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不一样,这个人身周有种奇怪的气场,压得住他,也让他的神经安静。
可惜这个人不玩诡异游戏,没法跟他搭档。
方恪已经很久没有慢食过了,从来狼吞虎咽的他竟然拿着勺子小口喝粥,这在他看来简直是一件可怕的事。
方恪都不是方恪了,还不够可怕吗?
但……如果那样就可以拥有一个圈养他的搭档……
可惜,他找不到,他找到的人不会理解他那些心思。
方恪一边喝粥一边想,他甚至不知道这个人的姓名,黑板上的名字他没注意看,过了一晚上再想也想不起来。
他知道自己是一条恶犬,有本事的主人才配养他。
新来的班主任似乎是这种人。
算了不想了,只是老师罢了,他很快就要毕业了。
毕业后,他得回A市,因为他成年了,他要回去为了家族利益跟另一个国家级御灵人联姻。
想起来这些,他又开始烦躁。
方恪把已经温凉的剩粥一饮而尽,方便碗就留在茶几上,勺子随便丢掉。
沙发上有几条烟,他摸了一盒出来,点燃。
抽烟的时候,他看着烟卷慢慢变短,脑子里再一次想。
他想,他应该找一个搭档,一个跟刚刚闯进他家里来的那人一样的搭档,这样他至少可以安静一会没那么烦。
如果能经常在一起,或许他慢慢可以不再犯病。
他厌弃犯病的自己,如此可恶,让诡异都唾弃。
但他改不了,这是病,吃药也没用的病。
沈辞年离开脏乱差的小巷,心情才稍微转晴。
下午有他的课,他没那么多责任心陪叛逆期小孩玩过家家,但毕竟都是高三的孩子,而且说到底,他是该装像点。
他没有像其他任课老师那样干脆不去上课,该他的课他该上就上,听不听就不关他的事了。
沈辞年踩着铃声走进十四班,打开诡异辨识书,自顾自讲起来。
似乎是惊讶还有老师敢来上课,十四班的学生们不断地议论,飞机纸团雪花一样往讲台砸。
沈辞年一概不理,只是推了推没有度数纯装样子的眼镜,扫视全班一周。
然后继续讲课。
飞机和纸团消停了,似乎察觉到了他身上危险的气息。
只是这收敛却十足有限,只是不再打扰他上课而已。
沈辞年上完课就回办公室,没有一丝一毫的停留。
方恪换了衣服,叫了上门清理的阿姨,骑上摩托,发动机轰鸣,他往死目酒馆那边去了。
自己收拾房屋是不可能的,半个月叫一次清理就够了。
能活活,不能活拉倒。
方恪这回没坐吧台,而是下了地窖,地窖里储存着酒,却也通往另一片天地。
那是一个隐秘的,需要藏起来的,不为人知,不能被世俗所理解的,天地。
欲望在这里坦诚相见,期望展示的是最真实的自我。
方恪坐在角落,喝着会员扮演的服务生端来的鸡尾酒。
“方圆”,有人开玩笑似的勾搭,“每次来都只看别人玩,难道就没有心动的时候你该找个搭档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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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一时冲动的搭车
方圆是他的ID名——“没有规矩,就成方圆”是他的签名——虽然他真名早就人尽皆知,ID叫什么无人在意。
不过,这的确是个好ID和好签名,至少方恪这么认为。
整句话的意思是他方圆就是没规没矩,如果有规矩,那就不是他方圆。
更深层的意思却是……压不住他的,他只会变本加厉。
管不住他的,他不仅不愿意做戏,反而会让自己的厌烦登顶,直到——打人。
