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恪下意识想拒绝,他有摩托,就在酒馆门口,只要现在折返回去就好。
但,说不出口。
心跳太快,空气里的氧气太稀薄,张不开口,无法拒绝。
他沉浸在面前这人奇怪的气场里,服从其一切指令。
他明白,他这是进入状态了。
对别的人来说难如登天的事,对眼前这个人轻而易举。
方恪坐上了沈辞年的车,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
没系安全带。
“要我帮你系”沈辞年略带调侃地说了一句,见方恪愣神,便侧身,手肘撑在方恪耳边,拉过副驾驶的安全带,“好,方同学,我帮你系。”
咔哒一声轻响,从不屑于安全带的方恪,被束缚在了这条黑色的宽带子里。
感觉忽然就上来了,方恪偏头看向窗外,掩饰自己的异样。
他看着挡风玻璃下变成暗色调的世界,连雪都成了灰蒙蒙的一片。
心也灰蒙蒙的。
为什么,这个人不能是他的搭档。
这个人能随时随地让他进入状态,仅是某些轻微举动便能挑起他的兴致,却独独不干正事。
他看着车窗玻璃上映出自己和对方的侧脸,眼神一瞬迷离。
他在幻想,这张脸冷下来命令他安静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
或者温和一点,在一切结束后擦去他的眼泪,轻声:“你做得很好,结束了。”
他不由自主盯着那只匀称、骨感、看上去很有力量的右手。
可惜,这只手不拿鞭子,只拿教案。
这个人只是他的老师,一个没几个月就要分别的老师。
此后,他回A市在痛苦与烦闷中挣扎,而这个人则继续在朗朗读书声中温润、儒雅、惬意的生活。
凭什么……
方恪的手指用力扣住车窗下的车门内饰板,拼尽全力克制着那些不该存在的念头。
——想毁灭这个人岁月静好的生活,想把这个普通人拉进满是恶意的诡异游戏,想用权势逼迫他跟自己回A市,逼这只拿粉笔的手拿起项圈,套住一个失控灵魂的脖子。
然后,他会安静下来,心不再躁动,他会慢慢变好,变得正常——在那个人的耐心牵引之下。
但,他不能。至少现在,还没到那种程度。
只是一时的冲动罢了,他可以压下去的,如果现在抽一支烟的话。
前面是红灯,车平稳停下,他在裤子口袋里摸烟,手却忽然被按住。
沈辞年拉开方恪面前的手套箱,拿出里面的一盒口香糖。
“伸手,我不喜欢车内有烟味。”
方恪怔怔地摊开手心,接住倒出来的那粒口香糖。
他僵硬地塞进口中,完成任务似的嚼了几下。
是橙子味的,很酸,但也足够甜。
方恪忽然觉得,嚼嚼也不错,一样能转移他的注意力。
他留心了口香糖的牌子,是超市里就能买到的那种。
沈辞年开进方恪家所在的小巷,停车,目送方恪上楼。
他按下车窗,看了一眼方恪家的窗户,直到里面有灯亮起,才关窗、启动车子,倒车,绕路回家。
一路绿灯,回家倒是很快,他在玄关处换了鞋,走到书房打开电脑。
编辑完PPT、码完教案将其打印出来装进文件袋,沈辞年无事可做,打开了蚌的死目会员网站。
点开私信,给约他的人发去一条信息:周六下午三点,酒馆先见一面。
那人久久没有回复。
沈辞年等了一会,没有回复,看了眼时间已经十点半,便关上电脑,洗漱睡觉。
深夜,两点半,方恪没在家里,而是在街上溜达。
走到附近一家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买了同牌子、橙子味的口香糖。
然后去大排档吃烧烤,喝啤酒,啤酒一件又一件搬上来,很快又搬下去。
喝不醉,啤酒的度数太低了,但有点微醺,这种状态最适宜。
