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你的名牌包(11)

2026-10-01

  “第二,结婚了以后我就能像以前一样亲你、舔你——”

  项维森的眉头跳了一下。

  “——但是是有素质的那种亲法!”包包立马纠正,“你放心!我会学习怎么有素质地亲你!”

  项维森又是一声叹气,但却没有打断。

  “第三,”包包竖起第三根手指,“结婚了以后晚上睡觉你就要搂着我,就跟以前一样。而且……我现在胳膊长了,也能搂着你了!”

  他顿了顿,竖起第四根手指:“第四,结婚了以后你做的饭我都能吃,不用等你走开了才去偷……不对不对,我的意思是再去找食物吃。”

  第五根手指:“第五,你生病了我就照顾你,我生病了你就照顾我。以前你发烧那次我趴在床脚守了一整夜,你都不知道呢。”

  他一条一条地摆出来,逻辑清晰,目的明确,每一个好处都精准地踩在他之前作为一只小狗最深切的需求上——不分离、有亲密、有归属、有安全感。在包包的小狗脑袋里,结婚就是把这些事情统统盖上一个“合法”的大红章,谁来了都撼动不了。

  虽然那些理由听上去天真又荒唐,可还是把项维森哑口无言地定在原地,最后丢下一句“我去洗碗”就起身走了。

  水龙头拧开,凉水哗哗地冲进水池。洗洁精白色的泡沫一点一点地浮起来,在灯光下泛着细碎的彩光。

  他看着那些泡泡一个接一个地冒出来又破掉,忽然觉得荒唐至极,因为他居然有些理解包包的逻辑。

  所以其实是这样的吗?小狗变成人之后,依旧保留着直来直往的纯真,不像人类那样拐弯抹角、前思后想、把一句"我喜欢你"拆成七八层含义。人类的世界里,结婚怎么可能那么简单,而“永远”这两个字对成年人来说也太深太重。可想到包包坚定不移地相信那些美好直白的心愿,就让他一时竟有些不忍心去讲出那些本该由他点破的事实。

  只是作为女孩,带着这样一颗澄澈单纯的心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多多少少都会受伤吧,项维森有些苦涩地想。

  盈盈去世后,接手她的小狗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后面和小狗建立起深厚的感情也可以说是意料之内,但对于小狗变成人又一次回到他身边这件事,还是让他感到有些无所适从。

  按理说是应该高兴的,如果他不是还有别的计划的话。

  碗被一只只洗好,项维森从冰箱里翻出一颗柠檬,又弯腰从柜子里搬出了那个很久没用过的榨汁机。因为不知道人形包包的口味偏好,他选了比较保险的酸味饮品,酸的东西解腻开胃,就算不爱喝也不至于太反感。他把柠檬切开,果肉塞进榨汁机里,又用水果刀轻轻划了几颗话梅干搁进杯底。机器轰隆隆地转起来,整个厨房很快弥漫开一股酸涩又清冽的果香。

  做好之后,他端着两杯加了冰的饮品朝阳台走去。路过沙发的时候,他朝板板正正坐在那里的包包抬了抬下巴,示意他跟过来。然后推开玻璃门,把两只杯子放在阳台的小茶几上,转身要坐下的时候却发现身后空空的。

  他探回头,透过玻璃门叫了一声包包的名字。

  等了一会儿,包包才慢吞吞地挪过来,可还没走到门边就停住了,两只脚拘谨并拢着踩在门槛边缘上,有些犹豫地看着他:“是……是叫我过去吗?”

  “对,”项维森招了招手,“过来。”

  “可是……”包包的目光在阳台的地砖上扫了一圈,眉头微微皱起来,用一种带着点担忧的语气小声说,“上次我去那里的时候你拿拖鞋打过我的屁股呢。”

  项维森怔了一下才想起来,那是包包两岁多的时候,刚学会怎么开阳台的推拉门。有一回趁他打电话的时候偷偷溜到阳台上,把花盆里刚冒芽的薄荷连根刨了出来,嚼得一嘴泥,还趴在阳台栏杆边上往下看,半个身子都快探出去了。项维森冲过去把他拎回来的时候手都在抖,巴掌扬起来又放下,最后抄起脚上那只拖鞋,对着屁股结结实实拍了两下。

  就那一次,从那以后包包再也没敢自己开过阳台的门。可现在呢,项维森看着对面那个的小人儿,心里轻轻软了一下。他转身拿起茶几上那杯冒着凉气的柠檬饮,举到面前晃了晃。

  “你现在是人了,不是吗?”他说,又把杯子往前送了送,“不想尝尝这是什么味道吗?”

