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早、小早、小早……
——走开、走开、走开……
——理理我、理理我……
——不理、不理……
爸爸和大爸爸真幼稚。
林小饱蹲在狗窝旁边,小脸上写满了无奈。
唉,他在幼儿园都不会这样。
他转回头,看向小狗。
小狗刚喝了米汤,又趴在太阳底下睡着了。
它也总是在睡觉,也不起来陪他玩。
林小饱悄悄伸出一根手指,戳了一下小狗的耳朵。
软软的,热热的。
小狗似乎感觉到了,晃了晃脑袋,哼唧两声。
林小饱自觉做了坏事,赶紧把手收回来,盯着它看。
小狗没醒,很快又睡了过去。
又好又不好的。
林小饱瘪了瘪嘴巴,站起身来,迈开小短腿,朝林早跑去。
他跑起来一颠一颠,也像一只小狗。
“爸爸。”
“怎么啦?”林早把切好的白萝卜块放进盆里。
“我们给小狗起个名字吧。”
“好啊。”林早温声应道,“你想好了吗?”
“还没有。”
林小饱在爸爸面前蹲下,捧着脸蛋,认真思考。
“我觉得,我们应该先给它起一个姓。”
“我姓‘林’,爸爸也姓‘林’,爸爸跟我姓。”
“啊?”林早不敢相信地抬起头,“我跟你姓?”
“对呀。”林小饱理直气壮,“所以,它也应该跟它的爸爸或者妈妈姓,它的爸爸妈妈姓什么呢?”
“爸爸也不知道。爸爸只知道,它的妈妈叫‘小黑’。”
“那它姓‘小’。”
“唔。”林早点点头,“有道理。”
“那就叫它‘小白’!它身上白白的,是小白。”
“它身上的毛还没完全长出来,现在只是胎毛而已。还要再过几天,才能知道它到底是什么颜色的。”
“这样啊。”林小饱想了想,“那就先定下来,它叫小什么颜色。”
“好啊。”
林小饱一会儿看看爸爸,一会儿又过去看看小狗。
跑来跑去,倒是忙得很。
不一会儿,林小饱忽然想起什么,又匆匆忙忙地跑回来。
“爸爸,爸爸,我发现一个大秘密!”
“是什么呀?”
“大爸爸和我们,不是同一个姓!”
“这样啊?”林早故意逗他。
“对呀对呀,我们姓‘林’,大爸爸姓‘傅’!我们明明是一家人,爸爸跟我姓,大爸爸怎么不跟我姓?”
对吼!
傅骋也觉得有道理,竖起耳朵仔细听。
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这个小孩跟小早姓,他不跟小早姓?
这不公平!
林小饱板起小脸,问:“爸爸是我亲生的,大爸爸不是我亲生的,对吗?”
他甚至还知道压低声音,避着大爸爸问。
考虑很周到了。
“啊?”林早更震惊了,一双眼睛瞪得圆溜溜的,“大爸爸当然不是你亲生的,你是大爸爸亲生的!我和大爸爸先谈恋爱,再结婚,才会有你!”
林小饱掰了掰手指头,还是转不过弯来:“那大爸爸为什么……”
“如果是同一个姓,我和大爸爸就不能结婚啦。”
林小饱有点怀疑:“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这个是更老的老祖宗的规定。”
“那大爸爸的修车店,为什么叫做‘小林修车店’呢?”
林小饱更不明白了。
“应该叫做‘小傅修车店’才对。”
“这是因为……”林早解释道,“结婚的时候,大爸爸答应我,家里所有东西都是我的,都会跟我姓,你屁股后面那辆皮卡车、那辆摩托车,全都姓‘林’。”
“我也是家里的东西。”林小饱摸着下巴,认真推测。
“你不是东西……”林早捂了一下嘴,“爸爸的意思是……”
不过,这样一说,傅骋做人的时候,对他还挺好的。
林早心里有些许松动,回头看了一眼铁门。
但实际上——
傅骋站在门后面,心底深处,隐隐约约有一个场景,浮现在眼前。
他穿着背心,翘着二郎腿,坐在店铺门口晒太阳,有人开车过来,问:“小林修车店,你是小林吗?”
他站起身来,对客人说:“我不是小林,我是小林的老公,小林是我老婆。”
暗地里炫耀一下。
——这才是真相。
傅骋给修车店起名的真正用意。
不过小早应该不知道,不知道也好。
林早把白萝卜切好,装进盆里。
“走啦,我们上去做饭。”
“好。”
林小饱一个大跨步,冲到前面,给爸爸开路。
“爸爸,我保护你!”
*
白萝卜切好,肉骨头也解冻得差不多了。
现在这个状况,炖萝卜汤,还用精排小排,就有点太奢侈了。
所以林早打算用猪大骨,也就是猪筒骨。
傅骋同样提前把骨头剁成几段,但上面还连着肉。
林早把贴骨肉剔下来,放在一边。
骨头冷水下锅,加拍扁的姜块,焯水去腥。
等水开了,就撇掉浮沫,把骨头捞起来。
筒骨里有骨髓,这一步要特别小心。
其实……其实也不用特别小心!
因为他和小饱都不爱吃骨髓,白花花的、软软的,像肥肉一样。
只有傅骋爱吃,但是林早已经决定,不给傅骋吃了!
林早把焯过骨头的水倒掉,洗了锅,重新接上干净的水。
骨头再次下锅,盖上锅盖,慢慢炖煮。
炖上半个多小时,把骨头的香气都炖出来,再加白萝卜。
不然萝卜炖太久,会直接化开,散在汤里。
趁着这个时间,林早把剔下来的贴骨肉加盐、蚝油和蒜末腌一腌。
腌好了也放到锅上去蒸,算是一道菜,再快速炒一个素菜就好了。
同一时间——
林早在楼上准备午饭。
傅骋就在楼下,踩着他的不锈钢床铺,站在窗口边,把下巴搁在窗台上,稍稍抬起头,聚精会神。
在杂物间里住了这么久,小早不来看他,他一个丧尸也很无聊。
这是他新发现的、打发时间的办法——
偷听小早在干什么。
客厅和厨房离得不远,丧尸的听觉嗅觉又很灵敏。
傅骋闻到带血生肉的香气,听到锅碗瓢盆的声响。
好香,好听。
看来今天中午又是一顿丰盛的午饭。
不知道小早是不是还在生气,中午还会不会给他送饭。
实在不行,他就再从窗洞出去,去外面加点餐。
不行,他不能吃其他人。
身上都是其他人的血,小早会嫌弃他的。
傅骋就这样站在窗边,安静听着林早做饭的声音。
直到他听见熟悉的声音——
“咔哒”一声,饭盒盖子被打开的声音。
傅骋眼睛一亮,不由地翘起嘴角。
小早没有生气!小早还会给他送饭!
小早还是惦记着他的!
小早喜欢他!
傅骋发自内心地笑起来,他跳下床,拿起林早放在床头的黑色背心。
怕手指把衣服划破,他特意收起爪子,握着拳头,把衣服提起来。
穿件衣服,更像人一点。
他还记得小早跟他说,要做一个体面的丧尸。
傅骋四肢僵硬,又控制不好力道,怕把衣服扯坏。
他干脆不去动衣服,他动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