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哥X美萌受
包包在汪星球捡了三十年垃圾,终于攒够功德变成人。
他对着镜子照了半天,美滋滋转了个圈,然后低头——怎么还是公的?
主人喜欢女孩。主人看电影女主角都穿裙子,主人身边的女人都打扮得漂漂亮亮。
那他……
敲门那天,他扎着双马尾,压低声音:“老公是我!我是包包!”
项维森把门关了。
包包哭了三个小时,从“你当年说好永远爱我”werwer到“我捡垃圾捡到爪子秃了”。项维森黑着脸开门,听完了整个汪星球的故事。
“……你真是包包?”
包包疯狂点头。
同居的日子又快乐又煎熬。洗澡要偷偷的,说话声音要故意细细的,连亲亲的时候也要离得远远的。好纠结!好心虚!
而项维森真心以为,天降甜心老婆,好可爱!好喜欢!
直到某次意外,真相赤裸裸砸在他眼前。
项维森整个人僵住,脑子一瞬间空白——
纵容这么久,甚至悄悄动过心的人,从头到尾都是男的!
项维森:“……你一直在骗我?”
做错事的小狗耷拉着耳朵,怂得不敢抬头:“老公……你原谅原谅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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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老公你好!
包包抬起手准备敲门的那一刻,还是胆怯了。
包包啊包包,他在心里语重心长地对自己说,狗时候无法无天,多么霸道,多么威风,怎么到了人时候,就这么畏缩,这么怯懦。
这副怂怂的模样不禁让他想起了狗时候在公园散步时遇到的法斗,那只小狗长了猪一样的鼻子,腿短极了,整天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
包包路过,包包叹气:出来玩这么激动人心的时候怎么还是一副没睡醒的样子。
于是包包热情地扑上去,想要逗它开心,结果这一扑把法斗吓得直接开始嚎叫,下一秒自己的脖子就被主人狠狠勒住——
“包包!回来!”项维森厉声命令他。
包包停住,包包生气:好你个胆小狗!
自那之后,包包最讨厌胆小的狗,所以他尤其瞧不起现在自己的这副模样。
我雷厉风行、声音嘹亮的项包包,怎么沦落成和法斗猪一般的模样了?
哎,事情要从包包第一天离开旺星球说起。
说实话,旺星球的日子是不错的,刚推开那扇金闪闪的大门时,他甚至忘记了远离主人的悲伤,因为门后面,是好大一片汪洋般的草地,望不到边,草尖被风吹得一浪一浪地滚。草地尽头堆着吃不完的肉干和牛奶,天边还挂着一道永远不落的彩虹。
头一天,他就被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晃花了眼。
生前只有一个小时的放风时间变成了好多个小时,他追蝴蝶,刨土坑,从草坡上滚下去又冲上来,他跑呀跑,叫呀叫,很快,包包就结识了一大帮狗友。
大狗们个头大,脾气却温吞得很,被他扑倒了也不恼,只是懒洋洋地打个哈欠,翻个肚皮继续晒太阳。包包觉得它们好欺负,但玩久了又嫌无聊——太没劲了,扑倒了连叫都不叫一声。小狗们倒是精力旺盛,可那些吉娃娃呀、泰迪呀,嗓门怎么比他还尖还碎?包包皱起眉,竖起耳朵听了半天,心里烦得要命:吵死了!吵死了!!
就这样,交际花的日子热热闹闹地过了几天,包包终于找到了真正合拍的同类——小比们。他们和他一样,拖着两扇软绵绵的长耳朵,有着黄茸茸的肤色,和一副极具辨识度的好嗓子,看见他们,包包就有一种小狗归家的踏实感。
找到组织后的包包更加得意忘形,他很快变成了小比团体中发号施令的大王,每天带着一群比耀武扬威。
大喊大叫是必须的,不会wer wer乱叫的比不是好比。他带着一群小比在彩虹下跑步,一边跑一边wer wer叫,比群所到之处,草叶纷飞,小鸟逃窜。
夜不归窝也是必须的。以前在家,天黑就得进笼子,现在他才不要!他带着小比们钻进灌木丛里打滚,把狗尾巴草编成帽子歪戴着,对着星星嚎到半夜。
他还毫无节制地吃东西。肉干论盆端,牛奶成桶喝,连草地上冒出来的蘑菇都想啃两口尝尝。什么好吃吃什么,哪儿好玩儿去哪儿,日子过得像爆米花一样嘭嘭嘭地炸开,真是太开心啦!