  包包的目光顺着那只杯子慢慢爬上来,酸甜的柠檬气息很快顺着夜风飘向门边,钻进包包的鼻子里。他呆呆地站在那里,在“阳台=拖鞋”和“那个东西看起来好好喝”之间来回纠结了好几个回合。

  最终,馋虫意料之内地战胜了恐惧。

  “咕咚——咕咚——”

  半杯饮品下肚,包包才舍得把脑袋从杯沿上抬起来。嘴唇和鼻尖上全都湿漉漉也顾不上擦,只是瞪大了眼睛,满脸不可思议地问:“这是什么呀!好好喝!”

  项维森从桌上抽了一张纸巾递过去:“这是话梅柠檬气泡水。喜欢的话明天还给你做。”

  “话梅柠檬气泡水——”包包懵懵地重复着,接过纸巾后却没有擦嘴,反而把纸巾凑到鼻子前使劲闻了闻,然后惊喜地感叹:“这个也好香!”

  项维森见状,连忙把纸巾抽回来:“这是纸巾,不能吃。”

  “哎呀,”包包皱眉,“我当然知道啦!刚刚吃完饭你不就是用这个给我擦嘴呢嘛。”

  对。项维森这才想起来。他没说什么,直接拿起那张纸巾,捏着包包的尖下巴,把那些沾在嘴唇上下的水渍一点一点地擦掉。

  好不容易擦干净,包包就迫不及待地仰头把剩下的半杯气泡水“咕咚咕咚”一饮而尽。空杯子从嘴边拿开的时候,嘴唇上又挂了一圈亮晶晶的水光,沿着嘴角滑下来一滴,他伸出舌尖飞快地舔了一下。

  “我明天还要喝一杯!”包包举着空杯子豪迈地宣布。

  “好。”项维森换了一张干净的纸巾,继续帮他擦。

  “我明天早上就喝。”包包得寸进尺。

  “不可以。”项维森毫不留情地拒绝,纸巾按在他嘴角上。

  “……为什么?!”包包的声音从纸巾后面闷闷地传出来。

  项维森没有立刻回答。他仔细地把包包的嘴唇和鼻尖都擦得干干净净,又端详了一番,确认没有遗漏的地方,才不紧不慢地解释道:“早上喝太凉的东西,胃会不舒服。”

  包包不服气地追问:“谁规定的呢?”

  “我。”项维森言简意赅,说完端起自己那杯气泡水,送到唇边不紧不慢地喝了一口。

  包包眼巴巴地看着他,面上乖巧地安静下来,可心里却狂翻白眼。还你规定的,你是老公你了不起呀,切。

  不过包包继承了比格犬与生俱来的大心脏,被拒绝了也从来不记仇。嘻嘻一笑后,往藤椅里一缩,整个人窝进了椅背里,开始享受起他作为人类第一天的阳台夜晚。

  春夜的风软软的,凉凉的,从远处吹过来的时候带着一股湿润的草木味道。阳台栏杆外面种了一排不知名的小灌木,叶子细细密密的,被风吹得沙沙响,在路灯底下泛着一层柔和的深绿色。

  包包深深吸了一口气,把那些凉凉的、香香的、湿漉漉的空气统统装进肚子里。他觉得人的鼻子真好用啊,以前当狗的时候闻到的世界要热闹得多,但有时候太热闹了反而乱糟糟的,分不清什么是什么。现在人的鼻子刚刚好,不多不少,够他清清楚楚地闻到春天的味道、风的味道、还有项维森身上那股混着洗衣液和古龙水的清冽气味,就在他旁边,很近,很安心。

  他把下巴搁在膝盖上,两只手抱着小腿,看着项维森沉默着把一整杯气泡水都灌了下去。三十年不见,项维森的容貌并没有多大变化,就是脸色有些憔悴,如果非要说的话……包包看着对面人低垂的眼睛和冒出的胡茬,心里泛起一阵酸涩。

  尽管他一直在回避着这样的念头,可项维森看上去好像真的很悲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