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太好了。
第二天晚上,于曼之领着李维扬来到中环半山一条不起眼的横街里,那家古董店就在街的尽头。
于曼之推门进去,小小的一家店,地上堆满各种各样的古董。这里跟外面的世界,倏忽间好像相隔了数十年,甚至数百年。
梯级上传来高跟鞋咯咯咯咯的声音,一个穿着花花裙子的女人走下来,手里提着一盏十八世纪的西班牙桌灯。
你们来了。女人把桌灯放在柜台上,说:这盏灯要拿去修理。
朱玛雅是我的好朋友。于曼之跟李维扬说。
是啊,我们念大学时是室友。朱玛雅的手搭在她的肩膀上说。
点唱机就在里面。朱玛雅领着他们绕过一张十七世纪法国大床,点唱机就在那里。
这台机器颜色鲜艳,七彩的灯泡闪亮着。大玻璃罩里排着一列黑胶唱片。
是一个英国人卖给我们的,他要回老家。他连唱片也留下来了。朱玛雅说。
有没有硬币?于曼之转过头去问李维扬。
李维扬在口袋里掏出一个硬币给她。
于曼之把那个硬币投下去,随便点了一首歌。玻璃罩里的唱片翻了几翻,一片哀怨的歌声从点唱机里飘送出来:
既然没有办法,
我们接吻来分离……
爱情并不短暂,
只是有点无奈……
歌声在这家昏黄的小店里回荡。于曼之望着玻璃罩里的唱片,呆了一会儿。
什么事?朱玛雅问。
没什么,我听过这首歌——
这是她听王央妮哼过的歌,为什么偏偏又会在这个时候再次听到?
你有没有听过这首歌?她问李维扬。
他笑笑摇了摇头。
她觉得实在奥妙得无法解释。
什么时候可以送去?李维扬问。
星期四好吗?朱玛雅说。
好的。这个星期四刚好是酒吧的一周年纪念。你们也来凑凑热闹吧!
好的。反正我晚上很空闲。于曼之说。
星期四我不行,你们玩得开心点吧。朱玛雅说。 13
星期四的晚上,朱玛雅正在家里的厨房做苹果沙拉和肉酱意粉。门铃响起来,她在水龙头下面把手洗干净,匆匆跑去开门。
一个男人站在门外,微笑着。
她让男人进屋里来。
你要喝点酒还是什么的?她问。
男人把她搂在怀里,久久地吻她。
要先去洗个澡吗?她问。
男人把她抱到床上,解去她衣服上的每一颗扣子。
她用手勾住他的脖子,问他:
今天过得好吗?
嗯——男人说。
男人用舌头去舐她的脖子,她哈哈地笑了起来。
如果日子永远像今天这样,那该多好?
她十七岁那一年跟冯致行相恋。那时,他比她大五年。她是中学生,他已经是大学生了,在建筑系念最后一年。
那个时候,她常常埋怨他没时间陪她。她那么漂亮,常常有大堆男孩子奉承她。她那么年轻,她不甘心一辈子只有一段爱情。
后来,他们分手了。他去了加拿大留学。
九年后,他们在香港重逢。
他已经是建筑师,她从大学艺术系毕业之后,就在古董店里工作。
她还是单身,他结婚了。
漫长的日子里,她常常想起他,以为不会再见到他了。他走了,她才知道,他在她记忆里永存。
重遇的那一刻,他又理所当然地回到她的生活里。他们的故事还是不该完的。今天与从前,唯一的分别,是他已经结了婚。
他告诉她,他跟太太的感情并不好。
这是她最想听到的。
她并不怪他,是她首先放弃他的。
只是,她常常恨自己,当她甘心情愿只要一段爱情的时候,他已经是别人的了。
命运既然要把他们分开,何必又让他们重遇?
有一天,她终于明白了,那是要她后悔。
带着后悔的爱,总是特别精采的。她再不会让他走了。
14
于曼之一个人走在路上。她约了李维扬今天晚上在胖天使见面。可是,她的心情糟透了。今天早上上班的时候,上司告诉她,杂志一直在亏本,所以决定结束。她现在失业了。
来到胖天使,她看见那台光亮的古董点唱机放在柜台旁边,原来放在那里的一张桌子给移走了。本来狭小的酒吧,现在变得更小了。
李维扬和酒保兴致勃勃的在研究那台点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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