心情似乎好了一点,方恪攥紧手心里的口香糖盒子,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把它放进口袋,然后一只手撸串一只手拿啤酒瓶。
可能,是怕它丢了吧,毕竟也不便宜,七块钱。
七块钱,真的不便宜,毕竟它只是个口香糖。
方恪点了一大桌子菜,却吃不了多少,结账的时候快两千,实际进肚子加上啤酒价格的还没有五百。
无所谓,反正他的钱根本花不完。
方恪吃完烧烤,散步回家。
他的摩托在酒馆门口,所以今天他罕见的没办法晚上炸街扰民。
他走上三楼,感应灯坏了,就摸黑上去,掏出钥匙,进了家门。
懒得换拖鞋,就这么穿着运动鞋进去。
靠在沙发扶手上的一瞬间,他下意识想点一支烟,手心里微微染上汗渍的口香糖盒子却存在感明显。
第4章 变本加厉的情绪
思绪有片刻凝固,头脑在发僵,脑子里什么念头也没有。
但其实是有的,不明显,感觉不到。
方恪扣开口香糖盒子,仰头,倒酒一样往嘴里倒了一粒。
不知道是什么滋味,明明跟那个人给他的一样,却偏偏叫他更烦躁。
嚼轮胎一样嚼着口香糖,没滋没味的。
不如抽烟。
还没嚼两下,橘子的味道还没蔓延至整个口腔,方恪就把它啐了出来,然后倒在沙发上,微微抖着手从拆得到处都是的烟盒里面摸出一根烟。
翻盖式的打火机亮出偏蓝调的火。
弥散的烟雾掩盖不住烂掉的生活。
但尼古丁可以麻痹神经,而那些狼藉他闭着眼就可以当看不见。
更何况……家里其实是整洁的,有人来打扫过。但方恪明白,表面的整洁维持不了多久,过不了几天它又会乱成一团,像打了死结怎么也解不开的毛线球那样,令人厌烦到恨不得拿把剪刀来干脆把它剪断。
烟带给他的抚慰同样是一时的,给他的救赎时间只会越来越少,而他却会越来越依赖,戒不掉的烟瘾像如影随形的恶魔,缠着他,让他随时随地如同刚刚在大街上晕头转向时的模样一样狼狈。
那个勾搭他的人说的话如魅语般萦绕在他耳边。
“你难道就没有动心的时候吗?方恪,你该找个搭档了。”
他该找个搭档了,比烟更管用的搭档。
方恪抽完一支烟,将一整盒口香糖丢进家政阿姨套好的垃圾桶,然后歪在沙发上玩手机。
他进入死目的界面,编辑着公告:找搭档。要求:……
他烦闷地在沙发上踢腿。
不知道怎么形容那个人的感觉,脑子里什么也想不出来。
很烦。烦得他直接把自己的新手机往墙上一砸。
很好。他妈的。
又碎了。
未发布出去的公告,遍寻不到的解药,无法把控的人生,毫无意义的出逃。
一桩一件,都在诉说着他方恪的无能。
逃离了那个家,逃不开血缘的锁。
有勇气十四岁离家出走一个人跑到偏远城市,强行进入诡异游戏寻刺激,没勇气真的弄死自己。
开了个不伦不类的酒馆,过着要死不活的日子,幻想着有个人能给他安全感,再把白日梦当作帕罗西汀,乞望着什么时候能够不再醉生梦死。
方恪翻来覆去,时不时用手捶沙发、捶墙壁,胡乱抓扯窗帘,像一只应激的猫那样炸起身上每一根刺,去恐吓空气里根本不存在的假想敌。
可恨又可怜。
不知道折腾了多久,终于把自己折腾的精疲力尽,他才总算入睡。
但,天已经亮了。
今天是周五,没有请假,不去上课,在暴雪还在下个不停的寒潮天气下不盖被子,就那么不管不顾自虐一样蜷缩起来,流浪猫儿似的姿势睡着。
瑟瑟发抖。
十点零五分,沈辞年拿着书和教案,走进十四班。
一眼就看到方恪的位置空着。
好的很。真不愧是刺头班里的老大,家访也无济于事。
沈辞年的目光不自觉冷下去,但也仅仅只是稍微冷了一丁点,这种冷意只是来源于一个陌生人的不知好歹,再无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