一进门就要索东西看,像个治安人员吧?"
"还有谁比我更有被治安人员看的经验呢?何况翻译出来,就是想给人看的,第一次被你这样迷人的治安人员看到,会更有意义。"我走到书桌边,拿了译稿和原文一并递给她。"如果你觉得可以,把中英文都诗歌朗诵一遍吧"
"您真的要我朗诵?朗诵不好!要挨罚吗。朗诵得好,有奖品吗?"
"万劫先生信赏必罚,你放心好了。"
"好的,那我就试着朗诵了。我先朗诵英文原文的。
DANNYBOY
ohDannyBoy,thepipesarecalling
Fromglentoglenanddownthemountainsede
Thesunmer’sgoneandallrosesarefalling
It’syou,it’syoumustgoandI,Imusttbide,
ButC0meyebackwhensummerisinthemeadow
Andwhenthevalleyishushedandwhitewithsnow
ThenI’llbehereinsunshineorinshadow
0hanny,DannyBoy,ohDannyBoy,Iloveyouso
Butcometome,myanny,Danny,ohyouloveme
ifIamdeadasdeadIwellmavbe
YoucomeandfindaPlacewhereI’lllie
Andkneedandkneelandsay,yes,andsaymyanAve,anAve
You’llfindme.
我鼓了掌。"没想到你英文发音这么好!你的声音又这么听!"多谢夸奖,等下一起领奖品吧。现在我就朗诵您的译文:
墓中人语
哦。DannyBoy,
当风笛呼唤,幽谷成排,
当夏日已尽,玫瑰难怀。
你,你天涯远引,
而我!我在此长埋。
当草原尽夏,
当雪地全白。
任晴空万里,
任四处阴霾。
哦,DannyBoy,
我如此爱你,等你徘徊。
哦!说你爱我,你将前来,
纵逝者如斯,
死者初裁。
谢皇天后土,
在荒坟家上,
请把我找到,找到,
寻我遗骸。
我刚要鼓掌的时候,她摇了手。我鼓不出来了。突然问,她却鼓起掌来。"翻得太好了,太好了!轮到我为你鼓掌了。为什么翻得这么好?并且还押着韵呢,翻这诗还能押韵是高难度的,你的中文真是出神入化了。"
"多谢夸奖。"我学她刚才的口气。"等一下把你领的奖品送我吧!"
"没想到万劫先生是Indin将礼物送人后又索回的人。"
"你还不知道我送什么呢。"
"送什么?"
"先不告诉你。你先等一下。"
"好的。我先忍住我的好奇心。可是,我倒好奇为什么你这么喜欢这首DannyBoy?"
"照爱尔兰民歌的原始意味,这首歌是写父子之情,DannyBoy最后寻找到的,是父子之爱。我这里意译,当然别有延伸,我觉得把它延伸成男女之间生离死别的情歌,会比写父子之情更动人。这首歌十八世纪时原是老父送别出征的儿子的,认为儿子即使作战生还,他老先生也墓草久宿了,所以才有你天涯远引、我在此长埋的伤感,最后盼儿子找到他坟上,两人在生死线上,相聚一回,真是很动人的布局。可是,把这一幕移到男女之情上,不是更好吗?"
"的确更好。"她说。"只是不知道谁该做墓中人语,男的呢,还是女的?"
"那要看谁先死,谁早死。早死也是很重要的,不要太老才死。爱情是年轻人的事。"
"你不认为是你的事了?看起来,你还这么年轻。"
"看起来不够,事实上绝不年轻了,虽然在健康上,我比跟我同年龄的人全年轻,人家问我看起来年轻的秘密,我说:坐牢的时间,上帝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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