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在想有的没的,没有注意那边,金毛直接就把那个小盒子打开了。
“哎哎哎哎??”
我扑上去把盒盖合上,金毛早就看见了里面的东西,对我咧嘴一笑。
“我们要死这全怪你!”
我真的好崩溃,双手按着盒盖。那人根本没有提过金毛的名字,不知道这是不是指纹验证,不该打开的人打开了会横死之类的,金毛就跟哈士奇一样,一眼照不到就冲上去咬烂拖鞋。
“我知道了,”金毛看我怒目而视,内心明显一点波动都没有,“我也有个东西给你看。”
他又掏他的那个小腰包,我知道腰包好处是人在包在人丢包丢,但是他在衣服下面藏个腰包真的和他的整体风格特别不搭配,每次我看他掏腰包都觉得有些OOC。
金毛摸了几下,从里面掏出了一个红色的、那种装首饰用的绒布小袋子,“伸手。”他说,然后放在了我的手上。
小袋子一放到手上我马上就寒毛直竖,手一抖就要丢下。金毛眼疾手快抄住,笑嘻嘻地收了回去。
“这什么玩意,”我把手往衣服上蹭了好几下,“这个是活着的?”
那个袋子没什么重量,轻飘飘的,就是一层皮。但是它放在我手里的那一瞬间,跟你把手放在一片柔嫩多汁的叶子上一样,我没有任何缘由地觉得它是活的。
“你知道这里面是什么,”金毛把小袋子重新收好,“我们一路走过来,也是它在指路。”
我完全不知道这里面是什么,我的表情肯定表现出来了,金毛特别喜欢看我犯傻的样子。
“在你和老陈结婚的时候,萨满递了一撮毛给你。”
他这么说我立马想起来了,虽然时间并没有过去太久,但给我感觉像是上个世纪发生的事。那个年老的萨满把她的手鼓递到我面前,小鼓上有一撮黑色的毛发。
“那是马毛,”金毛说,“蒙古人相信,人死的时候如果最后一口气吹到牲畜的毛发上,那么他的灵魂就会跟着一起附着在上面。传说,成吉思汗的灵魂就附着在了一撮白骆驼的毛上。”
“你刚刚觉得它是活的,因为它里面附着着一个灵魂,不过已经离开躯体太久,快要消散掉了。”金毛拍拍他的腰包,“这个人的身体已经死了,它的灵魂想要回到身体里,就会带领我们走到她去世的那个地方。”
我又回忆起来了之前的事,这个灵魂的主人是他们的人,应该已经深陷接触,“死”了。当时的仪式中萨满把灵魂请回来,让它附着在马毛上为他们带路……原来那场婚礼的用意是这个。
我现在才恍然大悟,这件事越发让我意识到他们的所有计划都是目的性非常强的。有的时候或许我只是没有明白他们为什么这么做,但这些让人摸不着头脑的事情竟然会在不多久后自行揭秘,比起让我惊喜,更突然的让我意识到我已经陷入得很深很深了。
在这里只能感叹一句命运多舛,我没有再问什么,这些事需要我自己再消化一下。我看着金毛拿着那个小盒子,把它也装进了腰包。
“这里面是梁的灵魂?”
