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遁后主角疯啦!ABO(64)

2026-06-08

  西蒙的午饭是自己带来的。

  学院里的餐食很贵,这里吃一顿的钱对于他们家来说可以买至少3天的菜了,所以尽可能的,西蒙都会自己做好带来,借食堂的机器热一下就能吃。

  但到了夏天,饭菜很快会变质。为了防止浪费食物,他中午都不会带太多来,饿了就忍着,傍晚回到家再吃饱饱。

  “我这些就够了。”

  谭川叹气,把自己的餐盘推过去。

  “我还没动过,你吃我的吧。”

  西蒙会变成现在这样多少跟他有点关系,他现在的身份不好给他们送钱,而且都是西奥多的钱,拿来接济别人说不过去,能做的就只有这些了。

  怕西蒙不接受,他又说:“我嘴挑,食堂这些饭我都看不上,还是王宫的饭菜好吃。与其丢了浪费不如你吃掉,记得吃干净点。”

  说完,还笑眯眯地摸摸西蒙的头:“多吃点增肌,打架才有力气。”

  西蒙耳廓泛红,二话不说把饭大口大口往嘴巴里扒,听话得像只小狗狗。

  谭川满意颔首,手收回来,顺带扯了扯衣领。

  天气热,他穿着高领的衣服闷得难免难受。

  “谭莉殿下,你不热吗?”

  热啊,热死了,但都怪西奥多偏偏咬那里。

  他摆手:“不热,我怕冷。”

  三点半课程结束,谭川照例花了一个小时教导西蒙格斗术。他这方面不太有天赋,一个动作需要学很久才能勉强运动,虽然记性很好,但肢体实在不协调。

  他感到很沮丧,自己的爸爸是个军官,在对战方面是很有才能的,但自己却什么都做不好。

  谭川坐在旁边,给他递水:“不用难过,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或不擅长的东西。这只是一项用来防身的技能,没必须要学精。你父亲以前是军官,但你不是,再不济,找个文职做就好了。你成绩这么好,毕业后赚钱不是问题。”

  “我以前也想进军校的。”

  “嗯?”

  “我爸以当过军人为荣,哪怕后来所有人都骂他是逃兵,但他还是很怀念那段时光。”西蒙握着水杯,看着杯子表面滴落的水珠,“我爸说,他最不遗憾的就是和谭川上校共同作战过。”

  听到自己的名字,谭川有些意外。

  “他不怪谭川上校吗,如果不是谭川上校,你们父子就不会被舆论裹挟了。”

  西蒙低着头,小声道:“其实我小时候,很不成熟地骂过一次谭川上校,但被我爸狠狠揍了。他说我怨天怨地都是情有可原,但如果我把责任推给谭川上校,那我就是个狼心狗肺的白眼狼,他宁愿没有我这个儿子。”

  “我当然知道,如果没有谭川上校给的那笔钱,我爸爸就会死在战争里,我的病也没办法治好。”

  “我就是…没忍住,那时候好多同学都欺负我,弄翻我的便当,把我的书丢进小便池里,还丢我的衣服,我才忍不住偷偷地怪了一下谭川上校。但后来我就知道自己错了,我爸给我看了很多谭川上校的视频,告诉我他是怎么从一个贫民窟青年成为帝国双子星之一,那段时间我就特别想去军校。但我没有天赋,斯芬克斯军校不招收我这么差的Beta。”

  “也许,谭川上校反而很高兴你不去那里。”

  “会吗?”

  谭川双手撑着地面,哂笑:“想想啊,你可是他花重金救回来的小朋友,这么珍贵的命跑去军校,以后又要受伤又要受罪,说不准还会死,他哪里舍得。”

  “他不会希望我成为一个像他一样厉害的人吗?”

