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太完美了。
琳琳环顾了一圈自己亲手打造的“少女梦幻城堡”,由衷地对项维森说:“项总,您对妹妹也太好了吧!”
虽然琳琳本人常年暗色时装,但她多少了解二十岁左右女孩子的想法——试问,谁在年纪轻轻的时候能对这样一间华丽、梦幻、精致的公主房说不呢?
“我不要!!”
包包在晚上十点钟准时夹着枕头怒气冲冲地出现在项维森的房间门口。
什么?项维森有点懵。
还没反应过来,粉色的淑女枕头从半空中抛过来,紧跟着的是包包极其烦躁的抗议声音:
“我才不要住在那里!!”
第14章 杏仁牛奶
“为什么?”项维森真心有点不解。
包包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简直被他这个反应气得要死。“什么为什么呀!你明明答应过我只需要在隔壁住卧室几天就能搬过来跟你一起睡了呀!你亲口说的!”
这话说完,项维森也没话接了。因为那确实是他原话。但当时把话说成那样,不过是因为在装修,他想着先稳住包包几天,等房间落地了,看到那么漂亮的房间,包包肯定就把黏着他睡觉这档子事忘得一干二净了。可眼下看着包包气得眼泪汪汪的眼睛,他终于醒悟过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得了,还是先哄哄再说吧。
以前安抚小狗的时候很简单,去零食罐子里随便捞一条肉干丢过去,万事大吉。可面对一个气急败坏的小女孩,显然没这么容易打发。项维森深吸一口气,开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翻来翻去还是大家长那套说辞:琳琳姐姐为了你的房间忙了好几天,人家辛辛苦苦帮你挑东西、搬东西,你可不能辜负人家的心意;天气这么热,装修师傅爬高上低也很辛苦,你看人家天天一脑门汗。
他说着说着,把自己都快说感动了。
可最该被感动的那个人站在原地,两手叉腰,用一种“你好吵”的糟糕表情看着他,全程连眉毛都没动一下。
项维森被看得越来越下不来台,那些煽情的话在包包的注视下渐渐变得干巴巴的。最后干脆闭上嘴,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问:“所以你想怎么办?”
怎么办?包包眉毛一拧,二话没说,绕过项维森,朝那张大床大步走去,然后直挺挺地躺了上去。
“嘭”的一声,整个人陷进柔软的被子里。
啊——真好。就是这种久违的、温热的、让他四肢都松开的感觉。哎,他太想这张床了,想得每天晚上都要掰着手指头算还有几天才能回来。
至于项维森刚才说的,他也能听懂,但是听懂是一回事,同不同意就是另一回事了。
琳琳姐姐忙前忙后,是项维森让她来的,又不是他求着人家帮忙的;装修师傅辛苦是辛苦,可项维森肯定付人家钱了吧?以前每次带他去洗澡,项维森都会在柜台前掏钱包的,最开始包包还傻乎乎地以为自己要被卖掉了,在宠物店里发了疯似的又嚎又刨,后来才知道那是人类的正常交易,给钱办事,天经地义嘛。
而且说到底,答应陪他一起睡的人答应了却耍赖,住不住新房间跟他有什么关系呢?就算是扣分也该扣项维森的分。项维森干得坏事,关他项包包什么事?