不是第一次了,曾经他也找过搭档,无一例外刚下副本就被对方的愚蠢言论激起逆反心理,沙包大的拳头二话不说照着人家的脸挥过去。
没实力压住他脾气的,不配跟他同肩而行。
方恪端起酒杯,酒液倒了个半满,他抿一口,剩下的手腕一翻全泼在勾搭他的男人西服内衬上。
雪白的衬衣,如血般绽出猩红。
方恪起身,肩膀擦过那人的胳膊,嘴唇微张,“现在滚出死目,或者,担架抬你出去。”
那人无奈地摊摊手:“我有惹你”
没有。他只是心情不好。
只是。他握起拳头。心情。调转拳头方向。不好。一拳挥出去。
他一只手打人,另一只手通过这人注册的账号转账。
“十万块,医药费。”丢下这句话,他竟直接离去。
被打的人并未生气,只是嘶了一声,“果然是条恶犬。”
方恪本来想随便找个人再试试的。
现在,没有心情了。
他在新手机里翻出刚刚的账号,把它的会员资格解除。
没什么道理,那个人也没犯什么规矩。
仅仅是他烦而已。
就那么简单。
方恪想要抽一支烟,但摸遍了口袋也没有,他才想起来因为新老师的家访弄得他一上午心猿意马,连烟盒都忘了拿。
他平时习惯在耳后夹一根,但他摸了摸那里,也没有。
哦,进门的时候他把那根点了。
烟瘾犯了,却没法缓解,他手无意识地抓着裤腿,眼神也开始控制不住乱飘。
手臂在微微颤抖,戒断的反应并不好受。
今天的一切,都糟糕透了。
哪天不糟糕呢?他自嘲地笑两声,径直走出酒馆。
地面上掩人耳目的小酒馆没有其他调酒师,也没有服务生。
小酒馆不锁门,也没有营业时间,客人想来就来,想喝什么自己调,想给钱就给,不想给拉倒。
小酒馆唯一可能打烊的时间,是老板留在酒馆且心情不好的时候。
沈辞年关了导航,从车上下来,看到酒馆门前的风铃时目光一瞬停顿。
很好看的铃铛,无数条编织起来的暗色系彩绳拴着一个古铜色拳头大的铃铛。
铃铛的声音并不清脆,也很难被风吹动,它的声音是厚重的,更像钟。
就是……怎么跟他曾经拴在自己唯一的人类信徒脖子上的那只有点像。
那个信徒在最后背弃了自己的信仰,所以他降下神罚,让那个人生生世世都不得安宁。
除非那个人回到他身边赎罪,并且请求他的饶恕。
沈辞年打量着这只铃铛。
竟这般巧,异地他乡,还能见到与旧物相像的东西。
沈辞年收回目光,寒风很冷,心底更冷,他拢了拢深灰色的围巾,余光蓦然瞟见一头乱糟糟的黄毛从他身边过去了。
怎么?人类流行这种发式
沈辞年没有多留意,直接进了酒馆,他有提前踩点的习惯,提前熟悉环境,才能在与陌生人见面的时候更好掌控全场。
烟瘾上头的方恪,连路都有些看不清了。
心里很焦,脑子里躁成一团乱麻,什么想法都没有,除了毁灭点什么东西的欲望。
很烦,很想发火,有车从他旁边开过,但看不清下来的是谁。
车内皮革的气息窜出来,顺着冷空气往鼻孔里一钻,恶心的感觉瞬间涌上头皮。
他凝了凝神,这才恍然自己已经走了很远了,散发怪味的车是一辆面包车,里面坐着几个抠脚大汉,前面路边有便利店,刚刚应该是他们的同伴下车买水去了。
他走进便利店,顾不得牌子随便买了一包烟,摸出打火机点燃。
尼古丁安抚着他,拯救着他,也沉沦着他。
他难得静了一会,却是为了享受罪孽的烟雾。
意识终于一点点清醒过来,烟似乎已经成了他生活的必需品,他烦躁时的药。
一支烟很快抽完,方恪又点燃一支,塞进嘴里。
他含着滤嘴,吸食着颓废,在自己所厌恶的一切中寻找安宁。
找不到。
“方恪同学”,看着那人一步步走近,他怔了怔神。
找到了。但不是他的。
沈辞年收起记载了酒馆信息的本子,眼眸里的情绪淡下去,“很晚了,不安全,我送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