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等你。”
江桑把日记本往怀里拢了拢,声音小得像是自言自语:“我要是把这个日记当成故事发出去……会不会有人骂我是笨蛋啊?然后给我差评。”
程之佑看着他,水晶灯柔和的白光斜射过来,落在江桑微微翘起的睫毛上,像个精致娃娃站在面前。
“怎么会。”程之佑说,语气漫不经心的,“只会有人骂我是变态。”
江桑愣了一下,瞬间大笑起来,两颗小虎牙若隐若现,脑袋不自觉地往程之佑肩上靠,怎么还有人说自己是变态。
“别笑了。”
“就笑!”
程之佑搓了搓他的脸,撒娇卖萌的,可爱极了。
…
一个月后。
恒栖星,这颗被称为“新地球”的疆土,山高水远,车水马龙。
百年的拓植与发展,让它渐渐长成一座崭新的城市。
只是街上人少,路上行人也少,毕竟,少了那么多人。
沿街的店面全是全自动的机器,无声无息地出售着商品。天空里悬浮着层层交叠的马路,车流稀落地穿行其间。
空气清新,天蓝得透亮,太阳明晃晃地挂着,光线像泼下来的金粉,落在空旷的街道上。
程之佑回来那天,岸边站满了人。联盟国的上司们一字排开,纷纷向他敬礼。
他抬臂回礼,这场仗打赢了,可那些历经的苦,只有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才知道是怎么活下来的。
回到首都的第一件事,是国内举办的追悼会。纪念那些没能回来的人。他们的骨灰被带回新家园,安放在烈士墓园里。
从此,他们不再是流浪在外的孤魂野鬼,也终于有了家。
一切都那么平静,仿佛灾难从未发生过。
墓碑上刻着的名字,是曾经并肩作战的战友。
成千上万的人排成队伍,一条条的站在墓园里,静默地敬礼。
程之佑站在最前面。日光落在碑林上,他的目光随便落在一处,看见的,都是曾经眼熟的名字。
杨建安,牺牲在护送难民回来的路上。
陈许行,牺牲在引开狼群的途中。被队伍抛下,他独自一人在荒野里和那些野兽搏斗至死。
冯礼,牺牲在和高级丧尸鏖战的江边,最后那一刻,江水都被染红了。
贺岩,变成丧尸之后,临死前还给程之佑传回了重要的情报。
……
英魂归故里,山河永铭记。
他们将永远活在人民的心里。
程之佑记得他们每一个人,每一个名字,他都刻进了骨头里,永远不会忘。
-
因为想把父母葬在一起,程之佑的父亲没有进烈士陵园。
他和母亲合葬在一处普通的公墓里,安安静静的,追悼会结束后,程之佑和程予谦又去了那个墓园。
程之佑走到最里面,远远看见了父亲的墓碑。他大步走过去,站定,抬手敬了个礼。
“爸,妈,”他的声音不高,却很稳,“我做到了。”
程予谦拍了拍他的肩膀,没说话,只是弯腰把手里的鲜花放在碑前。那里已经放满了花,一束挨着一束,是很多很多人悄悄来过的痕迹。
江桑走过来,在墓碑前面,认认真真地磕了三个头。
程之佑也跪了下来,声音低沉而清晰:“爸,妈,对不起,我出柜了。”
他侧头看了江桑一眼,“这是我喜欢的男孩子,我带他来见你们了,希望您二位可以祝福我们,我们要结婚了。”
桑桑也跟着轻轻喊了一声:“爸,妈。”
程之佑看着他,眼里露出温和的笑意,日久天长,这将是他永远的爱人。
作者有话说:
《小丧尸不想啃人(155)》
这本书是没有副cp的,我写文的副cp一般都是两个男生,正文占一点点篇幅,才是副cp。
比如父母、哥哥、姐姐,这些亲戚家人的对象,都不算副cp。因为哥哥是直男,所以肯定会有嫂子。正常交往结婚。
【所以哥哥姐姐的故事,不会在正文写,也不会让大家购买,昨天写了,我在这里发一份,免费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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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那年九月的分班考试,沈疏宜在物理实验室里缩了整整二十分钟。
不是因为题目太难,是例假来了。
小腹像被人攥住似的往下坠,疼得她趴在桌上,额头抵着冰凉的桌面,指甲掐进掌心里。
门被推开的时候,她没抬头。
“同学?”
