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桀又扫到了床。
床说的话……是加密的。
“我要拿的东西不算多,你等我一下。”林见鹿也把可乐喝完了,从柜子里抽出他的包,“拿两双鞋,一打袜子,两套衣服,应该够换的吧?”
“够了。”厉桀戳在睡房中间,“不够的话我给你临时买。”
“你花钱真大手大脚。”林见鹿往外翻衣服,两个人刚在一起他就管厉桀的消费方式好像也不大对。
“只要我不瞎折腾,我的零花钱永远不见底,大手大脚又不是缺点。”厉桀攥住他的大臂把他扶起来,“医生说你今天腿会不舒服,还是我帮你找衣服吧。”
刚刚不蹲下感觉不到,林见鹿蹲下又起来,左腿已经酸麻不堪,像打了10公斤的柠檬汁,蹬地乏力。他衣柜里衣服不少,厉桀根据自己的审美取向抽了两套,特意拿了一整打花纹袜子。再抽出一个抽屉,里面密密麻麻都是卷成卷儿的内裤。
考验审美的时候到了。厉桀思忖片刻,选了几条纯黑色的三角裤。其实白色也不错,再拿一条。
“这个我自己来吧。”林见鹿出个神的功夫,从里到外的装备都被厉桀选完了。厉桀不当回事地摆摆手,头也不回:“还要拿什么?我一口气给你拿完。”
“没了。”林见鹿反复验证,以前的事情给他留下磨难和阴影,他对某些事非常抵触。但厉桀在他屋里就没事了,也不觉得难受和别扭。
唯一不好的就是占地面积太大,显得他房间很迷你,像微型玩偶的配套房。
“那我帮你叠一下衣服,你这柜子够乱。”厉桀从小就被陶美云女士拧着耳朵干家务,“你啊,外表收拾得利利索索,也就收拾收拾自己。还好去419的人是云子安,换个人我都不敢想你们屋什么样。你坐着歇着吧。”
“我不坐,我没换裤子。”别看林见鹿不会做家务,拾掇自己绝对讲究。去了医院他就嫌衣服脏,回家哪都不沾。
“那我一会儿怎么休息?我脱了裤子坐床边行么?”厉桀回头一笑。
谁料到这句玩笑话让林见鹿听进去了,大约用了三四秒衡量利弊,而后目不斜视地解开裤带,将队服长裤褪到膝盖,上面只有内裤得坐下了。
厉桀马上站起来,看着那双腿过去:“针眼不流血了吧?”
电极针拔出一刹那太过触目惊心,血珠顺着针尖潲出来,在林见鹿身下的一次性床垫留下鲜红。厉桀一把掐过他的左大腿,指关节陷入皮肤表层,试了试,问:“是不是没力气?”
“对,蹬不上。”林见鹿被他掐得抽了一下,“你也坐吧,歇会儿。”
“会不会太搞笑了?”厉桀不太了解别人的共处一室什么流程,但肯定没有脱裤子聊天这一项。他也把队服长裤褪下来,两人的裤子全堆积在小腿附近,堆成了堆堆袜,大腿晾着,内裤和床接触。
两人都没说话,但肯定不是因为纯粹搞笑。
一想到林见鹿就在身下的床上睡大,厉桀对这张床都有了独占欲和胜负欲。
“其实……我觉得咱们缺少沟通。”林见鹿奋力地做好情侣引导,“很多时候……咱们的分歧都是沟通出了差错。”
“嗯,你说得对,我听着。”厉桀点了点头。林见鹿的皮肤好细腻,膝盖顶起来像抛过光。
林见鹿挺想抓他的手,对于那双手的可怕力量的极限,他也想探究。“我没想过咱俩会……我以前一直以为自己会喜欢细腻又安静的人。高中时我有一个特别崇拜的教练,他就是那个类型,心里不舒服的时候我就去找他聊天。”
“他从来都不逼着我改变现状,而是让我慢慢适应。他也特别会开导别人,不光是我,队里每个人都愿意和他聊天。他不光球技好,人品也好,是一个正直又可靠的体育老师。但就是这么一个好人……因为我无意识的过多接触,被人造谣,最后不得不离职。”
“咱俩生长环境不一样,性格更不一样,所以要想好好处下去必须学会交流。我这人确实想得多,我不是故意的,但也改不了。比如刚才在医院门口我是打算亲你,你躲开了,我会容易多想。生日蛋糕当时你不要,我会以为你不吃。你对乐星回太好,我不高兴。”
林见鹿第一次直面感情,生疏又生涩,看向厉桀:“你懂了吧?”