我没话找话。
金毛看向我,他的眼神特别热切,好像又想亲我,吓得我往后退了一步。
“我和你说,”金毛没有扑上来,或者是他发现我往后退了,“我发觉我们带你真的带对了。”
“在刚才之前,我都没有十足十的把握能走出去,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他又露出了那种笑,那种狂热的,胸有成竹,胜券在握的笑。
“这个玩意能直接把我们导航回B市精神病院,”他说,“林江淮,你真是太神奇了。”
第37章 狼与羊
或许真的像金毛说的那样,我运气还是不错的。
很难评价我听到他说的这个话的时候的心理活动。一方面这件事误打误撞确实算是运气好,如果它真的能带我们离开这片草原,我或许还能算是半个功臣。
但同时我是非常抗拒这种运气的,在我看来,越在这种事情上面运气好,表明我越适合被搅入到这一滩烂泥里,之后脱身就更难了。
黑山,一切问题的答案,一切探索的终点。在面对它的时候我已经运气好过一次了,我还是抱有侥幸,觉得它只是没能很快的弄死我,而不是它真的觉得我适合这份工作,来个Boss直聘,直接送我走上这条路。
和金毛教授他们的想法不同,我仍然认为我是个普通人,普通人要有普通人的样子,心生退意是非常正常的选择,我平静不美好的生活也不想被轻易毁掉。
“我们不能就此回去吗,”我说,“就此打住吧,我们谁都死不了,我觉得我能接受这个结局。”
“你来游乐场不玩过山车就直接走?”金毛说,“那你买票干嘛。”
游乐场玩过山车会死人吗?况且我还真不玩过山车,我害怕啊,故意吓自己不就是闲的没事找罪受吗。
我之前都没有这么想走过,因为之前我们是被困住了,这不是想不想走的问题,而是根本走不了。而现在有了退路,还坚持和他继续深入,我不情愿的情绪就被无限放大了,这种情绪在这里的每一秒都在我心中翻腾着,烧得我难受。
我们继续往前走,我绞尽脑汁又说了几句,中心思想就是苦海无边,回头是岸。金毛反应不咸不淡,我脑子一抽,说“要不你把这个给我,我自己回去,到时候找人来接你。”
这话说的时候我完全没过脑子,就是劝着劝着直接脱口而出了。不过也很难否定说我潜意识里完全没有这种想法,我是真的很想走,再呆一秒钟都是一种折磨。
金毛听了我这么说倒也没什么反应,他还是那个很随便的样子,在马旁边慢悠悠地走,过了一会才开口。
“你可以回去,”金毛说,“我们可以马上兵分两路,但是这个我不能给你,你自己走,我不拦着的。”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非常平静,没有带着轻蔑、威胁,或任何负面的情绪,甚至脚步也没慢下来半分。我心里却瞬间萌生了离他远点的想法,甚至本能地停顿了一下,和他拉开距离。
他说的话让我觉得害怕,那种恐惧是你在走夜路时遇到醉汉的那种感觉,虽然知道对方有人的皮囊,但不清楚他到底现在还能不能维持人的理智。
我毫不怀疑刚才如果我一直没有醒他会直接扔了我,跟现在我也毫不怀疑如果我想要出手抢夺,他不会手下留情。他带上我或许是觉得我有用,或许是见到我没死,准备用作备用粮。但绝不能说是把我视作了真正的伙伴,我或许还没有达到他心目中这两个字的要求。
金毛现在就像那种杀红了眼的野兽,他所求的答案就在前方,光靠我没办法拽住他脖子上的链子。
那一瞬间我们之间的气氛很奇怪,我有点被他吓到了,没有说话,他也就继续往前走,我们两个一前一后,环境又特别安静,我久违地感觉到了尴尬。
至于吗,我想,说说而已,凶个什么?
正好我这么想的时候金毛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我还以为是自己嫌弃他的样子被看见了,赶紧调整了一下面部表情。
“没我你能走出一公里都玄,”金毛说,“宝贝,抓紧点吧,别到了天黑还没找到地方落脚。”
这辈子除了幼儿园老师没人叫过我宝贝,看来中外文化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叫一个大男人宝贝都这么脱口而出,非常符合我对他的印象。
我虽然还有点犯怵,但他都叫我宝贝了,我再和他闹腾什么都觉得有点力不从心,只好硬着头皮顶了一句,“你对谁都这么说吗?”
金毛侧眼看了我一下,“吃醋?”他弯着嘴角说。
“滚。”
我这样回答,之后也没有再提。反正跑也跑不了了,这条烂命这几天在阎王面前不知道闪回了多少次,现在基本上把握在金毛手里,我还能怎么办。
金毛不知道是怎么通过灵魂判断肉身所在的地方的,反正他就特别胸有成竹地往前走,一点犹豫都没有。那匹马跟我们走了一段路,休息的时候自己又刨了两下蹄子跑了,我喊金毛拽住它,金毛说没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