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信誓旦旦地说完,还跟他拉了勾。怎么转身就告诉项维森了?不是说好保密的吗?!
包包的心急得咚咚跳,他连忙转过身,蹑手蹑脚地往回走,打算去问个明白。可刚走到桌边,就眼尖地看到了那个扁扁的易拉罐,拿在手里看了看,又闻了闻,尽管不认字,可那股浓郁的小麦香气让包包大胆判断:这绝对能吃。
身份暴露的惶恐被暂时抛到了脑后。包包把易拉罐高高举起来,学着林佳奈刚才的样子,豪迈地仰头就往嘴里倒,仅剩的几滴琥珀色的残液顺着罐壁滑落,落在他的舌尖上——
呸呸呸!怎么是苦的!!
他记得这个味道,自己回家的第一天晚上,老公的杯子里就是这个味道的饮料。
比的天呐。包包皱着眉毛胡乱地擦了擦嘴,把易拉罐嫌弃地扔回桌上,心里忽然一阵恍然大悟——
难怪老公喝完路都走不稳了,原来是要吐了呀!
第13章 酱油炸鸡
虽然早有预料林佳奈这个小鬼头会趁机坑自己一笔,但当短信提示自己的信用卡被刷走十六万的时候,他多少还是愣了一下。
十六万。她就住了两晚。
算了,惊讶归惊讶,这笔真金白银砸下去的效果确实立竿见影。短短几天内,林佳奈就让包包养成了按时洗澡、定点刷牙的好习惯。前一天晚上还拖拖拉拉不肯进浴室,第二天就已经会挤牙膏了。第三天人走的时候,包包连自己吹头发都会了。
林佳奈临走前还给项维森留下一句金玉良言:“既然你对包包没意思,那就把他当宝宝养好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表情极其严肃,丝毫不像在开玩笑。项维森摆摆手,把人打发走,门一关上也开始忍不住思考起来,前半句直接忽略,倒是后半句像那么回事。
自从包包变成人,他对两人关系的定位就一直别别扭扭的。以前是宠物和主人,简单明了,所有事情都有清晰的边界和职责划分。可包包现在是人,总不能再拿“主人”自居,那听上去像在养一个奴隶。说是朋友吧?也不像。说是兄妹?更不对,哪有哥哥管这么多的?
那到底算什么?
林佳奈的那句话倒是让他摸到了点门道。他忽然想起以前带包包去宠物医院,那里的护士小姐姐每次都会弯着腰逗小比格,然后抬头冲他笑:“包包爸爸来啦。”第一次听到的时候他多少觉得有点古怪,但还没来得及纠正,那个称呼就被重复了一遍又一遍,慢慢地居然也就习惯了。后来再听到的时候甚至觉得挺顺耳,毕竟包包确实是他从小带大的,那种把一个生命从弱小养到健康的心情,似乎从头到尾都贴着“养育”二字的标签,这和人类当父母的心情,从内核上讲,好像也没什么不同。
想到这里,项维森忽然有点明白林佳奈的意思了。她说的“当宝宝养”,并不是让他真的把包包当成自己的女儿来对待,更多的是一种心态上的转变:不再纠结于“我们到底是什么关系”,而是回到最本源的相处方式上去。他照顾包包,包包也依赖他,只不过现在喂养的工具从狗粮变成了人粮,梳毛从梳子变成了发圈,遛弯从牵引绳变成了红绿灯牵手,本质没有任何变化。
想通了这一点,项维森觉得肩上的重量忽然轻了一半,把包包送走的想法自然不翼而飞。接下来的日子,项维森彻底开始了单亲“爸爸”的生活模式。
既然包包的卫生问题不需要他操心了,项维森便开始在衣食起居上尽职尽责地当起这个临时家长来。
衣。食。住。行。
衣服的事是当务之急。他承认自己的直男审美实在拿不出手,万一给包包挑一堆自己觉得“挺正常”的衣服穿出去闹了笑话,那比他自己穿得难看还要命。于是项维森特地找了自己的女助理琳琳,给了她一张副卡,让她带着包包去商场好好逛一圈。
为了给女孩子留出一点私人空间,也为了远离那种“这条好不好看”“那条行不行”的折磨,他选择独自留在车库当司机,把整个下午都留给两个女孩子自由发挥。
两小时后,项维森透过车窗远远看到琳琳左手拎着一大包,右手牵着小包包,正一脸为难地朝车走过来。他眯起眼睛瞧了瞧,心里还琢磨着什么女装品牌会用塑料袋装衣服?等走近了他才看清,那塑料袋外面分明印着炸鸡店的logo。
项维森的心凉了半截。
“项总……”琳琳弯腰凑到车窗前,一脸抱歉地开口,“那个……包包好像对买衣服不太感兴趣,我们在商场逛了三层楼,试了好几家店,他都说不要。后来路过那家炸鸡店的时候他就走不动了,我实在拦不住……”
你当然拦不住……那个场面项维森可是见识过的。老父亲的脸面在下属面前碎了一地,打了个哈哈说“没关系”,赶紧下车把手里还攥着半根炸鸡翅的包包塞进车里,然后给琳琳放了一天假,让她可以提前回去休息。
结果小姑娘听完站在原地没动,眉毛拧在一起,看上去越发紧张。
项维森只好重新降下车窗,探出半个脑袋问她什么情况。
“项总,我不会是被开除了吧?”琳琳一脸紧张地望着他。
项维森皱起眉,这都什么跟什么?