“你刚才在医院门口想亲我?”厉桀抉择出一条直通路。
林见鹿也学着痛快一点,点了头。“对,但没亲到。”
落字只有半秒,厉桀单手拽住T恤下摆直接过头脱衣,滚热的嘴唇贴住他的上唇,隆起背肌将他压在小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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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噜噜:balabalabala……
桀桀桀:听懂了,你想亲我。
第107章 恋爱高速路!
刚刚说完“慢慢来”,林见鹿又一次被厉桀拽上了高速路。
亲就亲吧,为什么还脱衣服?
林见鹿看不到自家的天花板了,两只手下意识戳在厉桀的胸口上。胸肌的饱满程度让他望尘莫及,掌心完美贴合。厉桀强盗般撬开他的齿列,也撬开了他的脑壳。
自己刚刚说什么来着?告诉他,自己曾经不小心让一个教练辞退,所以步步谨慎,不想咱们的关系惨败收官。告诉他,自己现在要认真经营感情了,即便没经验,但摸着石头过河也可以。
林见鹿眼前只有厉桀的身体,他也摸到了那只能打出破空声的右手。
说过的话被厉桀烧融,林见鹿的谈话初心就是经营咱们的爱情。这半年绕了这么大的弯路,不就是因为你我交流不顺吗?我们一个说话太快、一个脑筋太快,以后要改,要学会倾诉和聆听。
那只大手压上来,掌心蛮横地对上林见鹿的掌纹,手指毫不费力地撑开了林见鹿的指缝。
最后那点螳臂当车的理智也完蛋了,二传手是最习惯计划的人,是全队的理智库存。林见鹿自认为冷静,他的人生都是“规划中”,要不是那场恶意伤害,他的路线会按照自己的计划走下去,稳稳当当走到小瓜队里。
他打球也用脑子,每条线路都烙印在逻辑深处。他在排球场上放风筝,手里是风筝线,要确保其他5个人飞得高远,也要保护风筝线不缠绕断裂……
厉桀的舌尖舔过他的上颚,林见鹿浑身起粒,就把这些事情全忘了。那只手一把揪住天上所有风筝线,给林见鹿搅了个天翻地覆。
好大的手。林见鹿紧紧闭着眼睛,其实他在来的路上就猜到肯定会接吻的。他们都是火盆,一触即燃,荷尔蒙给他们彼此渴望的动机,对彼此的吸引可不给他们安装刹车片。林见鹿不了解女生的恋爱如何,他从一个男生的角度来看,他喜欢厉桀,他就喜欢贴近他。
要有充足的肢体接触,要多多益善。
“……我喘口气。”憋得受不了了,林见鹿扭过头。厉桀马上追过来,吸吮他的嘴唇,手掌也压得更加用力。这口气刚换了一半又要继续,床上的厉桀让林见鹿深刻领会了一把什么叫“男人的嘴骗人的鬼”,还说什么“喊疼就停”,现在自己喘不上气都不停了。
一只手压着他的掌心,林见鹿又不是不给他亲,但厉桀就霸道得仿佛下一秒自己就会逃跑。两人从来没有认认真真比过手的大小,激吻的过程仓促有力,大小也分出胜负。一直以来林见鹿都是“手长”的,要不是从小训练多了很多茧子,他这双手可以冒充钢琴师。
厉桀比他还长半个指肚。
好大。林见鹿对强壮于自己的一切都生理性喜欢,这不怪他。身高太高,林见鹿的一切指标已经无限贴近同龄男生的天花板,让他往下找,打死都不愿意,打死都不将就。但比他还强的少之又少。
T恤被厉桀另外一只手卷上,箍在林见鹿胸口上方,腹部肌块对对碰。厉桀将他往上搂了搂,直接搬到了枕头上,两人的裤子还在脚腕卡着,上身已经赤条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