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我举个例子给大家看。我们在报上常常看到一些人犯罪了,给关到警察局去,忽然在里面自杀了,然后警察局就报告说这个人畏罪自杀。我们觉得很奇怪啊,自杀是可以理解的,可是自杀的地点怎么这么怪呀?怎么他老是死在警察局啊?我李敖就把这些你们在看报时候不注意的消息,一条一条地收集起来,凡是死在警察局的新闻我就把它存下来,存了很多以后才发现,噢,原来有个原因。他为什么好死不死,(非要)死在警察局呢?——他没有在警察局自杀,也没有上吊,都不是的,他被警察修理,他被警察刑求,被警察打,不小心给打死了。打死以后就往上报说他自杀了。所以,这些人好死不死,专门死在警察局的原因是,他被刑求死掉了。
像我李敖被蒋介石伪政权抓起来的时候,我也被刑求啊,可是,刑求的时候,他们对我比较优待。怎么优待呢?派一个医生在旁边。这个医生拿了个听筒,在你的心脏上面这样听。对你刑求的时候,同时医生在旁边听你的心脏状况,什么意思啊?绝对不要刑求过度,咚,你死掉了,他不要这个结果。可是,你也不要假装晕倒,没有这事儿,医生在旁边看得清清楚楚。换句话来说啊,他可以叫你肉体遭受最大的痛苦,精神遭到最大的折磨,可是,你不会被刑求致死,你也不可能畏罪自杀。原因是,医生用听筒这样最简单的科学技术的产品来随时检查你的身体。刑求的时候,有种电,给你插上去以后,要摇电话的时候,你的鼻涕、眼泪、小便都会流出来,浑身会崩溃。请问,如果是文天祥,如果是史可法,碰到了这种东西,会不会屈服啊?文天祥那时候人类还没有发现有电的事情,所以,这种科学技术没到这个水准,也不会打一针,像德国的那种盖世太保,一针打下去,他不但会叫你把话说出来,甚至把你不知道的话都说出来。所以,现代科技对人类的统治会摧毁到什么程度啊!
最近台湾正在闹,闹什么?很多个人的资料,好比我到银行开户的个人资料,我的健康资料,都因为进入电脑被卖出来了。现在,台湾“政府”还要做就是说所谓全体的公民指纹的大指模,用指模来确定你人在哪里,确定你犯没犯罪。大家知道吗?这种现代科技可以把人类控制得这么紧密。所以,大家现在才知道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个世界,个人的自由相对起来越来越渺小。如我所说,即使是文天祥、史可法都未必挡得住现代的刑求,所以《1984》给我引发这种感想啊。
现在,我们看到一个情况出现了,美国总统布什说,伊拉克的阿布格莱伯监狱将铲平另外盖。为什么呢?因为美国人在这个监狱里面虐待了伊拉克的囚犯,认为这是美国人的耻辱啊,是死亡与刑求的象征啊,贬低了美国的价值,所以,这个不要脸的美国帝国主义的布什总统说我们要把监狱拆掉重盖。其实,美国该拆的不是这个监狱。美国该拆的是纽约市的这个象征——自由女神像。美国对不起这个自由女神,美国的自由是假的,该拆的是这个像啊。看看美国人怎么样虐待这些伊拉克的囚犯,看到没有?脱完衣服坐到你身上啊,变成人肉的一团肉,美国女兵在一边笑。你看,好好的一个女孩子,怎么能变成这么坏?对不对?怎么这么坏!就是人类最劣根性的一面,最坏的一面给展示出来了。
《世界人权宣言》里面第五条说得很清楚,任何人不容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不人道或污辱之待遇或处罚。美国人做到了没有?美国人还首创了联合国,联合国还在他们家里,美国人公开地虐待伊拉克的战俘,羞侮他们的人权。
这次台湾所谓的总统就职典礼,当陈水扁做了所谓第十一届的中华民国总统的时候,怕被行刺,在学校的学生那天也没放假,没带证件的被拦下来,上班族大骂,看到没有啊?学生书包、便当打开看,饭菜也淋了雨。小学生带来的水,警察、治安人员叫小学生打开喝给他看,看看这里面是不是汽油,是不是爆炸物品。这么坏的“政府”,这么样的不相信人民的“政府”,这么混蛋的陈水扁政权就发生在台湾哪,难怪联合国把你赶出去,你们根本不尊重人权嘛,你们跟美国人一样嘛。
我们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看到没有啊?1954年公布的,1975年公布的,1978年公布的,1982年公布的,最近公布的,我们可以看到这个条文,大家看到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人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构执行,不受逮捕。”我们再看看台湾的所谓中华民国的宪法,也有这种类似规定啊(全世界都有这种规定):人民身体自由应予保障,除现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经司法或警察机关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审判处罚,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审问、处罚得拒绝之。所谓中华民国的宪法这一条的四个字最有趣了,“得拒绝之”。怎么拒绝法?“咚咚咚”敲你门,门打开看,外面站了三个彪形大汉,来抓你了,不合法也来抓你了,“得拒绝之”,你怎么拒绝?你怎么能拒绝这三个彪形大汉?做不到啊,被抓走了,不是吗?所以,所谓中华民国的这种宪法,说得漂亮,事实上是做不到的。这个时候,我们才知道,很多问题,我们必须要了解这种现象,我们才知道怎么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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