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燃烧时,原来火焰是透明的。我整个身体就在这晃动的火焰里灼烤,大太阳通过沙漠向我传达了它的凛然之威;尽管戴着深色墨镜,强光照耀下的石山沙海依然白得扎眼;我身上背着的矿泉瓶里的水已经热得冒泡儿了,奇怪的是,瓶盖拧得很严,怎么会蒸发掉半瓶?尽管如此,我来意无悔,踩着火烫的沙砾,一步步走进埋葬着数千年前六十四个法老的国王谷。
钻进一个个长长的墓道,深入四壁皆画及象形文字的墓室,才明白古埃及人对死亡的顶礼膜拜和无限崇仰;一切世间梦想都在这里可闻可见,一切神明都在这里迷人地出现。人类艺术的最初时期总与理想相伴,而古埃及的理想则更多依存于死亡。古埃及的艺术也无处不与死亡密切相关。他们的艺术不是张扬生的辉煌,而是渲染死的不朽。一时你却弄不清他们赞美还是恐惧死亡?
他们相信只要保存遗体的完好,死者便依然如同在世那样生活,甚至再生。木乃伊防腐技术的成功,便是这种信念使然。沉重的石棺、甬道中防盗的陷阱、假门和迷宫般的结构,都是为遗体——这生命载体完美无缺地永世长存。按照古埃及人的说法,世间的住宅不过是旅店,坟墓才是永久的居室;金字塔的庞大与坚固正是为了把这种奇想变成惊人的现实。至于陪葬的享乐器具和金银财宝,无非使法老们死后的生活一如在世。那么这一切到底是为了装饰着死,还是创造一种人间从未发生过的奇迹——再生和永生?
即使是远古人,面对着呼吸停止、身躯僵硬的可怕的尸体,都会感到生死分明。但是在思想方法上,他们还是要极力模糊生死之间的界限。古埃及把法老看做在世的神,混淆了人与神的概念;中国人则在人与神之间别开生面地创造一个仙。仙是半神半人,亦人亦神。在中国人的词典里,既有仙人,也有神仙。人是有限的,必死无疑;神是无限的,长生不死。模糊了神与人、生与死的界限,也就逾越死亡,进入永生。
永生,就是生命之永恒。这是整个人类与生俱来最本能、也最壮丽的向往。
从南美热带雨林中玛雅人建造的平顶金字塔、到中国西安那些匪夷莫思的浩荡的皇家陵墓、再到迈锡尼豪华绝世的墓室,我们发现人类这样做从来不只是祭奠亡灵,高唱哀歌,而是透过这死的灭绝向永生发出竭尽全力的呼唤。
死的反面是生,死的正面也是生。
远古人的陵墓都是用石头造的。石头坚固,能够耐久,也象征永存。然而四千五百年过去了,阿布辛比勒宏伟的神像已被风沙倾覆;尼罗河两岸大大小小几乎所有的金字塔,都被窃贼掏空。曾经秘密地深藏在国王谷荒山里的法老墓,除去幸存的阿蒙墓外,一个个全被盗掘得一无所有。没有一个木乃伊复活过来,却有数不尽的木乃伊成为古董贩子们手里发财的王牌。不用说木乃伊终会腐烂,古埃及人决不会想到,到头来那些建造坟墓的石头也会朽烂。在毒日当头的肆虐下,国王谷的石山已经退化成橙黄色的茫茫沙丘;金字塔上的石头一块块往下滚落;斯芬克斯被风化得面目全非,眼看要复原成未雕刻时那块顽石。如果这些石头没有古埃及人的人文痕迹,我们不会知道石头竟然也熬不过几千年。这叫我想起中国人的一句成语:海枯石烂。站在今天回过头去,古埃及人那永生的信念,早已成为人类童年的一厢情愿的痴想。
世界上最古老的神庙——卢克索神庙和卡纳克神庙,已经坍塌成一片倾毁的巨石。在卢克索神庙的西墙外,兀自竖立一双用淡红色花岗岩雕成的极大的脚,膝盖以上是齐刷刷的断痕,巨大的石人已经不见了。他在哪里,谁人知晓?这样一个坚不可摧的巨像,究竟什么力量能击毁并把它消匿于无?而躺在开罗附近孟斐斯村地上的拉美西斯二世的几十米的石像,却独独失去双脚。他那无以伦比的巨脚呢?我盯着拉美西斯二世比一间屋子还大的修长光洁的脸,等待回答。他却毫无表情,只有一种木讷和茫然,因为他失去的有比这双脚更致命的东西便是:永恒。
永恒的敌人是什么?它并不是摧残、破坏、寇乱、窃盗、消磨、腐烂、散失和死亡。永恒的敌人是时间。当然,永恒的载体也是时间,可是时间不会无止无休地载运任何事物。时间的来去全是空的。在它的车厢里,上上下下都是一时的光彩和瞬息的强大。时间不会把任何事物变得永恒不灭,只能把一切都变得愈来愈短暂有限和微不足道。可是古埃及人早早就知道怎样对抗这有限和短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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