“包包啊。”项维森走到床边,有些为难地看着他。
对视的瞬间,包包非常狡猾地闭上了眼睛。
这个语气他可太懂了,每次项维森用那种调子开口,接下来说的肯定不是什么好话——要么素质教育,要么长篇大论讲道理,要多烦有多烦。他才不要听。于是干脆一个翻身把脸贴到枕头上,装模作样地呼呼大睡起来。
项维森无奈地看着那个裹在被子里的小背影,忽然又不知道怎么办好了,最后只好沿着床边躺下,刻意维持着相当体面的距离。床头柜上还放着一杯加热过的杏仁牛奶,温热的香气从杯口阵阵溢出来。
他侧过脸,走投无路地用食物去诱惑包包,问他要不要喝牛奶。可包包依旧坚持装睡,一声不吭地侧躺着,被子从肩头滑下来一小截,露出睡衣领口处那一段纤细的后颈。卧室里落地灯还亮着,暗黄色的暖光从项维森这边照过去,正好落在他后颈那一小片皮肤上,映出一层细密的、属于年轻生命才有的浅浅绒毛,像极了一只刚褪了毛的幼鸟,脖子微微弯着,柔软的,脆弱的。
项维森忽然想起自己的少年时代,仿佛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在这样一个情况下,他更加清楚地知道:包包可以不懂事,但他不能不懂事。
哪怕在十年前,项维森也比同龄人更加少年持重。国际学校念了十几年,家境优渥,成绩又好,身边从来不缺人示好。初中有人往他课桌里塞情书,高中有人放学后在篮球场边等他,大学去了国外,金发碧眼的姑娘在图书馆里递过写着电话号码的纸条,可他一个都没接过。
对待恋爱他向来谨慎,爱情本身对他来说既不结果也不镀金,换句话说,他能允许身旁这个小女孩一直这样任性胡闹,唯一的理由只有一个:他是包包。如果排除这一特定条件,他恐怕永远不会考虑这个类型的女孩,太年轻、太天真、也太麻烦。
就算真的要结婚,他也会找一个年龄相仿的、彼此都能独立处理自己生活的人,而不是——刚想到这里,身旁的人像是参透了他的心思似的,被子底下忽然飞出来一脚,不偏不倚蹬在他小腿上。
项维森吃痛,微微蜷了一下膝盖,刚开口想说话,就被包包劈头盖脸的声讨打断了:“你怎么都不哄我呀!!”
他揉着被踢的地方,偏过头看见包包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翻了回来,整张脸埋在枕头边缘,只露出两只写满不高兴的眼睛。项维森看着那张气得皱巴巴的小脸,心里再次感叹:他这个年纪的,是真不适合跟年轻女孩谈情说爱了。
见他还没反应,包包不耐烦地又催促:“说话呀!我没睡着呢!我生你气呢!我在等你哄我呢!”
行行行。项维森是真投降了。既然哄小孩的伎俩在他这儿没用,那干脆打开天窗说亮话好了。
事实很简单,也很残酷。“我是男人,跟包包你呢,是不一样的性别。咱们睡一张床是不能怎样,但是在外人看来我就是趁机耍流氓。流氓是什么意思知道吗?”
“所以你要告诉外人你是流氓?”包包不答反问。
“?当然不会。”
“我也不会,”包包表情严肃地接下话头,“你不说,我不说,外人怎么会知道?”
项维森又被噎住了。他发现自己总在同样的问题上栽跟头,包包的脑子是一条直线,所有弯弯绕绕到了他那儿都被打回原形。思考几秒,干脆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就是外人不知道,我心里也会过意不去,有种我在占你便宜的感觉。”
“占便宜?”包包头顶一个问号。“我本来就便宜。”
项维森:?
包包上下打量他一番,继续补刀:“我看你也不贵。”
“什么?”项维森彻底懵了。
包包脸上却不见开玩笑的意思,甚至颇为耐心地解释:“你当初从盈盈姐姐那里是免费把我抱回来的,我就是免费的。那你呢?你妈妈买你花了多少钱?”
项维森张着嘴,半天没吐出一个字。他看着包包那双澄澈无比的大眼睛,忽然彻底明白了——跟包包讲道理是讲不通的。他虽然前阵子嘴上说过什么“生宝宝”之类的傻话,但显然对基本的生理知识、道德伦理、男女之别根本一无所知。在他的小狗脑袋里,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只有“喜欢”和“不喜欢”这两种,规则也只有“能”和“不能”这两条,至于什么社会眼光、流言蜚语、外人的看法,那都是不存在的东西。
算了。项维森这次是真放弃了。
放弃之后,心情反而轻松下来。毕竟包包说的也有道理,站在他那个世界里,这套逻辑是自洽的,既然如此,那他又何必用那些包包根本理解不了的社会规范去强行约束他呢?反正他自己问心无愧,又没动什么歪念头,只要足够坦荡,就算躺在一张床上也不会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