  “无聊的大人总是对祖国未来的花朵抱着望子成龙的心态,但谭川上校只是一个很懒惰的大人,他只希望,自己救下来的孩子可以平安长大。”

  西蒙听得似懂非懂。

  谭川抱着手:“总之,西蒙,你只要能够健康地长大,谭川上校就会满足了。唔,到时间我该走了,不然我哥哥要催我,你也早点回去吧。”

  少年拎起书包快步离开体育馆。

  西蒙坐了十几分钟,也背起书包,锁好门离开。

  他住的地方离这里很远,单程要2个小时,这就意味着他每天6点前就得出门了。虽然学院也可以申请宿舍,但是一年要2w信用点,太贵了,他根本负担不起,所以西蒙宁愿每天坐星轨车来回。

  房子是租的,以前他们家其实有间分配的房子。虽然爸爸最后没有参与那场必死的战役,而是作为了后勤人员,但因为家里情况不好,再加上谭川上校死前,似乎跟上面说了什么,所以给他家申请到了特批的安置屋。只要他们不主动搬走,就可以在那里住一辈子。

  可后来,很多人因为舆论跑到小区来砸东西,肆意辱骂。小区的其他业主纷纷向物业投诉,出了个联名信要把他们赶走。

  没有办法,父亲带着他连夜收拾行李离开,搬到了这块尤其偏僻的地区,叫17区。

  17区跟贫民窟有点像,住在这里的人,不是偷渡来的,就是穷人,又或者背着案底已经出狱的罪犯。

  像住在他家隔壁的那个,他爸说就有可能是个背着案底的人。

  西蒙正好从对方门前经过。

  那是间废铁回收站,专门收别人不要的废旧机器人,重新改造后再二手卖出去。那个叔叔的技术很好,改造过的机器人廉价却好用,周围很多人都买了,但他家没有。

  他爸爸很不喜欢这个家伙。

  “小西蒙回来了?”

  男人正好走出来,穿着黑色紧身背心,古铜色的背部上布满各种伤痕。五官端正但因为目光显得有些阴鸷,寸头,下巴有一截短短的刀疤。

  西蒙低声:“嗯。”

  “你爸没教你遇见人要叫吗,光一个嗯字?”

  西蒙攥紧书包带,瑟缩道:“抱歉,隆克叔叔。”

  男人冷沉地嗤声。

  “你最近回来得都比平常晚啊,身上还总有淤青,在学校遇到什么了?跟叔叔说说。”

  “没,没什么。”

  “你不说,那我去问你爸?”

  “不要!”

  西蒙急声,他从来没有跟他爸说过自己在学校被人欺负的事。他爸现在在给别人做保安,如果他知道,可能会去学校里质问老师,那保安的工作也可能会被牵连没了。

  “我就是,在跟别人学格斗……”

  男人挑眉:“贵族学院还有这门课程,我还以为少爷小姐们都懒得自己动手,只会交给保镖冲锋陷阵。”

  “不是老师教的,是我一个同学。”他打心里很畏惧这个叫隆克的男人,瑟声道,“叔叔,你…你不要去找我爸。”

  “你那同学不会是霸凌你的吧。西蒙,对着长辈可不能说谎。”

  “没有,他真的没有欺负我,他只是好心地教我怎么反击别人。”

  “一个贵族学院的学生,能会什么格斗术。”男人一脸不信,丢开手里的一只机械臂,“过来,隆克叔叔看看你都能学到个什么。”

  隆克叔叔经常这样。他总是热衷于跟周围的人打好关系,还经常会来给自己家送东西。但他爸爸从来不要。后来,他就会从自己这里入手,小零食,小玩具,西蒙每次都很眼馋,想要。但他很听爸爸的话,也从来不收。

  但男人特别执着,隔三差五就要找他一次,西蒙拒绝不掉。

  这次要是不给他看,他可能也会一直缠着自己。

  西蒙没办法,把谭莉殿下教给自己的姿势,原模原样地打给他看。肢体不协调,但胜在记忆力很好,所以姿势看起来还可以。

  施展完后,隆克叔叔神色古怪地盯着他看了好久,旋即温和地笑道:“小西蒙,教你这些的那个同学,叫什么名字?”

  西蒙下意识觉得他这个表情不对劲,抓着书包带,隔了几秒道:“他叫哈维·奥斯汀。”

  ……

  “今天上学怎么样?跟同学玩得开心吗?”

  刚系好安全带,他就听到西奥多这么问自己。他每次来接自己都会问这一下,但今天的语气格外不一样,酸溜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