“就是字面意思的放假,明天照常来。”
这话说完琳琳才终于松了那口气,整个人肉眼可见地活了过来,喜笑颜开地朝车内浅浅鞠了一躬:“好的好的,谢谢项总!”说完把那只白色塑料袋顺着车窗递进来,“您的炸鸡!明天见!”
带着浓郁蒜香酱油味的气味钻进鼻腔的瞬间,项维森微微皱了皱眉。他本人并不爱吃油炸食品,更讨厌别人带着食物坐他的车,车里那股味道至少三天散不掉。正打算让琳琳把炸鸡拎回家自己吃,后排车窗忽然降下来一条缝,一只油乎乎的手飞速从里面伸出来,紧接着是一道焦急的声音——
“不是项总的!是包包的!”
……完了。
项维森开着车,透过后视镜看着包包坐在后座左手嗦鸡腿,右手啃鸡翅的样子,整个人仿佛衰老了十岁。那句“怎么不喜欢小裙子”的问题卡在嗓子里半天问不出来。算了,开到一半,他也有点自暴自弃了,谁说女孩一定要爱美了,能吃能喝也是一种福气。
为了证明自己的开明大度,项维森逼迫自己忽视掉包包油汪汪的脸颊和散落在后座上的炸鸡脆皮,用他所能做到的最温柔的语调,咬着后槽牙挤出一句:“好吃吗?”
“好吃好吃!”包包连连点头,随即身子猛地往前一探,很大方地把手中那只啃了一半的鸡腿“唰”地递到了前排。
项维森用余光看着那只带着牙印的鸡腿缓缓逼近,又看到鸡腿上滴下的油珠正正好好落在副驾驶的皮质头枕上,眉头不禁皱起来。
他强忍着内心翻涌的洁癖,堆出一个温柔的笑容,轻轻别开了脸:“……你吃吧,我不饿。”
对,就这样。要多笑笑,用力的笑,开心的笑。我的好宝,太懂事了,一点也不护食。
行。至此,衣服的事情解决了,食物这一块更是不用操心了,那么接下来就是住了。
项维森找了设计师,把家里最大那间客卧整个翻新了一遍。鹅黄色的壁纸暖融融地铺满四面墙,水粉色的窗帘从天花板直垂到地板,正中央摆了一张加大码的公主床,浅米色的毛绒云朵般铺了一地。
原本他打算把隔壁那间也打通做衣帽间,后来想到包包连商场都懒得逛,就放弃了,改在墙壁之间开了一扇拱形门,门后面是一间小型放映室。墙刷成淡淡的香芋紫,地上散落着几只巨大的懒人沙发,靠垫全是毛茸茸的,还有一盏从林佳奈那里高价回收回来的淡绿色落地灯,光线一开,整个房间像被拢进了一团暖光里。
硬件搞定了,细节项维森继续丢给琳琳。
尝到带薪休假甜头的琳琳这次到访松弛了不少,一进门就撸起袖子开始大刀阔斧地改造。她罗列了一长串女孩爱用物清单,项维森看了半页就没了耐心,最后干脆放弃了思考,大手一挥:“买。”除此之外,琳琳小姐还细心地调整了房间的灯光,采购了一张带镜灯的化妆桌,又搬来一面落地全身镜靠在墙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