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中国大案2006(11)

2025-10-10 评论

    作为三大政策性银行之一的农发行,其工资决定、固定资产和设备购置等都要由商贸金融司来决定。
    于大路在供述中称:“因农发行受财政部金融司徐放鸣管辖,农发行与财政部谈追加一部分汽车租赁指标,财政部内定给农发行6个亿指标。徐司长问我:‘你们汽车租赁商选没选好?如果没选好,我可以推荐。’我认为财政部推荐的租赁商比较可靠,而且是徐司长推荐的,我们以后也方便理顺关系。于是,我就按徐放鸣的推荐选中了中电租和美禾公司。”后来,由于税收政策的变化,农发行将整笔业务交给中电租的合资子公司瑞联公司。为解决贷款的事情,于大路再次找到徐放鸣。
    业务结束后,农发行支付了2000万元的手续费,徐放鸣的关系公司北京诚奥达商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拿走了700多万元。在检察机关供述到此处时,于大路不禁愤恨地说道:“老徐和韩冰太黑了。”
    经检察机关查证,1997年徐放鸣担任财政部金融司领导时,曾负责审批农发行一份报批租赁业务的报告,而农发行方面的负责人正是于大路。审批时,徐放鸣首先推荐中电租承接部分租赁业务,随后又将自己熟悉的诚奥达介绍给了中电租,作为租赁业务的中介公司。为此,徐放鸣4次收受诚奥达负责人韩冰给予其的109万余元人民币。
    现年47岁的徐放鸣是内蒙古赤峰人,1982年自上海财政经济学院本科毕业后,直接分配进了财政部。从一名普通的科员,很快成为财政部综合司工资处处长。在人才济济的财政部,徐放鸣表现突出。徐放鸣受到赏识主要与其所学专业有关。徐放鸣是上海财经学院“文革”后复校初期第一批毕业生,当时全国范围都面临金融人才的断档现象,所以即使在财政部,徐放鸣这种专业金融类本科生已是相当抢手。
    正是因为他工作上的突出表现,1998年中央进行机构改革,财政部机构设置作了调整,其中一项就是成立金融司。在这次改革中,徐放鸣脱颖而出,由商贸司副司长调任金融司副司长,并在2000年转任司长,年仅42岁。
    在社交场合,徐放鸣一直非常低调谨慎。作为金融系统内的一名重要官员,他很少参加公开的研讨会。作为一位身居要职的官员,在领导、同事和合作者眼里,他“干练、敏锐、熟悉业务、有一定的理论功底”。徐放鸣是公认的学者型官员,出版过大量著作及论文集,诸如《世界贸易组织与农业政策》、《社会保障初论》等。同时,他拥有高级经济师的头衔,他还担任着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05年硕士研究生的导师。
    但无疑的是,徐放鸣拥有巨大的权力。财政部内部人士则将金融司的职能概括成:对国有银行和金融机构“有监有管有审批”。
    徐放鸣拥有的权力,与其学识一样令人羡慕,他一直是国内外银行家追逐和奉迎的对象。在中国,中央政府是管理各种国家银行、资产经营公司、国有发展银行及证券公司的“最大股东”,而徐放鸣所在的部门恰恰代表了政府在这方面的意志。
    根据工作分工,财政部金融司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货币政策及其与财政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负责金融机构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金融机构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统计、分析、评估;负责金融机构国有资产转让、划转处置管理,监交国有资产收益;拟订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指导地方金融机构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等。
    徐放鸣晋职不久,即赶上农发行开始组建。农发行的固定资产和设备购置等事宜,由商贸金融司来决定。
    有人曾笑称,“行长要换辆车,也得徐放鸣批”。
    正是循着于大路提供的线索,围绕徐放鸣的调查展开了。2005年6月24日,徐放鸣因涉嫌受贿被执行刑事拘留。7月1日,检察院签发并下达了对徐放鸣的批捕令。
    按惯例,徐放鸣这类干部会经过“双规”程序,但徐放鸣由北京市检察机关直接采取强制手段。此后,经反贪部门的侦查,又经两次退侦,两次延长审查期限,检方终于在逮捕徐放鸣一年多后,对其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1997年至1998年,徐放鸣利用其先后担任财政部商贸金融司副司长、国债金融司副司长主管金融工作的职务便利为诚奥达公司的经营提供帮助,并收受该公司法人代表韩冰分4次给予的20万元人民币,10.8万美元的贿赂,折合后总计人民币109万余元。1999年至2000年,徐放鸣还收受他人贿赂12.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0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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