声音很轻,像怕惊动什么似的。
沈疏宜从胳膊缝里眯着眼看过去,逆光里站着一个男生,白衬衫的领口微敞,袖子卷到小臂,五官清俊面带笑容,看起来很温柔。
他走近两步,直接蹲下来:“需要帮助吗?”
沈疏宜摇了摇头。
下一秒,她就被整个儿打横抱了起来。
……
医务室的白炽灯刺得她闭了闭眼。
程予谦把她放在病床上,转身对校医说:“这位同学可能吃了不干净的东西,肚子疼。”
沈疏宜“噗”地笑出了声。
女校医看了看她的脸色,检查完说:“生理期疼痛,喝点红糖水,注意保暖。”
医务室里安静了。
沈疏宜看见程予谦的脸从脖子根开始红,一路烧到耳根。
他僵硬地转过身,对她鞠了一个近乎九十度的躬,说了句“抱歉”,然后跑了。
不是走,是跑。白衬衫的下摆扬起来,差点勾到门把手。
沈疏宜靠在枕头上,笑容还没收住,心跳已经快了一步。
那一眼就刻进去了。
长在她所有审美点上不说,性格也是:老实、温柔、会害羞,又温柔阳光。
这男人,她要定了。
二
程予谦在高中是个独来独往的人。
不是孤僻,是自洽。
他喜欢窝在图书馆靠窗的那个角落里看书,他买的科研类书籍已经摞了一百多本。
突然,有人在背后拍了他一下:“你叫程予谦,对吗?认识一下,我是沈疏宜。”
他愣了一瞬,随即认出这张脸,是上次那个生理期肚子疼、被他误诊为食物中毒的女孩。
耳朵又开始发烫,他合上书站起来:“你好,上次的事,很抱歉。”
沈疏宜摆摆手,很自然地在他对面坐下:“没事,大家都有尴尬的时候嘛。你也在看科研?哪个方向的?我爸是科研博士,我以后也学这个。”
程予谦抬眼看她:“那还挺巧。现在科研涉及面很广,未来对国家也有帮助。”
沈疏宜托着腮看他,忽然觉得这个男生说话的样子很好看,不是那种张扬的、引人注目的好看,是那种安安静静、让人想凑近听的好看。
于是她凑近了。
“你有没有女朋友?”
程予谦眨了眨眼,显然没料到话题会拐到这个方向。
他摇了摇头。
刚上高一,他没想过这种事,脑子里排满的都是书单和实验计划。
沈疏宜笑了,笑容里有一种坦荡荡的狡黠:“我也没有男朋友。凑一对呗?谈恋爱你情我愿,不合适再分。”
“嗯?”
程予谦的脸瞬间红了。他张了张嘴,喉结动了动,最后憋出一句:“抱歉,沈同学,希望你只是在开玩笑。”
然后他再次落荒而逃。这次连书都没来得及合上。
沈疏宜在他身后笑得前仰后合。
她就喜欢这种老实巴交的男孩,不会出轨,不会分心,不会乱发脾气,长得还这样好看。
逗他的时候像逗一只警觉的猫,一追就跑,但跑不远。
……
三
从高一到高三,沈疏宜像一颗卫星一样绕着程予谦转。
课间堵在门口的是她,放学跟在他身后踩他影子的是她,一起在学校跑操、实验,都是她在程予谦的身边。
程予谦躲了她整整三年,但从来不会真的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