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这件事的时候,灵堂里的调解已经完成。但这算什么调解?我私下里已隐隐约约知道肇事的第三者是谁。这就是说,肇事者并没有承担责任,供电公司却在相当程度上代人受过。在全面推行法制建设的今天,这一结果大可奇怪。
贺乡长对我说:“是不是有人肇事,这不难查。但查出来又如何呢?他赔得出二十多万吗?赔不出。查来查去的结果,不但要毁掉两家人,还要毁掉第三家,你说是不是?”
他的意思是,肇事者家里也太穷了,经不起罚。而受害者的家里呢,如果没有补偿,就只能讨饭。
“但事实总归是事实……”我支吾。
“事实是:现在三个家都有了活路,有什么不好?”
“那供电公司是不是有点……”
“你是说冤枉?是有点,但他们放点血,也是九牛一毛,不过是酒楼里少买几张单,麻将桌上少放几个炮。你还不知道他们?”
我无话可说。我以前只知法度的重要,但眼下不得不承认,法外有法,非法法也。山民们心目中自有一套更为重要的潜规则。这种规则在后果与动机之间更关切动机,比如考虑到肇事者并无恶意,因此须从轻发落;在死者与生者之间更关切生者,比如考虑到两家遗孤都要活人,那么补偿就比查案更重要。他们还怀恨供电公司赚得太多,太容易,太霸气,差不多电霸一个,这次切不可放过。这一切算计如果不是颠倒黑白,至少也是颠倒主次,活脱脱造出了一个假案。但山民们认为此事办得天理昭昭无可置疑。他们不约而同不假思索地胡言乱语,乡村干部也不约而同不假思索地两面三刀,反正是要逼供电公司掏银子——何况公司也不是完全没有责任。
我不大能接受这种胡来和恶搞,但三个贫困家庭(受害两家加肇事者一家)由此免了灭顶之灾,在没有工伤保险的情况下能继续活命,又不能不说是各种结果中最让人心安的结果。我能说什么?
事情就这样过去了。村民们对结局一派欢喜。
有人说:“他们死得好呵!你想想看,一没有吃药,二没有打针,三没有动刀子,什么苦都没有吃,就像一觉睡过去了。这种死法哪里去找?”
另一个说:“哪里死了呢?明明还活着呵。老人还由他们养,堂客还由他们养,连娃崽的学费也还是由他们出,只是家里少了一个影子。没关系的,同外出打工差不多。”
还有一个更是无限憧憬:“我下次一定要给供电公司打工去!吊颈也要挑棵大树不是?跳河也要选条大河不是?”
东一句,西一句,事情就真地这样过去了。
我听到一阵哗啦啦的异响,跑到院子里探头一看,见竹林里枝叶摇动,还有个隐隐约约的黑影,似乎正在藏匿。是谁呢?我随手抄起一杆铁锹大叫一声,那里便有一刻的静止,然后冒出一个顶着蛛网和草须的脑袋。
“我来砍点茅竹。”他露出两颗黄牙。
“你是谁?怎么砍到我院子里来了?”
“这些茅竹没有用的。”
“你说没用,我有用呵。”
我有些生气,觉得这人真是无礼,不知什么时候竟然擅闯私宅,冲着我的园林狠下毒手,是不是过两天还要来拆墙和揭瓦?可怜我精心保留下来的一片绿色,院子内必不可少的第二道或第三道绿色帷帘,已经被他撕开了缺口。围墙红砖裸露出来,砸得我眼前金星四冒。
他嘴唇肥厚得有些迟重,又披挂着嘴上又粗又密的胡桩,搬运起来不方便,吐什么字都是一锅稀粥。他说了他的名字又似乎没说,说了他家在何处又似乎没说,还说茅竹不是楠竹,只能砍下来卖给毛笔厂做笔杆云云,但我都没怎么听清。我喝令他立即住手,立即离开这里。他怔了一下,迟疑地点头。但我现在回想起来,觉得他当时回答得并不清楚更不肯定,或者干脆就不曾回答。
“这些茅竹只能藏蛇,留着做什么呢?没有用的,没有用的。”他还在嘟哝,把已经砍倒的竹竿收拢成捆,扛上肩,总算出了门。
不久后的一天,我从外面回家,一进院门,发现这里已经有了主人——又是那一嘴胡桩,像一个刷子没剩几根毛;还有两大块嘴唇,冲着我一番哆嗦和拥挤,总算挤出几星唾沫,是高高兴兴的唾沫:“回来了呵?”在他的身后,两头牛也有主人的悠闲自在,一边喳喳喳啃着草,一边甩着尾巴,拉下了热气腾腾的牛粪,惊动了上下翻飞的牛蝇。我恍惚了一下,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但定睛一看,这刚刚用石板铺成的路,刚刚开垦出来的菜地,刚刚搭就的葡萄架子,明明还有我的手温。这围墙外的一棵大树和远远的两层山脊线,明明是我熟悉的视野,怎么眼下反倒让我有一种反身为客的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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