直到有天醒来——
包包发现自己居然在笼子里!!
比的天呐!包包脑子里“嗡”地一声炸开了锅,他彻底慌了,仰起脖子就开始嗷嗷叫唤,可他很快发现,自己越叫,笼子就越小,引以为傲的嗓子彻底没了用武之地,包包心如死灰地趴在笼子里,心里祈祷着这只是一场梦。
很遗憾,愿望并没有成真。
没过多久,不远处那扇气派的汪汪大门“嘎吱”一声打开了。一个穿着黑色西装裙的女人走了进来,她的头发盘得一丝不苟,手里还夹着一个平板。
包包一下子瞪大了眼睛——这是他来旺星球之后,第一次看见人类!
他的心“咚咚咚”狂跳起来,尾巴不自觉地开始摇,先是一下两下,然后越摇越欢,最后整个屁股都跟着扭了起来。这一次他长了个心眼,不再嗷嗷乱叫,而是用友善又富有激情的“啪啪声”吸引人类的注意。
很遗憾,美狗记华丽失败。
女人压根儿没多看他一眼。她在包包笼子前面两步远的地方站定,面无表情地举起平板,清了清嗓子,开始用一种不带任何感情的机器音朗读:
“比格犬,代号包包,自进入旺星球以来,累计违规九十八次——第一宗,在公共草地超速奔跑,扰乱秩序;第二宗,无故嚎叫超过二十分钟,噪音扰民;第三宗,破坏公物;第四宗,带头组织集体嚎叫,影响恶劣……”
包包目瞪口呆地听着,尾巴慢慢地从竖着变成了耷拉着。一条条一桩桩,连他哪天刨了几个土坑都记得清清楚楚。
“……第九十八宗,深夜在灌木丛中聚众喧哗,拒不回窝。以上罪行,证据确凿。”
女人终于抬起头,冷冷地看了包包一眼:“包包,你可知罪?”
包包缩了缩脖子,偷偷掀起一只眼皮瞄了她一眼。他的尾巴在身后犹豫地晃了两下,最后垂下去,轻轻地、忧郁地点了点——算是默认了。
不认还能怎么办呢?总不能告诉人家,那个发到他手里的计分器,早就在第一天刚拿到的时候就被他给咬烂了吧?不过这也不能怪他,谁让他们的计分器做得像骨头一样呢?
女人看他耷拉着脑袋不说话,冷哼一声,居高临下地撂下一句:“你再这样淘气不听话,就别想见到主人了!”说完转过身,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
包包整只狗僵在笼子里,耳朵“唰”地飞了起来。
——主人?
——原来……我还有机会能见到哥哥的吗?
“哥哥”两个字跃上心头的瞬间,包包像是被什么东西从后脑勺轻轻敲了一下,整只狗都愣住了。他缓缓眨了眨眼,眼皮慢慢塌下去,脸上露出一种如梦初醒般的茫然。
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已经死了。
死亡这个词,对他来说并不陌生。人也好,狗也罢,死去的东西——他想了想——就像那种极其辛辣的食物,是红色的、恐怖的、能把人逼出眼泪的。
更重要的是,死去就意味着消失不见,这个道理他很早就懂了。哥哥的奶奶消失了,那个总爱在他吃饭时凑过来摸他脑袋的奶奶,有一天忽然就不来了。他的好朋友——另一只黄茸茸的小比,也在三年前消失了。没有告别,没有摇尾巴,就是凭空不见了。包包那时候趴在窗台上等了好多天,等到窗台上的爪印都模糊了,也没等到。
而他自己消失的那一天,既没有悲伤也没有恐惧。他只记得自己躺在一处冰凉凉的地方,身子底下硬邦邦的。他拼命想抬起头,可脖子软得像棉花,最后只能睁着眼睛,在那些晃来晃去的人影里,焦急地寻找哥哥的身影。