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过几天就要走了,房子都已经退租。
我开始觉得他这个人有点婆妈——
这也许是我喜欢他的原因吧。这种男人,当你青春不再,身体衰败的时候,他也不会离开你。
那杨弘念呢,他留在威尼斯之后,一直没有回来吗?
我没有他的消息。
他很爱你呢——
我知道。
为什么你不选择他?他是你第一个男人。
他变得太快了,他今天很爱你,但你不知道他明天还是否一样爱你。别的女人也许喜欢这种男人,但我是个没安全感的女人。生活已经够飘泊了,不想爱得那么飘泊。
这次去纽约,要去多久?
不知道,也许两三年吧。
为什么多么决断的男人,一旦夹在两个女人之间,就立刻变得犹豫不决呢?
也许正因为他是好男人,才会犹豫不决吧。
那你就不该离开,谁等到最后,就是胜利者。
如果要等到最后才得到一个男人,那又有什么意思?我宁愿做失败者,虽然我也和杨弘念一样,讨厌失败。我苦笑,房子退了,但有些东西我不会带过去,可以放在你那里吗?
当然可以。
在家里收拾东西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一种感觉,这一次,我会离开很久。我不可以忍受等待一个男人抉择。爱情不是一条选择题。
这个时候,电话铃声响起。
我回来了。
是文治的声音。
我就在附近,可以出来见面吗?
二十分钟后,在楼下等吧。我说。
我舍不得拒绝他,也许我再也见不到他。
他骑着机车来找我。
我跨上车,什么也没说,一股脑儿地抱着他的腰,脸紧贴着他的背脊。 微风细雨,他在路上飞驰,他从没试过开车开得这么快,也许,在那飞跃的速度之中,他方可以自时间中抽离;也只有这样,他才可以忘记痛苦,忘记现实,忘记他还有另外一个女人放不下。我紧紧地抓着他,沉醉在那凄绝的飞驰之中。
终于,他把车停下来了,即使多么不愿意,我们还是回到现实,自流曳的光阴中抽身而出。
过两天我要去纽约了。我告诉他,卡拉.西蒙答应让我当她的助手。
他沉默无声。
你为什么不恭喜我?这是个很难得的机会。我凄然说。
对不起,我不能令你留下来。他黯然说。
我本来就是个不安定的人。我安慰他。
这是我的错——
不。你知道旧金山大地震时,我在想些什么吗?我愿意用一切换取你的平安,我要守诺言。况且,你不是那种可以伤害两个女人的男人。
你是不是一定要走?
你听过有一种虫叫蓑衣虫吗?蓑衣虫一辈子都生活在用树叶制成的蓑衣之中,足不出户,肚子饿了就旋转着吃树叶。到了交配期,也只是从蓑衣里伸出头及胸部,等雄蛾来,在蓑衣里交配,然后老死在农夫的蓑衣里。我不想做这一种虫。
你说讨厌别离,却总是要别离——
他难过地凝视着我。
我这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你,如果天天跟你一起,日后也许会把你忘掉,这是别离的好处。在回忆里,每个人都年轻,一切都是好的。我哀哀地告诉他。
他用力地抱着我,我把下巴微微地搁在他的肩膊上。
你知道吗?我觉得能够把下巴这样搁在你的肩膊上是很幸福的。
他把脸贴着我的脸。
如果能够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你知道我想成为你哪一部分吗?
他摇头。
我想成为你的双眼,那么,我就可以看到你所看到的一切,也许我会更明白你所做的事。我望着他说。
他使劲地抱着我,不肯放手。
这样下去,我会死的。我喘着气说。
他终于轻轻地放手。
你记得我还欠你一样东西吗?他从口袋里拿出一袋湖水绿色的玻璃珠来。
我还以为他已经忘了。
地震之后,还能买到玻璃珠吗?我愕然。
我答应过你的。
我把玻璃珠放在手上,十二颗湖水绿色的玻璃珠里,原来藏着十二面不同国家的国旗。
希望将来你设计的衣服能卖到这十二个国家。
谢谢你。
他沮丧地望着我。
我跨上车,跟他说:我想再坐一次你开的车。
他开动引擎,我从后面紧紧地抓着他,流着泪,再一次沉醉在那无声的、凄怆的飞跃之中,忘了我们即将不会再见。
耽美书斋推荐浏览: 张小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