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像花一样绽放(118)

2025-10-10 评论

  法院负责人:“你们的心情我们很理解,但是,功过分开,对任何犯罪行为完全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判,是法制社会的基本要求,尽管可能有点不近情理,但法律大于情理,其实是社会的一种进步。”
  景科长和律师无法答应,老梁和老钟面面相觑。
  法庭白天
  审判长正在宣判:“……被告人范小康,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毁坏公民财产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本院……本庭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范小康阴沉的面容。法庭白天
  审判长宣判:“……被告人单鹃,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毁坏公民财产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本院……本院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单鹃呆滞的面容。
  法院白天
  审判长宣判:“被告人刘川,犯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本院,本院审查了相关证据,听取了证人证言,听取了公诉人意见,听取了辩护人意见,本院确认,被告人刘川犯故意伤害罪,证据确凿、充分,一审在认定罪名方面,并无不当。但被告人是在受到被害人长时间非法骚扰和侵害的情况下,出于激奋伤害被害人,在实施伤害行为后,能积极主动进行救治,减轻恶果,属从轻情节,本院对上述事实,予以采信。现改判如下:被告人刘川,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刘川面无表情。
  旁听席上,钟天水和景科长等人表情沉重。
  看守所白天
  一辆囚车停在看守所院内。
  六个囚犯被从监号押出,押上了囚车。囚犯每两人合铐一只铐子。和刘川铐在一起的正是孙鹏,两人都用一只没戴铐的手抱着自己的行李。从上车到入座,动作均由孙鹏主导,对同铐的刘川从无一点关照。刘川上车前手腕就因他乱动胳膊而被铐子磨破,以致稍稍一动就疼得钻心。
  囚车开出看守所大门。
  京郊公路白天
  刘川窝着身子,坐在囚车的后面,透过车厢内的铁栏向前凝望,前面的位置,本是属于他的;前面两位民警眉宇间的严肃,彼此交谈时嘴角的轻松,本来都是属于他的。他恍然看到了自己身穿警服执行押解任务的样子,眉宇间的庄严和嘴角的轻松,与那位民警一模一样。
  短暂的幻觉很快消失,他看清那位民警并不是自己。囚车沿着东四环路向南开去,绕过半个北京的边缘。四环沿线的开阔,反而让刘川的内心缩成一团。和天监遣送大队的专职押解不同,分局的押送看上去比较宽松,对犯人往窗外看景不大干预,这使他得以把过去每天上班常走的路线,一一重温。
  沿途景物依旧。
  天河监狱白天
  囚车停在了天河监狱的铁门前面,押车的分局民警跳下车子,与守卫的武警按章交涉。少时,电动铁门徐徐打开,囚车缓缓驶入,在大门和监区的隔离地带稍做停留,接受电子摄像头从四面八方,包括对囚车底盘进行的监视搜索,确信正常后,第二道电动的铁网大门,才隆隆打开。
  进入这道铁网大门之后,就进入监区了。从这里开始,刘川看到的每一位身穿制服的干警,都是自己昔日的熟人。
  囚车开进监区后顺行右转,沿着广场边缘的马路平稳绕行,广场中央凤凰涅槃的塑像在阳光的反衬下,只是一个灰暗的剪影。车上的目光都被那只巨大的凤凰吸引过去了,这些初来乍到的犯人与刘川不同,也许没人知道这只大鸟对他们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囚车最后一次停下来了,刘川明白,该是到站下车的时候了。果然,押车的民警很快发出口令,犯人们随即抱着自己的行李走下汽车。民警就在这幢停车楼前,与天监的干部交验一应文书。那些文书并不复杂,除了起诉书的副本之外,还有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等等,还要交验每个犯人被暂扣的私人物品。交验完成后,分局民警逐一打开了他们的手铐,交给了负责接收的监狱民警。接收他们的几位监狱民警刘川都熟,为首的一个刘川差点脱口叫出名字,他就是当初和刘川一起执行“睡眠”行动的冯瑞龙。
  犯人们被带进楼内,一字排开,各自的行李放在各自的脚下,冯瑞龙站在队前点名。他声音平淡地挨个叫着犯人的名字,叫谁谁喊“到”——段文奇、陈佑成、李玉章、刘晓柱、孙鹏、刘川、李京……叫到刘川时冯瑞龙抬头看了刘川一眼,刘川也看了他一眼。刘川也知道自己的目光与管教如此对视,在这个地方属于成心犯刺儿,但也许曾是熟人的缘故,冯瑞龙没有开口训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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